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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家離世】
傳統醫療與在家離世主要分別

一、生命終章,由我決定

傳統醫療提供 24 小時精密監控,適合病情不穩者;在家離世則以紓緩治療(Palliative Care)為核心,打破醫院探訪限制,讓病人在熟悉的環境中完成最後心願,並能獲得私營醫療團隊的居家支援,是追求自主與生活質素的另一合法選擇。

醫院醫療:高效密集的守護

選擇在醫院走完生命最後一程,核心在於體系提供的即時、專業且全方位的醫療支援。對於病情不穩、需要精密儀器(如呼吸機、連續心電圖)監控的病人,醫院能提供最高效的保障。

然而,高度醫療化的環境也伴隨著一些現實限制:

  • 空間與隱私受限: 根據資料顯示,香港公立醫院一般病房的病床間距極窄,每位病人的平均活動空間僅約 3 至 5 平方米,且需與多名病友共用空間。家屬想在床邊進行私密的道別、家庭儀式或靈性關顧,難免受到干擾。
  • 探訪時間與人數限制: 醫院需維持運作效率,大多設有嚴格探訪時段(例如每日僅兩節,每節 1-2 小時)。在最關鍵的時刻,至親可能因受限於探訪人數(通常限 2 人)或非探訪時間,而無法全員陪伴在側。
  • 醫療人手壓力: 香港公立醫院長期面臨人手不足(護士與病人比例有時高達 1:10 以上)。醫護需優先處理急救與常規醫療程序,較難為臨終病人提供細膩的心理安撫或個性化生活照顧。
  • 環境集體化: 病人需配合醫院的集體作息(如凌晨巡房、固定洗澡及進食時間),個人意願往往需讓位於行政流程

回家安辭:給愛最好的陪伴

「在家離世」並非什麼都不做,而是將核心轉向紓緩治療(Palliative Care)。根據香港法例,這是一個合法且受專業醫療支援的選擇。讓專業醫療團隊會直接走進您家,將屋企變成最安心的寧養空間。

權威視角:為什麼「家」的環境對病人更友善?

  • 打破「醫院恐懼」: 公立醫院床位迫、人聲雜,更有不少長者對藥水味感到焦慮。在家,病人身處熟悉的裝飾與回憶中,情緒更穩定。
  • 見面不再「限時限刻」: 根據醫管局指引,醫院有嚴格探訪限制;但在家,兒孫可以隨時陪伴,甚至能安排家庭聚會、播放喜愛的音樂,完成最後的心願。
  • 專業醫生「隨傳隨到」: 私營上門醫療能提供比公營機構更頻密的監測。醫生會定期上門觀察病情、調整止痛藥物,免去病人往返急症室的奔波之苦。

二、 一分鐘對比:醫院 vs 屋企

醫院與家中的核心差異在於「環境主導權」與「照護核心」。醫院以疾病監控與維持生命徵象為主,受限於集體作息與探訪時段;居家安辭則以緩解疼痛與尊嚴為先,家人可深度參與陪護。特別在行政手續上,在家離世可由私家醫生即場簽發死亡證書,程序往往比醫院更為簡便快速。

對比維度 傳統醫院 在家離世
環境範圍 專業但陌生,充滿藥水味與儀器聲。 熟悉溫馨,充滿個人回憶與安全感。
照顧核心 以疾病監控與維持生命徵象為主。 完全自主,依喜好安排飲食與會客。
照顧核心 以疾病監測與維持生命徵象為主 以緩解痛苦、生活質素與尊嚴為先
家人角色 有限的探訪,參與感較低。 深度陪伴,共同創造最後的珍貴回憶。
身後手續 需等待 2-3 天領取文件,流程較慢。 醫生即場簽發死亡證書,手續簡單快速。

「在家離世」以生活質素為核心,圓滿個人心願;「傳統醫療」以專業醫療為後盾,應對複雜病情與緊急需求。

三、簡單五步:為摯愛預備安寧之路

規劃在家離世需遵循五個關鍵步驟:

1. 醫療評估(確認病人狀況適合居家照護);

2. 環境預備(租賃醫療床或輔具);

3. 專業團隊對接(聯繫提供上門醫療及止痛管理的團隊);

4. 法律文件簽署(如預設醫療指示);5. 殯儀諮詢(預先與殯儀公司商討遺體接送流程)。

四、街坊最關心的 5 個問題

絕對唔會。 香港地產界與法律對「凶宅」有明確定義,自然老死或病逝屬於「善終」,不會對房價產生負面影響。這反而是中國傳統中「壽終正寢」的福氣。

唔使報警。 只要有醫生在 14 天內診治過,離世後醫生會直接上門開證。隨後會有專業殯儀團隊(低調靈車服務)以極其隱密、得體的方式(如使用普通七人車)接走,不會驚動街坊鄰里。

你唔係單打獨鬥。我們可以安排護士上門教導簡單護理,並提供專業的「屍體處置」衛生建議(如佩戴手套、處理分泌物等),確保過程安全、潔淨且充滿敬意。

相比私家醫院昂貴的每日住院費,居家照護能將預算精準投入在提升病人舒適度(如止痛貼、上門護理)上,長期看來更具成本效益。

我們會配備「平安藥包」,醫生也會 24 小時提供電話諮詢或急診上門,即時透過紓緩藥物減輕病人痛苦,確保他在平安中渡過。

總結:

生命的長短未必能控制,但「點樣行完最後一段路」可以由自己決定。選擇傳統醫療是為了安全感,選擇在家離世則是為了那份無可替代的尊嚴與愛。無論您的決定為何,最重要是讓愛,陪伴至最後一刻。

在家離世】安樂死與在家離世有什麼分別?

