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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家離世】在家離世的6個常見問題及7個注意事項

不論在醫院或療養院,醫生經常聽到患者說:「我很想把握時間同子女、孫子、親朋好友再聚聚,希望最後的時光我可以在家度過。我好想好想再次回到熟悉的家中、在自已床上走完最後一段路。」
「醫生,我可以回家嗎?」 

生老病死是人生必經階段。當病情「無可逆轉」時,即是進入人生的最後階段,家人是否可以讓晚期重病末期患者回家度過最後時光? 如何安排善終服務及寧養服務?

在家離世是甚麼?

許多晚期患者及其家人都認為只要還待在醫院,生命就能繼續下去。他們擔心家裡的設施遠不及醫院,無法及時得到救治……比如惡性腫瘤(癌症)的治療向以手術、放療(電療)、化療等治療手段為主。有些晚期癌症患者在沒有更好的治療方法時,離開陌生、孤單的醫院並居家接受安寧治療,反而可能對其生活和意志起到積極作用。

根據以往經驗,大多數選擇在家安寧的末期病患個案,都曾經歷過頻繁入院而病情卻始終無法逆轉,當藥物和手術治療都無法將病人醫好,而病人必然要面對死亡時,其自身及家人都會選擇停止接受介入式治療,避免承受無謂的痛苦。醫生也會建議病人考慮在家安寧。

除了醫生宣告「投降」,甚至預告了病人的生命限期之外,安寧治療不等於完全放棄治療或等死。許多癌症末期患者最渴望的就是臨終關懷!如果能夠回到熟悉的地方,並享受到家人的陪伴、幫助和溫暖,隨時聯絡朋友,正是對其最大的心理安慰和支持啊!

為何選擇在家離世?
什麼病患適合紓緩治療?

患者必須已被醫生確認為末期患者,病情已經不可逆轉,「無可逆轉」是指醫學確診為末期病的患者,最普遍是末期癌症,末期的心衰竭、呼吸衰竭和腎衰竭等。

但不是所有病患都適合在家離世,比較合適的,大概只有三類:

  • 第一類是末期癌症而選擇不再接受治療者。
  • 第二類是患有器官衰竭者例如心臟衰竭、呼吸系統衰竭、腎臟衰竭。
  • 第三類就是無法進食的植物人或末期認知障礙症患者。

第一類和第二類病人到了疾病後期需要頻繁進出醫院,因此感到莫大困擾。他們都非常渴望能回家治療,能夠選擇紓緩治療,在家度過餘下的日子,是很多病人的最大願望。

在家離世是否合法
以及7個需要準備的事項

  • 患者一直有在家離世的意願,並表明自己不希望接受任何急救及維生程式,患者或家屬應盡早簽署《不作心肺復甦法檔》和《預設醫療指示》。
  • 家人是否一致支持患者在家離世的想法,有沒有擔心大體存放問題,同住家人能否承載親人在家離世整個過程可能會產生的情緒?
  • 家居環境是否有足夠空間放置醫療器材及物資?合適的居住環境及配套比如︰家中設施如一張合適的醫療牀、製氧機、吸痰機、血壓計、血氧計等,最好在病人回家之前準備妥當。
  • 患者必須有醫療團隊根據病歷提供支援,容許照顧者貼身照顧及醫護人員上門評估與診斷。
  • 經濟上的考慮,由於醫生需要至少每十四天上門診斷,家人能否負擔醫生的費用,以及其他藥物、護士、照顧員、上門醫療服務及租借醫療用品及器材等開支?
  • 除了醫生外,有無其他專業團隊的協助?例如護士處理患者的徵狀、為照顧者提供醫療指導;社工或精神科醫生服務為家人提供情緒支援及生死教育;身後事則由殯儀公司處理,如遺體運送及出殯安排。
  • 心理社交支援:做好一切心理準備,建立互相合作團隊(醫護、社工、親友),因患者臨終前身體會有不同的變化,最終可能需要被送回醫院,或最終在醫院離世。

6個對在家離世的迷思/誤解

1︰選擇在家離世不用再看醫生?

很多香港人不知道自己有此權利。很多末期病患因長期卧床而生褥瘡需要頻繁就醫,往往有許多不便。如果醫療團隊可以根據病歷提供支持,除了家庭醫生上門提供治療外,亦可安排專科治療、紓緩治療團隊,其中包括︰中西醫師、護士、物理治療師、職業治療師、營養師、心理學家、社工等。條件許可的話,上門醫療服務是最佳選擇。 ( 了解紓緩治療和晚期照顧  )

2︰在家離世是否要立即報警?

香港有九成人都在醫院過身,很多人以為一定要在醫院過身才合法,不知道在家死亡如何處理。一旦病人在家離世,便一定要報警處理,再將遺體送往剖驗,其實都屬謬誤。

在家離世的身後事流程是這樣的:就香港法例,註冊醫生在病人離世前十四日內見過病人,並在離世後廿四小時內上門證實不屬於「非自然死亡」,即可在死者家中簽發死因醫學證明書,再由死者家屬持證前往死亡登記處辦理死亡登記,繼而安排殯儀服務運送遺體。

3︰居住單位會變成凶宅?

其實凶宅主要針對死於非命,即是他殺或自殺的個案。我們處理大部分的個案都是八九十歲以上的長者,能夠在家中自然死亡,對中國人來說是好事,不是構成凶宅的因素。因為好死(a good death)這個詞不但中國文化中有,西方文化中也存在。 在家離世,在家人親友的陪伴下,安詳地死去應該算是「好死」。

舊時人們都是在家去世的,並在家中正室停屍,所以有「壽終正寢」的說法;喪禮會在家旁搭建的喪棚內舉行。馬來西亞的有錢華人現在仍然有此習俗。

4︰家人要學清潔遺體?