「安樂死」與「在家離世」在法律與執行上有本質區別。安樂死(Euthanasia)涉及醫護主動終止生命,目前在香港屬違法行為;而「在家離世」屬於合法的紓緩治療延伸,核心在於停止無效醫療(如插喉、電擊),讓病人在家人陪伴下經歷自然死亡。2024年《維持生命治療的預作決定條例》進一步保障了市民選擇「自然死亡」與「預設醫療指示」(AD)的法律權利。

一、自然過程 vs. 人為終止

安樂死

安樂死(Euthanasia)源自希臘語,意為「好的死亡」。它指由醫護人員主動採取行動(如注射致命劑量的藥物),直接終止病人生命。核心是解除痛苦優於生命維持。

在家離世

在家離世屬於紓緩治療(Palliative Care)的延伸。它不加速死亡,而是停止無效的創傷性搶救。例如插喉、電擊。讓病人在熟悉的家中,由家屬陪伴,經歷自然的器官衰竭直到呼吸停止。它的核心是尊重自然,提升臨終質量

香港醫務衛生局明確指出:“預設醫療指示與安樂死是兩個截然不同的概念。”

二、 為何安樂死在香港不可行?

在香港施行或協助安樂死均觸犯《刑事罪行條例》,可能面臨謀殺或誤殺指控。相比海外安樂死高達 12-18 萬港元的門檻與法律風險,在家離世提供了一條合法且低成本(約 3 萬港元起)的替代方案,能避免醫院冰冷的儀器環境與有限的探訪時間,讓病人在熟悉的床上圓滿告別。

在香港,任何形式的安樂死或醫助自殺均屬違法。

  • 刑事責任:協助或施行安樂死可能觸犯《刑事罪行條例》。面臨謀殺、誤殺等指控。香港醫務委員會也認定這違反專業倫理。
  • 高昂成本:部分人士轉向瑞士等海外機構。總開支可高達 12萬至18萬港元以上。善終選擇變得「階級化」。

選擇安樂死是為了讓病患免於痛苦、平靜離世的一種理想,但現實中並不可行。許多人感到無奈,只能被迫接受傳統離世路徑——在醫院或寧養院的病床上,於陌生而冰冷的醫療儀器環繞中,結束生命。

在醫院離世後,遺體通常會被迅速移往公眾殮房,後續的悼念儀式非常短促(僅有一至兩小時),家屬未有足夠時間好好告別,不免遺憾。

「在自己熟悉的床上,在家人陪伴下溫暖地離去」顯得遙不可及。而實際上,一條合法、自主且充滿尊嚴的選擇已然存在:在家離世。

三、在家離世是否合法?

在家離世在香港完全合法,且受衛生政策支持。 只要符合三個條件,過程可免除警方調查。

  1. 患者被確診為末期疾病。
  2. 離世前14天內曾有註冊醫生診治。
  3. 醫生簽發「死因醫學證明書」(表格18)

符合上述流程者,遺體可直接由殯儀公司接走,無需報警或交由法醫解剖

四、在家離世的迷思

迷思一:在家離世等於放棄治療?
事實:在家離世的核心是紓緩治療,目標是積極控制疼痛及其他不適症狀(如氣喘、嘔吐),讓病人舒適、無痛。它並非「不治療」,而是將目標從「治愈」轉為「安寧」。

迷思二:家中缺乏醫療設備,臨終狀況很混亂?
事實:寧養團隊會提供上門評估,按需租借病床、抽痰機、氧氣機等設備,並指導家人使用。護士及醫生亦會定期到訪或提供遙距支援,應對突發狀況。

迷思三:必須有醫護人員24小時駐守家中?
事實:在家離世模式中,主要照顧者是家人,但會得到專業團隊的培訓和後援,告知家人在不同情境下(如病人躁動、呼吸轉變)如何處理及何時求救。

迷思四:手續繁複,不但要報警,遺體還要解剖?
事實:只要符合上述合法條件(末期病患、14天內有醫生診治),負責醫生確認為自然死亡並簽發死亡證,不需要報警亦不會面對解剖。

迷思五:只有富人才能負擔在家離世?
事實:本港有多項資助寧養服務(如下文所述),醫管局亦提供家居寧養服務。總體開支可能遠低於長期住院或前往海外尋求安樂死的費用。

五、 在家離世VS.安樂死,如何選擇?

兩者皆體現病人自主權,但法律與成本差異巨大。安樂死在港非法、開支極高且程序複雜;在家離世則受法律保障,總開支約為安樂死的四分之一,且支持政府資助與醫療券使用。在家離世讓生命之光隨自然節奏緩緩變暗,是目前香港最能兼顧法律安全與臨終尊嚴的選擇。

安樂死

(Euthanasia)

  • 香港法律
    非法 (可能觸犯謀殺或協助自殺)

  • 死亡時間
    可預計、人為設定

  • 遺體處理
    複雜,涉及刑事或法醫調查

  • 主要開支
    醫療審核、執行費、跨國機票住宿

  • 估計總費用
    約HKD 120,000 - 180,000

  • 政府資助

  • 付款方式
    通常需一次性預付

在家離世

(Dying at Home)

  • 香港法律
    合法 (受政府推廣及法律保障)

  • 死亡時間
    不可預計、自然發生

  • 遺體處理
    簡明,醫生簽字後由殯儀館接走

  • 主要開支
    醫生上門診症、器材租借、法律文件

  • 估計總費用
    約HKD 30,000

  • 政府資助
    有 (醫管局服務及長者醫療券)

  • 付款方式
    按服務項目分段收費

總結:

選擇安樂死是主動關燈離場,而在家離世則是在溫暖家園中,讓生命之光隨自然節奏緩緩變暗。我們雖無法決定終點時刻,卻能在至親陪伴下,自主選擇以最安寧、最有尊嚴的方式,走完這最後一程。

附:香港在家離世服務機構一覽

機構名稱 主要服務 / 計劃‌ ‌ 服務特色‌ 成本參考‌
老友宅醫 在宅醫療及晚期居家支援 在家離世計劃 全套費用約2-3萬港元,已包醫師上門診治、提供平安藥同吊鹽水、簽署死亡證,以及專屬WhatsApp群組隨時支援。
聖雅各福群會 “安.好”居家寧養服務(賽馬會安寧頌計劃) 為港島區60歲以上末期病人提供身、心、社、靈全人照護。服務期平均約127天。 基本服務免費。醫生上門、藥物、部分器材及殯葬費需自付。估計約 2-3萬港元。
靈實司務道寧養院 “豐盛生命”家居照顧計劃 提供“在家及住宿”無縫銜接服務。由資深舒緩科護士擔任個案經理。協調跨專業團隊上門。 按次收費,需致電查詢具體費用。
聖匠堂安寧服務 “安寧在家”居家照顧支援服務(賽馬會安寧頌計劃) 服務屯門、元朗及天水圍區晚期病患者。提供護士跟進、心理輔導、靈性關懷及圓願活動。 作為慈善計劃,可能有免費或資助部分,需具體查詢。
東華三院 “圓滿人生服務” 側重為無依長者提供殯儀規劃及後事執行支持。強調生前規劃。 可能提供經濟審查後的資助服務,需具體查詢。

【紓緩治療】在家離世與在醫院離世流程分別

「在家離世」與「醫院離世」的根本差異在於自主權與生活質素。醫院提供完善的急救設備與 24 小時監測,但受限於探訪時間與吵雜環境;在家離世則以熟悉的家園為核心,打破時間與人數限制,讓病人在至親陪伴下完成「道別、道愛、道謝、道歉」。流程上,在家離世需依賴專業上門醫療團隊,確保疼痛管理(Palliative Care)與法律文件(表格 18)的即時處理。

離世最後一程分別

醫院環境相對集體化,病人的心理需求常讓位於行政流程,陪伴時光因探訪制度而「限時限刻」。在家善終則實現了深度陪伴,病人能在清醒時隨時與親友促膝長談,並由 2-3 名專屬照顧者提供細膩護理。醫療設備如醫療床、氧氣機可透過租借配置,讓家宅轉化為專業的寧養空間,兼顧安全感與溫馨感。

醫院離世 在家離世
環境 不熟悉及吵雜環境睡眠質量很差,附近病人有些咳嗽,有些痛苦地呻吟,病人在醫院沒有辦法好好休息。 可在在熟悉環境下,睡眠質量比較好。睡覺也很安心,睡醒叫人也有回應,這些都是醫院沒有辦法做到的。
照顧 護士同時照顧多人,沒想到辨法即時瞭解病人個人所需。 或護工細心照顧陪伴,最好有兩至三個照顧者,除了類似常規的照顧工作,比如換片扶身吃飯等。在患者累了或睡覺時,看護也坐在她身邊留意她的不適,睡醒時陪她聊天。
探望時間 親友不可隨時探望,需跟據醫院規定時間探望,在有限時間內,不同床位家屬同時到場,親友同患者沒辨法在公眾場合下談私秘的話。 沒有時限制,當她清醒時狀態較好時, 而選擇在家善終,基本上不會存在這個問題,一來,家人們生活環境與病人在一起,省卻了許多來回醫院浪費的時間。二來,在病人臨終時,同樣得到我們醫療團隊的支援知道病情階段,一直陪伴到最後。可以隋時安排她見想見的人,留在家中,很多人可以來探訪她,精神好點就聊聊天,看出來她很開心,在自家環境中安心談私秘的話。
陪伴 大都數時間患者是孤獨無助的等待死亡來臨,當即將面對死亡來臨時,因為見不到親友,內心是慌張不安的。親友也沒辦法瞭解患者所需,更沒有辨法長時間陪伴左右互相安撫。 最重要是面對死亡的患者特別想有人陪她聊天,陪伴她。隨時瞭解患者所需。家人通過照顧她陪伴她令我們可以在她最後日子為她做一些事,大半年過程中她很開心,也沒有感覺太痛苦或身體太疼痛,走時也完成所有心願,走的很安詳。選擇「在家離世」患者是在親友陪同下,平靜安詳的離開。
儀器 醫院目標是救人,醫院救人設備更完善。 可以購買或選用租用儀器
急救 未期患者的家屬可決定確定是否需要急救。 需確定並簽署放棄急救同意書 (DNR)

最後的道別

道別的「寬度」與「長度」是兩者的顯著差異。醫院告別室通常僅限 2 小時,且環境冰冷,家屬常在慌亂中匆忙完成後事;在家離世則無時間限制,家屬能有尊嚴地為先人清潔、更衣,並根據宗教信仰進行長時間的誦經或儀式(如助念 10 小時)。這種充分的哀傷撫慰(Grief Support)能顯著降低家屬往後的心理遺憾。

醫院離世 在家離世
通知 一般在醫院離世的病人,醫院會通知家人趕去醫院道別,因為路況等原因,有家人趕不到而錯過最後一眼。 在家善終的個案,他們的親友絕大部分都能在家中熟悉的環境,第一時間知道患者離世。有足夠的時間告別。
時間 大部分醫院設有告別室(或類似房間),親屬可舉行簡單送別大部分醫院設有告別室(或類似房間),親屬可舉行簡單送別。允許家人跟先人道別的時間大概係2小時。 在家善終的個案,他們的親友絕大部分都能在家中熟悉的環境,有足夠的道別的時間。
人數 不同醫院有不同人數規定 沒有人數規定
情感 因為之後醫院還需要進行遺體包紮,運送事宜。事實上,家人由接受病者離開,到表達悲哀的心情及滿腹道別的言語,在醫院這樣一個陌生且冰冷的環境中,2小時的時間一定不足夠。亦曾經有資深的註冊護士關注過此情況,她們見過不少的家人都是忙亂地換了衣服就要離開病房了,都深感歎惜家人的情緒在那刻無法表達出來.耐何,香港的公營醫療系統確實是繁忙到一個點。 有足夠的時間可以幫助先人換上乾淨,舒服的新衣服,可以好好地惜放自己的情緒和好好地跟至親道別。

離世前當日程式

法律程序上,在家離世往往更為高效。只要符合「14 天內曾獲醫生診治」的法律條件,註冊醫生可在離世當日簽發《死因醫學證明書》,家屬即日可辦理死亡登記與安排殯葬。相比之下,醫院離世領取文件通常需時 2-3 天,且領回遺體的手續較繁瑣。在家離世透過「老友宅醫」等專業團隊統籌,能確保從確認死亡到遺體運送的流程無縫銜接,不驚擾鄰里。