當面對死亡時,家人在病人臨終前要準備什麼?首先,準備設施很重要,此外,有時病人深夜在家中離世,可能要翌日早上才能移動遺體。因此家人需要學會如何正確清潔遺體、調校適當的室溫,幫助病人有尊嚴地離開。

5︰不在醫院過身的可能要

解剖……?

提前安排妥當並不一定需要解剖。只有醫生才有權證實病人已經死亡。

6︰存放大體不能超過48小時?

根據香港第132章 《公眾衞生及市政條例》第112條 在住用處所存有屍體的限制

  • 任何人如在用作供人居住的處所內存有人類屍體,或導致或准許在用作供人居住的處所內存有人類屍體,為期超過48小時,則除非該屍體是放置於經緊密加封的棺木內,否則該人即屬犯罪。
  • 任何人在沒有主管當局書面准許下,在用作供人居住的處所內存有任何放置於棺木內的屍體,或導致或准許在用作供人居住的處所內存有上述屍體,為期超過7天(包括第(1)款所提述的48小時的時段),則即使棺木已經緊密加封,該人仍屬犯罪。

所以遺體必須於四十八小時內移送到一個合法存放的地方,即是任何的殮房、殯儀館。所以在病人未過身之前,建議家人預先向殯儀公司查詢有關安排,做足準備。

3個選擇在家離世的好處

1︰為什麼在家睡得更安寧

吃得更舒服?

很多末期病人在醫院或療養院可能會因為吃不好、睡不好,要求出院回家。因為醫院一般情況下都是多人同房,互相影響,飲食也眾口難調。在最後日子里,我們為何不選擇讓老人家睡得更好,吃得更舒服?

2︰家人在身邊更溫馨?

黃爺爺晚年是幸福的,辛苦帶大的諸位子女都很孝順,而且各有成就及幸福家庭。他離世前只有一個心願,就是子女不論多忙每天都要來家里看看他。子孫們尊重其心意,每天盡量多次探望。如果住在醫院冷冰冰的病房裡,黃爺爺就無法天天見到家人,特別是公立醫院探病有規定時間,並非想來就來。

3︰一般自然死亡取回遺體時間比較

在醫院一般自然死亡取回遺體是需要時間的,獲死因裁判官豁免剖驗的遺體最早可以在領取「批准屍體埋葬/火葬證明書」時一同領回。

  • 公立醫院 最快死後3個工作日
  • 私立醫院 最快死後2日個工作日
  • 在家離世沒有以上問題,不需要取回遺體。

總 結

為什麼「在家離世」變得如此困難呢?因為根據香港法律,在家離世必須有提供上門診症的醫生,因為只有醫生才有權證實病人已經死亡,而且需要註冊醫生才能簽署死因醫學證明書。 如果有專業的醫護團隊幫忙就輕鬆多了,「老友宅醫」提供在家善終服務包括跟家人聯絡及上門評估病人情況、照顧者角色、家庭環境、遺體運送路線等。離世當日「老友宅醫」醫生使用心電圖機等儀器確認病人離世後, 即可填寫相關文件,簽署「死因醫學證明書」。隨後安排殯葬公司跟進後續事宜。

【紓緩治療】紓緩治療如何幫到病人

紓緩治療是甚麼?

紓緩治療(Palliative Care)並非等同於「等死」或放棄醫療,而是一種以患者及家屬為中心的全面照護模式。其核心目標在於透過跨專業團隊(醫生、護士、治療師、社工等)的協作,預防及緩解身體痛楚、心理壓力及社交困擾。研究證實,適當的紓緩治療不僅能提升末期患者的生活質素,甚至能因減少併發症而有效延長生存期,讓患者在熟悉的家中安穩度過人生最後階段。

紓緩治療迷思:紓緩治療=放棄治療?

不幸的是,社會上對紓緩治療存在許多誤解。有人認為這等同於放棄治療,但事實並非如此。選擇適當的紓緩治療能夠顯著改善末期患者的生活品質,減輕身心痛苦,使其在人生的最後階段更有尊嚴。

紓緩治療的好處是如何幫到病患及其家人?

我們會根據患者的具體病情和需求,提供全面的紓緩照護服務:

職業治療師︰
準備居住環境與醫療輔助設備

我們非常重視在紓緩照護中優化患者的居住環境,滿足他們的生活需求。我們會進行全面的家居評估,並根據患者的具體病情和功能狀況,提供個性化的建議和改造方案。

首先,我們會仔細了解患者的活動能力、日常生活需求,以及疾病可能造成的行動障礙。通過詳細評估,確定需要改造的區域,以及需要添置的輔助設備。

一般而言,常見的改造方案包括:

  • 浴室改造
    - 如增加扶手、淋浴座椅,以及防滑地面等,確保患者能夠安全地完成沐浴。
  • 房間重整
    - 合理布局家具,留出足夠的活動空間。必要時添置病床、氧氣機等。
  • 無障礙通道
    - 如安裝斜坡板、扶手,以及確保走廊寬敞無阻礙。
  • 日常生活設備
    - 根據需求提供輪椅、助行器、拐杖等,幫助患者獨立完成起居。
  • 輔助技術
    - 如床頭呼叫鈴、簡化版遙控器等,提高患者的自主生活能力。

除了環境改造,我們還會根據個人情況,評估是否需要添置醫療輔助設備,如氧氣機、吸痰器、留置導管。這些設備的合理使用不僅能緩解症狀,也有助於患者在熟悉的家中獲得更好的生活體驗。