醫院離世 在家離世
通知 由在院醫院確定病人即將離世的,醫院會通知家人到達。 由照顧者發現患者即將離世的,親友陪伴下等待醫生及殯葬禮儀師在24小時內到達患者家人也希望遺體是最佳狀況保存逝者身體。
道別時間 家人跟先人道別的時間大概係2小時。 有足夠的道別的時間。
宗教 若先人及家屬有宗教信仰,亦可進行簡短的宗教儀式,因為時間關係,如在醫院離世,要進行完整的宗教形式基本上是不可能。 可以進行任何宗教儀式,某些有宗教信仰的人士,再過身後,會進行頌經助念的儀式大約10個鐘,希望先人早登樂土。呢種儀式係華人社會中其實都頗為常見的。據我們瞭解,香港有不少佛教義工團體都有提供類似服務。
換衣 因為時間有限,不少的家人都是忙亂地換了衣服就要離開病房了。 有足夠的時間可以幫助先人換上乾淨,舒服的新衣服,可以好好地惜放自己的情緒和好好地跟至親道別。
文件 醫院主診醫生會發出相關的文件,包「死因醫學證明書」予家屬。時間大約2-3天。 註冊醫生在病人離世前十四日內見過病人,並在離世後廿四小時內上門證實不屬於「非自然死亡」,註冊醫生是可以在死者家中簽發死因醫學證明書。
殮房 遺體會先留在醫院殮房等候處理。 安排殯儀服務移動遺體 (安排輪椅及普遍七人車,不打擾到其他住戶)到已安排好的殯儀館。
領回遺體 在醫院一般自然死亡取回遺體是需要時間,獲死因裁判官豁免剖驗的遺體最早可以在領取「批准屍體埋葬/火葬證明書」時一同領回。家屬需辦理確認及領取遺體手續。公立醫院最快死後1星期或私立醫院最快死後2日可領回遺體。 沒有領回遺體過程
殯葬事宜 大約2-3天後,家屬收到「死因醫學證明書」。家屬才可以安排殯葬事宜。 即日就可以由死者家屬拿著前往死亡登記處辦理死亡登記。家屬便可以安排殯葬事宜。

什麼類型的病患可以選擇在家離世?

並不是所有確診為末期患者的人都可以選擇在家離世,以下三類是較為適合的類型:

  • 第一類是末期癌症而選擇不再接受治療者。
  • 第二類是患有器官衰竭者例如心臟衰竭、呼吸系統衰竭丶腎臟衰竭。
  • 第三類就是無法進食的植物人或末期認知障礙症患者。

第一類和第二類病人到了疾病後期需要頻繁進出醫院,因此感到莫大困擾。他們都非常渴望能回家治療,能夠選擇紓緩治療,在家度過餘下的日子,是很多病人的最大願望。

選擇在家離世需要準備什麼

實施前必須完成三項準備:

  1. 簽署《預設醫療指示》(AD)與《不作心肺復甦法》(DNACPR);
  2. 配置醫療物資(如氣墊床、吸痰機);
  3. 確保專業醫療團隊每 14 天上門診斷,以符合香港法律規定。
  • 患者一直有在家離世的意願,並表明自己不希望接受任何急救及維生程式,患者或家屬應盡早簽署《不作心肺復甦法檔》和《預設醫療指示》。
  • 家人是否一致支持患者在家離世的想法,家居環境是否有足夠空間放置醫療器材及物資?合適的居住環境及配套比如︰家中設施如一張合適的醫療牀、製氧機、吸痰機、血壓計、血氧計等,最好在病人回家之前準備妥當。
  • 患者必須有醫療團隊根據病歷提供支援,容許照顧者貼身照顧及醫護人員上門評估與診斷,法律規定醫生需要至少每十四天上門診斷,家人能否負擔醫生的費用,以及其他藥物、護士、照顧員及租借醫療用品及器材等開支?
  • 心理社交支援:做好一切心理準備,建立互相合作團隊(醫護、社工、親友),因患者臨終前身體會有不同的變化,最終可能需要被送回醫院,或最終在醫院離世。

總 結

患者及家屬跟據患者病情及環境各因素考慮是否選擇「在家離世」。

如果有專業的醫護團隊幫忙就輕鬆多了,「老友宅醫」提供在家善終服務包括跟家人聯絡及上門評估病人情況、照顧者角色、家庭環境、遺體運送路線等。離世當日「老友宅醫」醫生使用心電圖機等儀器確認病人離世後, 即可填寫相關文件,簽署「死因醫學證明書」。隨後安排殯葬公司跟進後續事宜。

【紓緩治療】在家離世需要哪些醫療設備

在家離世所需的醫療設備包括:多功能電動醫療床醫用氣墊床褥醫用製氧機藥物霧化器吸痰機指尖式血氧儀自動血壓計點滴架以及防水護理墊可以根據病人的實際病情(如是否有氣促、是否長期臥床、是否需要吊鹽水等)與專業醫護團隊溝通後,決定租借或購買哪些具體項目。

可租賃相關儀器及用途

製氧機

  • 血氧含量低於93的情況之下,或有氣促的情況可需要租用或者購買製氧機,以便使用。
  • 氧氣機是依靠在空氣中取氧製造氧氣,因此不需要購買氧氣樽放在家中,安全性更高 。
  • 氧氣流量 (供氧量):5或10 升/分鐘 (LPM),方便不同用家所需。
  • 選用耐用、寧靜的型號 和低噪音 (43分貝)的設備。
  • 出外可考慮租用或者購買攜帶型微型製氧機或攜帶型氧氣樽。

藥物霧化器

  • 主要針對患有肺部疾病的患者。
  • 令藥物化為更小粒子,快速及高效輸送並停留到肺部,令藥物發揮到最佳效果。
  • 令藥物不入血液中流動,更安全有效,減少對身體的副作用。
  • 用可適用於醫學鹽水、氣管擴張藥物及抗生素。

醫用氣墊床褥

  • 幫助肢體癱瘓無法翻身和自行坐起的患者。
  • 適合長期臥床,尤其是不能自行轉身的患者,其臥姿相關的受壓處皮膚已產生壓瘡。
  • 床墊內有管狀氣囊,主要以三或兩管為一個組。藉由主機馬達使其中一管消氣,另外兩管充氣(或是其中一管充氣、另一管消氣)重複循環;以達到交替減壓、分散躺姿壓力的目的,進而避免壓瘡產生。