醫生︰ 醫生上門或遠程提供治療

我們深知對於末期或慢性疾病患者而言,及時的專業醫療跟進至關重要。我們會通過上門探訪或遠程諮詢的方式,密切監控患者的病情變化,並提供全面的醫療管理。

首先,我們會定期前往患者的家中實地評估。在出院後的關鍵時期,我們會密切關注患者的病情發展,及時發現並處理任何不適症狀。對於疼痛、呼吸困難、噁心嘔吐等常見症狀,我們會根據具體情況提供藥物治療,確保患者的舒適度。

除此之外,我們還會留意患者是否出現因疾病而引發的心理問題,如焦慮、抑鬱等。對於這些情況,我們會開具相應的藥物,並轉介心理專業人士提供輔導和支持。

此外,我們會定期通過視像或即時通訊軟件,與患者及家屬進行遠程咨詢。這不僅有助於我們掌握病情動態,也方便為患者提供即時的指導和建議,緩解他們的擔憂和焦慮。

護士︰ 護士可培訓照顧者技巧

護士在紓緩照護中扮演著不可或缺的角色。除了直接為患者提供護理服務,我們還會著重培養家屬和照顧者的實際照護技能,以確保患者在家中得到全面和專業的照料。

首先,我們會幫助家屬或照顧者掌握一些基本的護理操作技巧。包括:

靜脈輸液管理 - 指導如何正確設置和管理輸液管路,以確保水分、電解質的平衡。

藥物注射 - 教授皮下、肌肉注射等藥物施用方法,確保療效和用藥安全。

  • 傷口護理
    - 示範如何清潔和包紮傷口,預防感染。
  • 管路護理
    - 講解胃管、導尿管的日常保養和處理。

除了上述專業技能,我們還會特別著重預防褥瘡的方法。我們會評估患者的活動能力、皮膚狀況,並指導照顧者定期翻身、按摩等方法,有效降低褥瘡發生的風險。

同時,我們也會教導照顧者一些基本的生活照護技巧,如協助進食、如廁,協助活動等。我們會因人而異地設計培訓課程,確保照顧者能夠勝任所有日常照護工作。

此外,我們也會鼓勵家屬主動參與患者的護理過程,在我們的指導下逐步掌握相關技能。這不僅有助於照顧的連貫性,也能增強家屬的信心和安全感。

物理治療師︰
按摩可幫助病人紓緩止痛

物理治療師深知在紓緩照護中,運用各種非藥物治療手段至關重要。通過物理治療,我們可以幫助末期或慢性疾病患者有效緩解各類痛苦症狀,提高生活質素。

首先,我們會運用按摩療法來紓緩患者的疼痛。針對不同部位的疼痛,我們會採取相應的按摩手法。例如對於肌肉痙攣引起的疼痛,我們會進行深層組織按摩,放鬆緊繃的肌肉;對於關節疼痛,我們則會選擇較輕柔的牽拉和擦揉手法。經過系統的治療,患者通常能明顯感受到疼痛的緩解。

除了按摩,我們還會運用針灸治療來減輕疼痛和關節僵硬。針刺能夠刺激特定穴位,促進血液循環,緩解局部的疼痛和肌肉緊張感。我們會根據患者的具體情況,設計個性化的針灸方案,幫助他們更好地應對疼痛折磨。

同時,我們也會指導患者通過呼吸訓練來調節呼吸節奏,從而緩解胸悶、氣短等症狀。對於呼吸困難的患者,我們還會教授有效的拍痰、吸痰技巧,幫助分泌物排出,改善通氣狀況。

此外,我們還會評估患者的活動能力,提供適合的輔助步行設備,如拐杖、助行器等。通過輔具的合理使用,我們可以最大限度地維持和改善患者的獨立活動能力,提高生活自理水平。

護理員及社工︰
協助家居照顧服務

紓緩照護團隊對協調和提供全面的家居照顧服務非常重要。無論是專業護理人員還是社工,我們都致力於為末期或慢性疾病患者及其家屬提供貼心周到的生活照護支持。

首先,專業護理人員會定期上門,協助患者完成日常起居活動。這包括協助如廁、進食、洗澡等基本生活照顧,以及定期更換床單被褥、保持皮膚清潔等。同時,我們也會教導家屬掌握正確的照顧技巧,確保患者在家中能夠獲得專業的護理服務。

此外,社工會入戶評估患者的具體生活需求,並根據評估結果,協調各類居家服務。例如,安排護理員定期上門提供個人照顧,或聯繫義工組織提供代步服務,幫助患者就醫或外出。同時,社工還會協調專業清潔公司定期為患者的家庭進行整潔,減輕家屬的照顧負擔。

值得一提的是,我們還會與醫院、政府部門以及各類志願服務機構保持密切聯繫,確保患者能夠便捷地獲得所需的各項資源與支援。我們會主動協調各方,為患者量身定制最完善的家居照護方案。

營養師及心理學家︰
心身營養照顧

患者及其家屬在面對末期或慢性疾病時,不僅要應對身體症狀的折磨,也需要克服心理上的重重障礙。因此,我們會通過心理輔導和營養指導等全方位的支持,幫助他們度過這段艱難的歷程。

首先,我們的心理學家會在有需要時積極介入,輔導患者及其家屬面對疾病和死亡。我們了解這是一個極其漫長而痛苦的過程,因此會耐心地傾聽他們的擔憂和情感,並提供專業的心理諮詢。同時,我們也會教授有效的溝通技巧,幫助家屬與患者建立良好的互動關係,增進彼此的理解。

與此同時,我們的營養專家也會根據患者的具體病情,制定個性化的膳食方案。我們會考慮患者的飲食偏好和消化功能,精心設計營養豐富、易於消化的餐單。必要時,我們還會提供各類營養補充品,確保患者能夠攝取足夠的能量和營養,維持最佳的身體狀態。

我們深知,紓緩照護不僅是生理層面的治療,更需要關注患者的心理健康。因此,我們會通過心理輔導和營養指導,力求在身心兩方面都給予患者全面和專業的關懷,讓他們在最後的生命階段擁有更好的生活體驗。

我們會與患者及家屬保持密切溝通,不斷調整治療方案,確保為他們提供最適切的支持。我們的目標是幫助他們積極面對疾病,重拾對生活的希望,度過人生最後的時光。

總 結

我們將本著「以人為本」的理念,通過專業的跨學科協作,靈活運用多種物理治療手段,致力於幫助患者緩解身心痛苦;通過專業培訓,提升家屬和照顧者的護理技能,確保患者在家中能夠獲得最貼心周到的照護;以專業的態度和耐心的服務,盡力幫助末期或慢性疾病患者管理病情及緩解症狀以提高生活質素;充分考慮患者的身心需求,結合專業知識,為其量身定制最適合的居家環境改善方案。全面滿足末期或慢性疾病患者在家中的生活需求,在最後旅程中為患者熟悉的「家」添上醫護治療元素,打造能夠安享晚年的舒適生活環境,使患者擁有更加幸福、有尊嚴的人生最後階段。

【紓緩治療、安寧服務】請考慮讓晚期癌症患者在家寧養

在家寧養(Hospice at Home)是晚期癌症患者除醫院外的另一種積極選擇。它打破了「離開醫院等於放棄」的迷思,核心在於透過專業的舒緩治療(Palliative Care)控制疼痛與不適,讓患者在熟悉的環境與家人陪伴下,獲得心靈最大的慰藉。研究顯示,良好的居家寧養不僅能提升生活質素,甚至因心理壓力的緩解而有助於穩定病情或延長存活時間。

許多晚期患者及其家人都認為只要還待在醫院,生命就能繼續下去。他們擔心家裡的設施遠不及醫院,無法及時得到救治……比如惡性腫瘤(癌症)的治療向以手術、放療(電療)、化療等治療手段為主。

除了醫生宣告「投降」,甚至預告了病人的生命限期之外,安寧治療不等於完全放棄治療或等死。許多癌症末期患者最渴望的就是臨終關懷!如果能夠回到熟悉的地方,並享受到家人的陪伴、幫助和溫暖,隨時聯絡朋友,正是對其最大的心理安慰和支持啊!

在家寧養的考慮

寧養服務的基本條件是合適的設施和得力的照顧者,有條件者可以尋找家居照顧服務支援。這不僅可以提高病人的生活質素,更有助於病人放鬆心情,有利於康復病情;更理想的當然是減少病人的痛苦,甚至延長其存活時間。

居家寧養的關鍵在於主動的、全方位的舒緩治療和護理,居所改動和添加設施在所難免,因此必須先由醫生和專家作出詳細評估和製訂合適的方案。事實上,紓緩治療正是多以控制疼痛及影響其生活質素的症狀為主導的。除了要按時服藥之外,醫生和護士可定期通過視像診症、上門診症跟進病情,還可安排病人接受其他專業的鎮痛或紓緩治療,包括針炙、按摩等。

家人和照顧者是關鍵

照顧者需要學習相關知識,如生活護理知識、對生命體徵的觀察和判斷、對相關疾病的基礎知識和心理指導等,並為病人安排專業舒緩治療減輕痛苦。照顧者需掌握語言與非語言交流的技巧,包括語氣、姿勢和行為,這些都對患者的寧養服務有重要影響。除日常的護理工作外,照顧者和家人要留意細節、給予關心。例如在病床邊多停留,或由患者最疼愛的親人用暖毛巾幫其抹臉、更換體位等細節,能夠帶來很多溫暖。餵服止痛藥時,照顧者注意保持語言親切、態度和藹,可給予許多安慰。照顧者及病人必要時,應尋求心理醫生、語言治療師或社工的幫助。

照顧者除了要安撫及消除患者焦慮、恐懼、不安的情緒,更要避免自身累積不必要的精神壓力,如有需要可以尋求社工、心理輔導專家等上門提供家居支援寧養服務,這不但可幫助減輕患者面臨死亡的恐懼或精神上的痛苦;同時也能夠給照顧者及家人提供輔導及支持,減少壓力和緩解生離死別的傷悲。

總 結

照顧者的角色十分關鍵,除了照顧患者生理及心理需要外,更要整合各種醫療資源,消耗不少精神和時間。必要時可以尋求相關寧養服務機構的幫助,「老友宅醫」正是肩負醫療及統籌的角色,我們與患者、照顧者、家人及其他身心靈專家同行,攜手協力希望讓患者在相對平靜舒適的環境中完成生命的最後一程。

【紓緩治療】為什麼很多老人家都不想入院

長者抗拒入院的核心在於對孤獨離世的恐懼。尤其在疫情限制探訪後,醫院環境常被視為隔絕親情的戰場。研究顯示,多數長者能平靜接納死亡,其最大心願是在熟悉的家中,由兒孫陪伴度過最後時光。這不僅是心理上的安寧,更是對生命尊嚴的最後守護。