功能電動醫療床

  • 條件允許情況下,比如家居空間比較寬鬆,就可以選擇多功能電動醫療床。
  • 可配置醫用氣墊床褥效果更佳。
  • 使用者可用遙控器自行控制床架升降,方便病人隨時起身活動。
  • 坐起餵食可減少導致性肺炎。
  • 有起背及抬腿功能,有助舒緩長期臥床帶來的局部不適。
  • 照顧者可在床兩側工作,方便清潔,減輕照顧者的體力負擔。
  • 適合在家養病的患者以及晚期患者。

醫用血壓儀

  • 最好選擇全自動動脈傳動方式測量及全自動聽診方式測量。
  • 選擇操作時更容易,方便讀取數值的血壓儀。

點滴架

  • 方便藥物輸入、吊鹽水、營養奶導入。
  • 可使用衣架替代。

血氧儀

  • 監測動脈血紅蛋白的血氧飽和度(SpO2)。
  • 監測心跳、血流灌注指數。
  • 監測血氧飽。
  • 最好選擇波形顯示的血氧儀,比較容易判斷準確性。

租賃時注意事項

在家治療租借醫療器材也存在一定的風險:

  • 租賃的器材是否符合質量標准?
  • 使用過程中出現問題該如何處理?

這些問題都需要患者在租賃前仔細考慮。為了確保租賃的醫療器材安全可靠,患者應該選擇正規的租賃公司,並仔細閱讀租賃合同中的條款,確保自己的權益得到保障。

  •  

總 結

在家「紓緩治療」的患者可選擇購買或租借醫療器材,租賃的方式不需要一次性投入大量的資金購買設備,只需支付相應的租金即可。它既可以為患者提供便利,又可以節省資金。但患者在租賃過程中需要保持警惕,確保自己的權益得到保障。購買或租賃前請尋求醫生及職業治療師幫助。職業治療師的專長是評估家居配套設計,是否有需要做必要的改動或添置設備。「老友宅醫」正是肩負醫療及統籌的角色,與患者、照顧者、家人及其他身心靈專家同行,希望攜手協力讓患者在相對平靜舒適的環境中完成生命的最後一程。

【在家離世】在家離世可以舉辦「助念」儀式

「助念」是臨終關懷中不可或缺的靈性部分。在家離世的一大優勢在於空間與時間的自主性,家屬能不受醫院規例限制,為逝者進行各類宗教儀式。

常見的「助念」儀式有哪些?

助念儀式依信仰而異:佛教著重於超度與轉世福報,由師父或信徒領念佛號;基督教則以追思禮拜為主,透過牧師講道、唱詩歌向神祈禱,尋求永生的盼望;中國傳統文化則強調祭奠與緬懷功德。在家中進行這些儀式,能讓親友在私密且熟悉的環境中,向逝者表達最後的敬意與祝福。

佛教助念儀式:

在佛教中,助念儀式通常被稱為超度法會或超度法事。這些儀式旨在為逝者超度,幫助其在來世中獲得善果和福報。通常由一位主持人、助念師和信徒參與。助念師的聲音和念誦的內容旨在為逝者祈福,幫助其在來世中獲得善果。

基督教助念儀式:

在基督教中,助念儀式通常被稱為追思禮拜或葬禮。在葬禮中,牧師會主持儀式,讀經、講道,並帶領參與者進行禱告和唱詩歌。助念者可以是唱詩班成員或其他信徒,他們透過歌唱和朗誦聖經經文來引導和支持參與者的哀悼和祈禱。

中國傳統助念儀式:

在中國傳統文化中,人死後會有一系列的祭祀、掃墓和祭奠活動。這些活動通常由家人或親友主持,旨在緬懷逝者並為其祈福。助念在這些儀式中扮演著重要的角色,念誦經文、詩歌或禱告。助念者的聲音和內容旨在安撫逝者的靈魂,紀念他們的功德和貢獻,向逝者表達敬意和祝福。

佛教「助念」儀式的是什麼?

佛教相信死亡不是生命的終點。 「助念」善終儀式能讓臨終者或過世不久的人解脫身心痛苦,得到圓滿安樂的歸宿,佛教「助念」方式,依其捨報時間及性質之不同,可分為三種:

一、臨終即開始之助念:

即捨報前最後一念之助念。此種助念方式,應在臨終徵兆出現時,即開始為他開導,並念誦佛號不斷,直到他捨報後八小時至十二小時。此為最佳之助念方式,亡者可以最直接、最快速、最穩當地往生。但因臨終徵兆出現至真正捨報之時間不定,有的甚至數天之久,故人力上或有不繼。但家屬若真愛亡者,當以恆心毅力,排班輪流助念,忍數日的辛勞,換取亡者永恆的安樂。

二、捨報後八小時(乃至十二小時)以內進行之助念:

此種助念,乃因人捨報時,外息既盡,看似斷氣,但實則內息尚存,神識(靈魂)還在體內,尚未脫離。神識脫離肉體的時間並不一定,通常大約會維持八小時左右,甚至十二小時。在神識尚未離開肉體之前為他助念,亡者雖然身體已失去作用能力,但神識知覺仍在,仍能聽到開導與佛號,依之生起正念,隨著大眾念佛,仍可往生。

三、中陰期間的助念:

即捨報後三天半之後至四十九天之間。亡者若沒有把握捨報一念往生淨土,則當神識脫離色身之後,會有三天半的時間,處於昏迷狀態。三天半後,神識復甦,即是中陰身。中陰身在四十九天之內,會隨過去世的業力因緣,再投生於六道之中。在未投生之前,中陰期間會有文武百尊現前接引,亦有種種業力顯現之恐怖境相逼迫。所以此時助念,應指導亡者辨明各種境相,投入文武百尊之強烈佛光,或一心念佛,往生淨土。