許多老人家擔憂自己會在醫院獨自離世,因此拒絕入院。他們更希望能與家人一起,在家中度過最後的時光。然而,這一願望卻難以實現。

例如,有一位婆婆不慎跌倒入院數月,由於疫情期間醫院嚴格限制探訪,令其誤會遭到家人遺棄,每天哀聲涕淚,導致心情鬱悶、精神不振、影響病情康復。入院前她尚能與家人正常溝通,但出院後卻已失去言語交流能力,對外界失去反應。甚至有一些養老院的老人家刻意自我傷害,希望能夠被送到醫院,與家人相見,卻往往事與願違。這些例子都表明了老年人對於孤獨離世的擔憂,然而這種擔憂在現實中很難得到有效緩解。

事實上大多數老年人對死亡有一定程度的理解和接納,除了患有認知障礙(Dementia)或精神疾病(Mental disorder)的個案外,他們並不像想象中那樣畏懼死亡。我們接觸過的很多老年人,都表現出勇敢面對生命最後階段的態度。一些患者即使承受著病痛,仍然拒絕入院治療,只希望能夠在家臨終。

就像一位離島個案的伯伯,選擇接受「紓緩治療、安辭在家」,最終能夠在兒孫的陪伴下寧靜離世,劃下人生的完滿句點。其實在親人的陪伴下在家中離世,無疑是老年人最大的幸福。

「老友宅醫」計劃的核心理念,就是讓晚期患者(Terminal paitient)能夠在家中接受紓緩治療(Hospital at home),減輕身體痛楚,讓他們能夠以身心平靜、有尊嚴的方式離開人世。團隊最大的動力和支持亦來自於能夠實現家屬與患者的心願。我們期盼未來能為更多人提供這樣溫暖的臨終服務,使老人家不必孤獨離世,而是在親友陪伴下安詳地結束人生。。

為什麼「在家離世」那麼難?

香港實現居家善終的比例偏低(約 30% 受訪者期望但極少達成),主因在於:1. 法律誤解(誤以為必須報警及解剖);2. 物業迷思(擔心單位變凶宅影響樓價);3. 症狀恐慌(家屬缺乏護理信心而召喚救護車);4. 醫療缺口(能提供上門簽發死亡證的註冊醫生嚴重不足)。

早在2016年,本地醫學組織聯會和兩所大學分別進行了社區調查研究,結果顯示約30%的香港受訪者希望在家中度過最後時光,但實際能夠實現的人卻非常有限。

主要原因包括:

  1. 部分患者擔心給家人帶來麻煩,更擔心無法體面安葬;

  2. 一旦患者出現痛苦或呼吸困難的症狀,家人通常會立即叫救護車送院,而非讓患者在家中安然離世;

  3. 居家離世需要報警處理,必要時有機會需要強制解剖以確定死因,讓家人難以接受;

  4. 居所被定義為「凶宅」的錯誤觀念;

  5. 能夠上門為患者診症的醫生數量十分有限,大多數患者只能前往診所尋求醫生診症,或者召喚救護車送醫。

「老友宅醫」如何實現「在家離世」

 

  1. 預先設置醫療指示(Advance Directive);

  2. 失去認知能力的患者在持有相關醫療記錄的前提下,亦可選擇「在家離世」;

  3. 患者去世前14天內,註冊醫生確認患者的狀況及可能隨時離世的可能性後,簽發死因證明書(Certificate of the cause of death),豁免向死因裁判官提交報告,避免強制解剖;

  4. 家屬與「老友宅醫」團隊通過WhatsApp等即時通訊工具保持聯繫,如有異常可立即請醫生上門診症或進行視像診症。

「在家離世」後需要做些什麼?

  1. 取得死因證明書:只有註冊醫生有權確認患者已經死亡並簽署死因醫學證明書;
  2. 登記死亡:前往生死註冊署(Births and Deaths Registration)領取死亡登記證,即死亡證(Death Certificate)
  3. 遺體處理:根據相關法規要求,在死亡後的48小時內必須將屍體儲存於合法的停屍地點。家屬在辦理死亡證的同時,應立即聯繫殯儀公司以獲得服務。死亡證簽發後,殯儀公司便可將逝者遺體從家中運送至殯儀館。

總 結

有「老友宅醫」醫療團隊的幫助,情況會更加簡單輕鬆。我們提供提供的一站式居家善終服務,其中包括與家人聯繫、醫生上門評估患者情況、調查照護者的角色和家庭環境,制定「紓緩治療」方案、安排家居到診及規劃遺體運送路線等。在患者離世當日,「老友宅醫」醫生會使用心電圖機進行評估,確認患者已經離世,填寫相關文件並簽署「死因醫學證明書」,更可代轉介殯葬公司服務,讓家屬可專心送別患者。

【在家離世】在家離世是否變為凶宅?

大眾常誤將「在家離世」與「凶宅」掛鉤,但法律與地產實務上有明確界定。凶宅主要指涉他殺、自殺等「非自然死亡」個案;而末期病患在專業醫療支援下的自然死亡,在傳統文化中屬於「壽終正寢」,並不屬於凶宅範疇。地產代理監管局亦規定,僅需披露不自然死亡個案,因此在家善終不會影響單位合法買賣,亦不需被納入凶宅名單。

現香港每年大約四萬多人離世,九成人都是在醫院離世。正所謂「龍床不及狗竇」,香港也有不乏希望在家去世的臨終者,「賽馬會安寧頌」的調查顯示,約有25%受訪者有此意。究竟香港難以實現在家離世的癥結是什麼?

錯誤觀念

現今香港人普遍認為「在家離世」不吉利,死亡已變得制度化、非人性化,忽略了病人權益及意願。大部份人彌留之際都是躺在醫院冰冷的床上,在個別家人及陌生的醫護人員陪伴下,走完最後一程。

民間有句俗語叫「五福臨門」,當中的「壽」和「考終命」都跟壽命有關,長壽是古人認為最大的福氣,而「考終命」即善終。其實好死(a good death)這個詞不但中國文化中有,在西方文化中也存在。 在家離世,在家人親友陪伴下安詳地死去應該算是「好死」,亦是「福氣」的體現。

居住單位會變成凶宅?

很多人擔心病人在家中過身,居住單位會變成凶宅。其實凶宅主要針對死於非命,即是他殺或自殺的個案。大部分在家去世的個案都是八九十歲以上的長者,能夠在家中自然死亡,對中國人來說是好事,不是構成凶宅的因素。舊時人都是在家去世的,並在家中正室停屍,所以有「壽終正寢」一說;喪禮則在家旁搭建的喪棚內舉行。東南亞傳統的有錢華人現在仍保持這樣的身後事習俗。

回望歷史,「在家離世」是絕對可以的。香港自開埠以來,就一直容許在家離世,我們甚至可以說「在家離世」曾經是社會較為普遍的常態。記得在五六十年代的粵語長片中,也有看過醫生到病人家中證實死亡的情節。曾有一套影片講及主人翁早已購備棺木置於家中,好在死後可以在家入棺。故「在家離世」應該不是一件很遙遠的事。但近年來,這已並非港人的一項常見選擇。

在家離世會影響樓價嗎?

根據地產代理指引,代理僅在明知單位曾發生「不自然死亡」時負有披露義務。晚期病人在家安詳離世屬自然過程,不納入凶宅調查範圍,因此不會導致物業大幅貶值。相比之下,轟動的命案可能導致樓價跌至市價 30%,但居家善終作為一種「好死」與福氣的體現,並不具備負面的市場標籤,家屬無需擔心遺產價值受損。

地產代理監管局規定,代理若明知單位內曾有不自然死亡,有責任告訴買方;如果蓄意隱瞞,單位又完成買賣手續,買方可以投訴。若合約內清楚列明單位不是凶宅,但成交後才發現,買方有權委託律師要求取消買賣合約。

凶宅價格究竟跌價多少,坊間眾說紛紜。一般而言,只會跌價10%至15%。若是轟動一時的命案,地產代理公司也不會接手,會建議交由專責的公司公開拍賣,價格視乎情況,以往曾有例子,拍賣價只及同區市價的30%。

不過,再三強調,晚期病人在家離世,對離世者與家屬是一種福氣,應屬安詳離世,並不納入凶宅的範圍,因此地產經紀不會也不需要瞭解到該住宅情況,從而將其納入凶宅。

在香港是否可選擇在家壽終?

能夠安然在家中離世,在香港少之又少。醫療界估計,香港每年在家臨終比率大約3%,對比台灣的 40%、新加坡的27%,數字不盡如人意〔見表〕,亦反映出香港生死教育的不足。

資料來源:轉載自https://monthly.hkej.com/monthly/article/id/1673053

住院期間,日日都需要經歷儀器響個不停,醫生為瀕危的鄰床病友急救這類怵目驚心的埸面。如何令病人在臨終的日子過得安然?當病人患有「無可逆轉」病情時,其實醫生會循序漸進地與病人及家屬溝通治療方案,不會讓他們抱有虛假期望。

在家善終也是另一個選擇,這在英國、台灣和新加坡等地比較平常。調查顯示,有三成市民希望在家去世,而不作此選擇的,主要是怕麻煩家人,也有人怕住宅被視為凶宅,影響樓價。台灣人有落葉歸根的意識,很多人希望在家離世,掌握自己的生命權;新加坡組屋的地面層更會充當靈堂,供住客為家人舉殯。看來只有香港人特別迴避死亡,想要改善這種觀念便需要加強生死教育。

選擇在家離世病人和家屬要學習訂立臨終照顧計劃,避免日後承受更多痛苦。

資料來源:轉載自《中大通訊》第期 照片鳴謝:香港中文大學資訊處

病人在家離世,家屬是否要立即報警?

合法的在家離世無需報警。 根據香港法例,只要滿足以下條件:

1. 註冊醫生在病人離世前 14 日內曾作診治;

2. 醫生在死後 24 小時內上門證實為自然死亡。醫生即可簽發「死因醫學證明書」,遺體亦不需經過解剖。家屬可直接憑證明辦理死亡登記並聯繫殯儀公司,程序合法且保全逝者全屍的尊嚴。

不少人更會對「在家離世」作出否定,認為這已是不再合法了。他們誤以為病人一旦在家死去,家人便必須報警處理,而死者遺體亦會遭解剖,不得全屍。其實這些都屬謬誤。就香港法例,註冊醫生在病人離世前十四日內見過病人,並在離世後廿四小時內上門證實不屬於「非自然死亡」,註冊醫生即可在死者家中簽發死因醫學證明書,再由死者家屬持證前往死亡登記處辦理死亡登記,繼而安排殯儀服務移動遺體。

根據香港法例,任何人死亡之後,遺體必須於四十八小時內移送到一個合法存放的地方,即任何的殮房、殯儀館。所以在病人未過身之前,建議家人預先向殯儀公司查詢有關身後事安排,做足準備。

在家離世後大體如何離開住宅?是否有尊嚴?