此三種助念方式,以臨終至捨報後期間,幫助亡者把握此生最後一念之助念最為重要,成效亦最佳;而最好是由臨終之前,能持續助念到捨報後八小時。若不能在臨終前即勸亡者發願往生極樂,並為他臨終前助念,也應做捨報後八小時至十二小時的助念。如果因緣都不具足,無法在捨報時助念,則應在捨報後三天半之後的中陰期間,由家屬依《夢幻生死》(即《中陰聞度法》),每日為亡者開導指引,令於中陰期間得度解脫。在亡者去世後四十九天之內,千萬不要殺生或以葷食祭拜他,以免增加亡者的惡緣牽纏。家人最好吃素,為亡者多多念佛,或以亡者的名義印經,做種種功德,並且不要有不好的言行。若能請高明的法師為亡者舉行超度則更佳,如此,亡者若已往生,則可蓮品增上,若尚未往生,亦可不墮惡道,或仗此功德往生。

總 結

離世可選擇在家善終,有家人親友陪伴,安詳地死去是逝者的福氣,選擇在家離世也有足夠時間同親友告別及安排舉辦「助念」儀式,家人可為逝者舉辦「助念」儀式幫助其在來世中獲得善果和福報。

用家心聲

Mr Wog
Mr Wog
好感恩有老友宅醫這個機構,讓我們的摯親可以實現在家往生。在家往生有很多好處,除了讓摯親在熟悉的環境中離世、減少恐懼外,亦可以讓身為佛教徒的我們為摯親進行助念。另外,在家往生後亦不會受到他人騷擾,讓我們能夠保持正念繼續念佛。而且每次病人和家屬有問題,亦得到醫生、姑娘慈悲愛心嘅詳細指引,所以好衷心感恩老友宅醫!令我們知道可以幫助摯親選擇留在家中離世,真的是讓我們夢想成真了!

【在家離世】在家離世的6個常見問題及7個注意事項

不論在醫院或療養院,醫生經常聽到患者說:「我很想把握時間同子女、孫子、親朋好友再聚聚,希望最後的時光我可以在家度過。我好想好想再次回到熟悉的家中、在自已床上走完最後一段路。」
「醫生,我可以回家嗎?」 

生老病死是人生必經階段。當病情「無可逆轉」時,即是進入人生的最後階段,家人是否可以讓晚期重病末期患者回家度過最後時光? 如何安排善終服務及寧養服務?

在家離世是甚麼?

許多晚期患者及其家人都認為只要還待在醫院,生命就能繼續下去。他們擔心家裡的設施遠不及醫院,無法及時得到救治……比如惡性腫瘤(癌症)的治療向以手術、放療(電療)、化療等治療手段為主。有些晚期癌症患者在沒有更好的治療方法時,離開陌生、孤單的醫院並居家接受安寧治療,反而可能對其生活和意志起到積極作用。

根據以往經驗,大多數選擇在家安寧的末期病患個案,都曾經歷過頻繁入院而病情卻始終無法逆轉,當藥物和手術治療都無法將病人醫好,而病人必然要面對死亡時,其自身及家人都會選擇停止接受介入式治療,避免承受無謂的痛苦。醫生也會建議病人考慮在家安寧。

除了醫生宣告「投降」,甚至預告了病人的生命限期之外,安寧治療不等於完全放棄治療或等死。許多癌症末期患者最渴望的就是臨終關懷!如果能夠回到熟悉的地方,並享受到家人的陪伴、幫助和溫暖,隨時聯絡朋友,正是對其最大的心理安慰和支持啊!

為何選擇在家離世?
什麼病患適合紓緩治療?

患者必須已被醫生確認為末期患者,病情已經不可逆轉,「無可逆轉」是指醫學確診為末期病的患者,最普遍是末期癌症,末期的心衰竭、呼吸衰竭和腎衰竭等。

但不是所有病患都適合在家離世,比較合適的,大概只有三類:

  • 第一類是末期癌症而選擇不再接受治療者。
  • 第二類是患有器官衰竭者例如心臟衰竭、呼吸系統衰竭、腎臟衰竭。
  • 第三類就是無法進食的植物人或末期認知障礙症患者。

第一類和第二類病人到了疾病後期需要頻繁進出醫院,因此感到莫大困擾。他們都非常渴望能回家治療,能夠選擇紓緩治療,在家度過餘下的日子,是很多病人的最大願望。

在家離世是否合法
以及7個需要準備的事項

  • 患者一直有在家離世的意願,並表明自己不希望接受任何急救及維生程式,患者或家屬應盡早簽署《不作心肺復甦法檔》和《預設醫療指示》。
  • 家人是否一致支持患者在家離世的想法,有沒有擔心大體存放問題,同住家人能否承載親人在家離世整個過程可能會產生的情緒?
  • 家居環境是否有足夠空間放置醫療器材及物資?合適的居住環境及配套比如︰家中設施如一張合適的醫療牀、製氧機、吸痰機、血壓計、血氧計等,最好在病人回家之前準備妥當。
  • 患者必須有醫療團隊根據病歷提供支援,容許照顧者貼身照顧及醫護人員上門評估與診斷。
  • 經濟上的考慮,由於醫生需要至少每十四天上門診斷,家人能否負擔醫生的費用,以及其他藥物、護士、照顧員、上門醫療服務及租借醫療用品及器材等開支?
  • 除了醫生外,有無其他專業團隊的協助?例如護士處理患者的徵狀、為照顧者提供醫療指導;社工或精神科醫生服務為家人提供情緒支援及生死教育;身後事則由殯儀公司處理,如遺體運送及出殯安排。
  • 心理社交支援:做好一切心理準備,建立互相合作團隊(醫護、社工、親友),因患者臨終前身體會有不同的變化,最終可能需要被送回醫院,或最終在醫院離世。

6個對在家離世的迷思/誤解

1︰選擇在家離世不用再看醫生?

很多香港人不知道自己有此權利。很多末期病患因長期卧床而生褥瘡需要頻繁就醫,往往有許多不便。如果醫療團隊可以根據病歷提供支持,除了家庭醫生上門提供治療外,亦可安排專科治療、紓緩治療團隊,其中包括︰中西醫師、護士、物理治療師、職業治療師、營養師、心理學家、社工等。條件許可的話,上門醫療服務是最佳選擇。 ( 了解紓緩治療和晚期照顧  )

2︰在家離世是否要立即報警?