專業的居家善終服務會極力保障私隱。遺體移送不會使用救護車或警車,而是由禮儀師協助先人更換日常衣服、佩戴口罩與帽子,以坐輪椅或擔架的方式由一般客貨車移送至殯儀館。整個過程如同病友外出就醫,鄰里通常不知情,既維護了逝者的尊嚴,也避免了鄰里間不必要的恐慌或對單位價值的疑慮。

2016年香港大學、中文大學、醫學組織聯會分別做了社區調查研究,結果不約而同地找到30%受訪香港人希望「在家離世」,但是實際個案數字顯示,能夠真正得到這個選擇的港人少之又少。因此,「在家離世」對很多人來說,是可望而不可得。「在家離世」於西方社會頗為普遍,醫院鼓勵病人在最後日子回家度過,調查顯示在家離世已佔總死亡個案15%。而在華人社會如台灣及新加坡,亦有不少原本住在醫院的病人,在去世前選擇回家。

總 結

離世可選擇在家善終,這並不會令住所變為凶宅。在家人親友陪伴下安詳地死去,是「好死」,即是「福氣」。只有註冊醫生可以簽署死因醫學證明書如果有專業的醫護團隊幫忙就輕鬆多了,「老友宅醫」提供在家善終服務包括跟家人聯絡及上門評估病人情況、照顧者角色、家庭環境、遺體運送路線等。離世當日「老友宅醫」醫生使用心電圖機等儀器確認病人離世後, 即可填寫相關文件,簽署「死因醫學證明書」。隨後安排殯葬公司跟進後續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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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醫治療】中醫上門為家中病患如何舒緩痛症

痛症是長期病患與癌症病人最大的身心負擔。中醫基於「不通則痛、不榮則痛」的理論,透過上門針灸、推拿、艾灸與中藥內服,針對氣血瘀滯或虧虛進行標本兼治。對於癌症末期、體弱長者及創傷後遺症患者,上門中醫能減少搬動帶來的二次傷害,利用自然療法調和陰陽,在舒緩局部疼痛的同時,增強體質並減少對止藥藥的依賴,讓病人在熟悉的家中重獲身心安寧。

個案分析

方老太因為長期臥床,缺少自主活動的能力。由於關節僵硬及血液循環不佳,經常感到周身疼痛,看過西醫後需要長期依靠止痛藥來改善痛症,加上因為身體情況不合適出門治療,預約了中醫師上門針灸及中藥調理痛症後,其情況得到很大的改善。

中醫治療痛症原理

中醫作為一種古老的醫學體系,對痛症的治療有著深厚的理論基礎和實踐經驗。其理論精髓在於平衡同和諧。中醫注重整體觀念,將人體視為一個複雜的系統,強調相互聯繫、相互影響的關係。中醫認為,"不通則痛,不榮則痛"。不通則痛即身體因氣血運行受到阻滯而疼痛,不榮則痛即身體氣血虛弱不能濡養氣血經絡而疼痛,與此同時,兩者亦是因果關係。

中醫治療痛症除了遏止局部疼痛的症狀,亦會因應疼痛的源頭進行相應的治療。在實際操作上,既可內服中藥,更可配合針刺、艾灸、拔罐、刮痧、骨傷推拿等外治手法,內外兼顧,標本兼治,從根本解決「不通」或「不榮」的狀況,既要止痛亦要治痛。而在家中,我們也可以依照中醫的指導,幫助家人進行一些治療和調理。

中醫治療痛症方法

我們可以借助中醫的按摩、針灸、艾灸等方法,有效地舒緩痛症。首先,通過按摩可以放鬆緊張的肌肉,促進血液迴圈,緩解疼痛。針灸則是通過刺激特定的穴位,調和氣血,平衡陰陽,從而減輕痛症。而艾灸則能溫經散寒,驅除體內寒氣,對緩解關節疼痛有顯著效果。通過中醫理療手法,可以調整氣血,緩解疼痛。

此外,中醫還強調飲食調理和日常保健。在家中,我們可以根據中醫的建議,合理安排飲食,補充營養,增強體質。同時,保持良好的作息習慣,避免過度勞累,也有助於預防和減輕痛症。

適合中醫上門治療痛症人群:

  • 未期病患的病人 (特別癌症病人)
    癌症本身或是癌症的治療都可能引起疼痛,腫瘤,腫瘤擴散入侵骨骼、神經和其他激素失衡或免疫反應引起的變化所帶來的不適。
  • 長期病患長者
    一般常見的疾病也可能引起疼痛。特別是體弱,足部無力的長者。|
  • 創傷後所產生的疼痛
    長者往往會因為骨質疏鬆、肌肉力量下降等問題,導致不小心跌倒或扭傷。

中醫上門治療程式

  1. 初步評估痛症情況:觀察受傷或疼痛部位的症狀,如有腫脹、疼痛、關節活動受限等情況,初步判斷痛症類型。
  2. 把相關資料照片傳給醫療機構,並預約上門中醫。
  3. 中醫上門後對患者痛症進行評估,觀察受傷部位的症狀,確定針對性的手法,設定治療方案。 接著,根據情況選擇適當的手法,如按摩、推拿、熱敷等。在具體操作時要注意力度、時間、頻率等因素,以達到最佳治療效果。需要時可配合中藥調理。根據中醫理論,可通過服用一些中藥材(如當歸、田七、紅花等)來活血化瘀、舒筋活絡。

總 結

家雖然是我們溫暖的避風港,而痛症患者卻依然不時感到難受,特別是癌症帶來的痛症,它如同一頭野獸,悄無聲息地侵蝕著我們的親人。我們不得不目睹他每日承受煎熬,感受著那無助和恐懼。因此在這個艱難的時刻,我們可以選擇中醫上門治療服務,依照中醫專業指導,通過按穴位、做針灸、熱敷等方法為患者疏通氣血,活絡經絡;同時也要注重飲食調養和情志調節。真正幫助親人緩解痛症,保持身心的健康和愉悅。