香港有九成人都在醫院過身,很多人以為一定要在醫院過身才合法,不知道在家死亡如何處理。一旦病人在家離世,便一定要報警處理,再將遺體送往剖驗,其實都屬謬誤。

在家離世的身後事流程是這樣的:就香港法例,註冊醫生在病人離世前十四日內見過病人,並在離世後廿四小時內上門證實不屬於「非自然死亡」,即可在死者家中簽發死因醫學證明書,再由死者家屬持證前往死亡登記處辦理死亡登記,繼而安排殯儀服務運送遺體。

3︰居住單位會變成凶宅?

其實凶宅主要針對死於非命,即是他殺或自殺的個案。我們處理大部分的個案都是八九十歲以上的長者,能夠在家中自然死亡,對中國人來說是好事,不是構成凶宅的因素。因為好死(a good death)這個詞不但中國文化中有,西方文化中也存在。 在家離世,在家人親友的陪伴下,安詳地死去應該算是「好死」。

舊時人們都是在家去世的,並在家中正室停屍,所以有「壽終正寢」的說法;喪禮會在家旁搭建的喪棚內舉行。馬來西亞的有錢華人現在仍然有此習俗。

4︰家人要學清潔遺體?

當面對死亡時,家人在病人臨終前要準備什麼?首先,準備設施很重要,此外,有時病人深夜在家中離世,可能要翌日早上才能移動遺體。因此家人需要學會如何正確清潔遺體、調校適當的室溫,幫助病人有尊嚴地離開。

5︰不在醫院過身的可能要

解剖……?

提前安排妥當並不一定需要解剖。只有醫生才有權證實病人已經死亡。

6︰存放大體不能超過48小時?

根據香港第132章 《公眾衞生及市政條例》第112條 在住用處所存有屍體的限制

  • 任何人如在用作供人居住的處所內存有人類屍體,或導致或准許在用作供人居住的處所內存有人類屍體,為期超過48小時,則除非該屍體是放置於經緊密加封的棺木內,否則該人即屬犯罪。
  • 任何人在沒有主管當局書面准許下,在用作供人居住的處所內存有任何放置於棺木內的屍體,或導致或准許在用作供人居住的處所內存有上述屍體,為期超過7天(包括第(1)款所提述的48小時的時段),則即使棺木已經緊密加封,該人仍屬犯罪。

所以遺體必須於四十八小時內移送到一個合法存放的地方,即是任何的殮房、殯儀館。所以在病人未過身之前,建議家人預先向殯儀公司查詢有關安排,做足準備。

3個選擇在家離世的好處

1︰為什麼在家睡得更安寧

吃得更舒服?

很多末期病人在醫院或療養院可能會因為吃不好、睡不好,要求出院回家。因為醫院一般情況下都是多人同房,互相影響,飲食也眾口難調。在最後日子里,我們為何不選擇讓老人家睡得更好,吃得更舒服?

2︰家人在身邊更溫馨?

黃爺爺晚年是幸福的,辛苦帶大的諸位子女都很孝順,而且各有成就及幸福家庭。他離世前只有一個心願,就是子女不論多忙每天都要來家里看看他。子孫們尊重其心意,每天盡量多次探望。如果住在醫院冷冰冰的病房裡,黃爺爺就無法天天見到家人,特別是公立醫院探病有規定時間,並非想來就來。

3︰一般自然死亡取回遺體時間比較

在醫院一般自然死亡取回遺體是需要時間的,獲死因裁判官豁免剖驗的遺體最早可以在領取「批准屍體埋葬/火葬證明書」時一同領回。

  • 公立醫院 最快死後3個工作日
  • 私立醫院 最快死後2日個工作日
  • 在家離世沒有以上問題,不需要取回遺體。

總 結

為什麼「在家離世」變得如此困難呢?因為根據香港法律,在家離世必須有提供上門診症的醫生,因為只有醫生才有權證實病人已經死亡,而且需要註冊醫生才能簽署死因醫學證明書。 如果有專業的醫護團隊幫忙就輕鬆多了,「老友宅醫」提供在家善終服務包括跟家人聯絡及上門評估病人情況、照顧者角色、家庭環境、遺體運送路線等。離世當日「老友宅醫」醫生使用心電圖機等儀器確認病人離世後, 即可填寫相關文件,簽署「死因醫學證明書」。隨後安排殯葬公司跟進後續事宜。

【在家離世】在家離世是否變為凶宅?

大眾常誤將「在家離世」與「凶宅」掛鉤,但法律與地產實務上有明確界定。凶宅主要指涉他殺、自殺等「非自然死亡」個案;而末期病患在專業醫療支援下的自然死亡,在傳統文化中屬於「壽終正寢」,並不屬於凶宅範疇。地產代理監管局亦規定,僅需披露不自然死亡個案,因此在家善終不會影響單位合法買賣,亦不需被納入凶宅名單。

現香港每年大約四萬多人離世,九成人都是在醫院離世。正所謂「龍床不及狗竇」,香港也有不乏希望在家去世的臨終者,「賽馬會安寧頌」的調查顯示,約有25%受訪者有此意。究竟香港難以實現在家離世的癥結是什麼?

錯誤觀念

現今香港人普遍認為「在家離世」不吉利,死亡已變得制度化、非人性化,忽略了病人權益及意願。大部份人彌留之際都是躺在醫院冰冷的床上,在個別家人及陌生的醫護人員陪伴下,走完最後一程。

民間有句俗語叫「五福臨門」,當中的「壽」和「考終命」都跟壽命有關,長壽是古人認為最大的福氣,而「考終命」即善終。其實好死(a good death)這個詞不但中國文化中有,在西方文化中也存在。 在家離世,在家人親友陪伴下安詳地死去應該算是「好死」,亦是「福氣」的體現。

居住單位會變成凶宅?