不合法變凶宅? 在家離世誤解多

當我們的生命已到盡頭,是否必須在醫院離世?無可否認,當末期病人的病情起伏不定和缺乏家庭支援,在醫院離世是較合適的,但如果病人的徵狀是可以控制、居住環境許可、護理支援又充足,在熟悉的居家環境裏接受照顧,並與家人度過人生最後的日子,各方面都較醫院愜意。

能夠躺在自己的床上,在家人和摯愛陪伴下離世,相信病人會認同是一件很合意的事;而對於家人來說,毋須面對醫院環境和探訪限制,能夠為摯親提供長時間和親暱的接觸,彈性地安排其他親友探訪和道別,也減省來往醫院和住所的時間,善用寶貴的光陰與摯親相處直至其離世,對大家都是一個較佳的安排。

社會大眾普遍認為,在醫院離世是必然的,在家離世彷彿是一件天方夜譚的事,鮮有人談及;更甚者,不少人誤以為在家離世是不合法的,一旦有人在家中死亡,家人必須報警處理,而死者遺體亦需要進行解剖,居住的單位更會變成凶宅,可見市民大眾對在家離世仍然存在誤解。

闡釋法例 多方入手釋疑慮

在香港,在家離世是合法的,相關法例規定:1.病人在家離世前14天內曾經接受醫生的診治;2.病人在家離世後必須由醫生證實死於自然,並簽署死因醫學證明書;3.病人在家離世後24小時內,家屬帶同醫生簽署的文件到生死註冊處辦理手續,領取「死亡證」及「死亡登記證明書(容許遺體運送)」,隨後便可以聯絡殯儀公司,安排遺體運送和安放事宜;4.病人在家離世後48小時內,遺體被安排存放在合法停屍間。

屬於自然死亡的個案,經醫生證實死亡和死因並無可疑,遺體是不需要進行解剖;相反,屬於非自然死亡、死因不明、離世後沒有醫生替其簽發死因醫學證明書、進入醫院24小時內死亡的個案,必須經相關的醫生或警務人員向死因裁判官報告,並進行調查,找出死因。

另外,死於自然的人士即使在家離世,由於他們並非死於非命,不用擔心其居住的單位會變成凶宅,或物業價值受到影響。

如病人選擇在家離世,家人也表示支持,應該與醫護人員商量,決定醫療護理方案,安排家訪,繼而獲得護理及實務等多方面的上門支援。一些非政府機構和私人組織皆有提供相關支援及資訊,相關政府部門也為死者親屬提供多項服務,例如死亡登記、火葬及土葬的安排、撒放骨灰、喪親支援及追思服務等。

在家離世是合法,相關法例上的要求亦簡單,但公眾並不知道這是一個可行的選擇,所以每年個案不多。直至近年因疫情及防疫政策,公立醫院病房曾經一度謝絕探訪,即使有恩恤探訪安排和後期的放寬探訪安排,探訪者仍需要符合疫苗接種和檢測要求,以及面對人數和時間的探訪限制。有些末期病人恐怕自己最終躺在醫院病床上孤單離世,希望摯親陪伴自己走最後一程,考慮在家離世。

但是從客觀的角度,安排在家離世,對照顧者有一定程度的壓力。病人和家屬考慮在家離世,通常在迫切的情況下發生,因病人剩下的日子有限,加上大家對此認識不多,若然家人對這個安排不能達致共識,一定會感到十分徬徨,不知所措。而且,家人在家照顧摯親由患病晚期直至離世,並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他們需要安排24小時的貼身照顧,往住會缺乏信心和感到莫大的壓力;面對病人情況日漸轉差,會感到自責;面對病人瀕臨死亡的徵狀,更會不知所措,他們極需要充分準備和支援。

推公眾教育 培訓健康義工

支援在家離世,可以從公眾教育、臨終服務發展、人才培訓及政策等多方面入手。可以考慮把這課題納入學校課程或教學活動中,醫療機構和組織可以提供相關資訊,亦可提供討論平台,讓大眾市民對在家離世有更多認識。若然有更多機構能夠提供在家離世的上門家居護理支援,並增加人才培訓,這當然是理想的事。上屆政府(食物及衞生局)於2020年發出立法建議文件,並於其後擬定條例草案擬稿,建議修訂《死因裁判官條例》的條文,容許患有末期病患的安老院長者,如果在離世前14天內曾經接受醫生的診治,並於離世後由醫生證實是死於自然,便毋須向死因裁判官報告其死亡。若然修訂成功,居住在安老院人士便有更大空間考慮在安老院離世。

筆者早於2014年開始大規模培訓健康義工,為社區中有特別健康需要的人士提供健康支援和照顧;更於2022年開始在培訓課程加入照顧晚期人士的內容,加強健康義工在這方面的知識和技巧,為社區內選擇在家離世的人士提供適時的支援,陪着他們走過人生的最後一程。若然這類型的培訓能夠得到更多社會人士參與和支持,必定會令更多市民受惠。

撰文 : 李燕瓊 香港都會大學護理及健康學院副院長(學與教)暨教授

 

原文:
https://paper.hket.com/article/3474609/%E4%B8%8D%E5%90%88%E6%B3%95%E8%AE%8A%E5%87%B6%E5%AE%85%EF%BC%9F%20%E5%9C%A8%E5%AE%B6%E9%9B%A2%E4%B8%96%E8%AA%A4%E8%A7%A3%E5%A4%9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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