很多人擔心病人在家中過身,居住單位會變成凶宅。其實凶宅主要針對死於非命,即是他殺或自殺的個案。大部分在家去世的個案都是八九十歲以上的長者,能夠在家中自然死亡,對中國人來說是好事,不是構成凶宅的因素。舊時人都是在家去世的,並在家中正室停屍,所以有「壽終正寢」一說;喪禮則在家旁搭建的喪棚內舉行。東南亞傳統的有錢華人現在仍保持這樣的身後事習俗。

回望歷史,「在家離世」是絕對可以的。香港自開埠以來,就一直容許在家離世,我們甚至可以說「在家離世」曾經是社會較為普遍的常態。記得在五六十年代的粵語長片中,也有看過醫生到病人家中證實死亡的情節。曾有一套影片講及主人翁早已購備棺木置於家中,好在死後可以在家入棺。故「在家離世」應該不是一件很遙遠的事。但近年來,這已並非港人的一項常見選擇。

在家離世會影響樓價嗎?

根據地產代理指引,代理僅在明知單位曾發生「不自然死亡」時負有披露義務。晚期病人在家安詳離世屬自然過程,不納入凶宅調查範圍,因此不會導致物業大幅貶值。相比之下,轟動的命案可能導致樓價跌至市價 30%,但居家善終作為一種「好死」與福氣的體現,並不具備負面的市場標籤,家屬無需擔心遺產價值受損。

地產代理監管局規定,代理若明知單位內曾有不自然死亡,有責任告訴買方;如果蓄意隱瞞,單位又完成買賣手續,買方可以投訴。若合約內清楚列明單位不是凶宅,但成交後才發現,買方有權委託律師要求取消買賣合約。

凶宅價格究竟跌價多少,坊間眾說紛紜。一般而言,只會跌價10%至15%。若是轟動一時的命案,地產代理公司也不會接手,會建議交由專責的公司公開拍賣,價格視乎情況,以往曾有例子,拍賣價只及同區市價的30%。

不過,再三強調,晚期病人在家離世,對離世者與家屬是一種福氣,應屬安詳離世,並不納入凶宅的範圍,因此地產經紀不會也不需要瞭解到該住宅情況,從而將其納入凶宅。

在香港是否可選擇在家壽終?

能夠安然在家中離世,在香港少之又少。醫療界估計,香港每年在家臨終比率大約3%,對比台灣的 40%、新加坡的27%,數字不盡如人意〔見表〕,亦反映出香港生死教育的不足。

資料來源:轉載自https://monthly.hkej.com/monthly/article/id/1673053

住院期間,日日都需要經歷儀器響個不停,醫生為瀕危的鄰床病友急救這類怵目驚心的埸面。如何令病人在臨終的日子過得安然?當病人患有「無可逆轉」病情時,其實醫生會循序漸進地與病人及家屬溝通治療方案,不會讓他們抱有虛假期望。

在家善終也是另一個選擇,這在英國、台灣和新加坡等地比較平常。調查顯示,有三成市民希望在家去世,而不作此選擇的,主要是怕麻煩家人,也有人怕住宅被視為凶宅,影響樓價。台灣人有落葉歸根的意識,很多人希望在家離世,掌握自己的生命權;新加坡組屋的地面層更會充當靈堂,供住客為家人舉殯。看來只有香港人特別迴避死亡,想要改善這種觀念便需要加強生死教育。

選擇在家離世病人和家屬要學習訂立臨終照顧計劃,避免日後承受更多痛苦。

資料來源:轉載自《中大通訊》第期 照片鳴謝:香港中文大學資訊處

病人在家離世,家屬是否要立即報警?

合法的在家離世無需報警。 根據香港法例,只要滿足以下條件:

1. 註冊醫生在病人離世前 14 日內曾作診治;

2. 醫生在死後 24 小時內上門證實為自然死亡。醫生即可簽發「死因醫學證明書」,遺體亦不需經過解剖。家屬可直接憑證明辦理死亡登記並聯繫殯儀公司,程序合法且保全逝者全屍的尊嚴。

不少人更會對「在家離世」作出否定,認為這已是不再合法了。他們誤以為病人一旦在家死去,家人便必須報警處理,而死者遺體亦會遭解剖,不得全屍。其實這些都屬謬誤。就香港法例,註冊醫生在病人離世前十四日內見過病人,並在離世後廿四小時內上門證實不屬於「非自然死亡」,註冊醫生即可在死者家中簽發死因醫學證明書,再由死者家屬持證前往死亡登記處辦理死亡登記,繼而安排殯儀服務移動遺體。

根據香港法例,任何人死亡之後,遺體必須於四十八小時內移送到一個合法存放的地方,即任何的殮房、殯儀館。所以在病人未過身之前,建議家人預先向殯儀公司查詢有關身後事安排,做足準備。

在家離世後大體如何離開住宅?是否有尊嚴?

專業的居家善終服務會極力保障私隱。遺體移送不會使用救護車或警車,而是由禮儀師協助先人更換日常衣服、佩戴口罩與帽子,以坐輪椅或擔架的方式由一般客貨車移送至殯儀館。整個過程如同病友外出就醫,鄰里通常不知情,既維護了逝者的尊嚴,也避免了鄰里間不必要的恐慌或對單位價值的疑慮。

2016年香港大學、中文大學、醫學組織聯會分別做了社區調查研究,結果不約而同地找到30%受訪香港人希望「在家離世」,但是實際個案數字顯示,能夠真正得到這個選擇的港人少之又少。因此,「在家離世」對很多人來說,是可望而不可得。「在家離世」於西方社會頗為普遍,醫院鼓勵病人在最後日子回家度過,調查顯示在家離世已佔總死亡個案15%。而在華人社會如台灣及新加坡,亦有不少原本住在醫院的病人,在去世前選擇回家。

總 結

離世可選擇在家善終,這並不會令住所變為凶宅。在家人親友陪伴下安詳地死去,是「好死」,即是「福氣」。只有註冊醫生可以簽署死因醫學證明書如果有專業的醫護團隊幫忙就輕鬆多了,「老友宅醫」提供在家善終服務包括跟家人聯絡及上門評估病人情況、照顧者角色、家庭環境、遺體運送路線等。離世當日「老友宅醫」醫生使用心電圖機等儀器確認病人離世後, 即可填寫相關文件,簽署「死因醫學證明書」。隨後安排殯葬公司跟進後續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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