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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家離世】
傳統醫療與在家離世主要分別

一、生命終章,由我決定

傳統醫療提供 24 小時精密監控,適合病情不穩者;在家離世則以紓緩治療(Palliative Care)為核心,打破醫院探訪限制,讓病人在熟悉的環境中完成最後心願,並能獲得私營醫療團隊的居家支援,是追求自主與生活質素的另一合法選擇。

醫院醫療:高效密集的守護

選擇在醫院走完生命最後一程,核心在於體系提供的即時、專業且全方位的醫療支援。對於病情不穩、需要精密儀器(如呼吸機、連續心電圖)監控的病人,醫院能提供最高效的保障。

然而,高度醫療化的環境也伴隨著一些現實限制:

  • 空間與隱私受限: 根據資料顯示,香港公立醫院一般病房的病床間距極窄,每位病人的平均活動空間僅約 3 至 5 平方米,且需與多名病友共用空間。家屬想在床邊進行私密的道別、家庭儀式或靈性關顧,難免受到干擾。
  • 探訪時間與人數限制: 醫院需維持運作效率,大多設有嚴格探訪時段(例如每日僅兩節,每節 1-2 小時)。在最關鍵的時刻,至親可能因受限於探訪人數(通常限 2 人)或非探訪時間,而無法全員陪伴在側。
  • 醫療人手壓力: 香港公立醫院長期面臨人手不足(護士與病人比例有時高達 1:10 以上)。醫護需優先處理急救與常規醫療程序,較難為臨終病人提供細膩的心理安撫或個性化生活照顧。
  • 環境集體化: 病人需配合醫院的集體作息(如凌晨巡房、固定洗澡及進食時間),個人意願往往需讓位於行政流程

回家安辭:給愛最好的陪伴

「在家離世」並非什麼都不做,而是將核心轉向紓緩治療(Palliative Care)。根據香港法例,這是一個合法且受專業醫療支援的選擇。讓專業醫療團隊會直接走進您家,將屋企變成最安心的寧養空間。

權威視角:為什麼「家」的環境對病人更友善?

  • 打破「醫院恐懼」: 公立醫院床位迫、人聲雜,更有不少長者對藥水味感到焦慮。在家,病人身處熟悉的裝飾與回憶中,情緒更穩定。
  • 見面不再「限時限刻」: 根據醫管局指引,醫院有嚴格探訪限制;但在家,兒孫可以隨時陪伴,甚至能安排家庭聚會、播放喜愛的音樂,完成最後的心願。
  • 專業醫生「隨傳隨到」: 私營上門醫療能提供比公營機構更頻密的監測。醫生會定期上門觀察病情、調整止痛藥物,免去病人往返急症室的奔波之苦。

二、 一分鐘對比:醫院 vs 屋企

醫院與家中的核心差異在於「環境主導權」與「照護核心」。醫院以疾病監控與維持生命徵象為主,受限於集體作息與探訪時段;居家安辭則以緩解疼痛與尊嚴為先,家人可深度參與陪護。特別在行政手續上,在家離世可由私家醫生即場簽發死亡證書,程序往往比醫院更為簡便快速。

對比維度 傳統醫院 在家離世
環境範圍 專業但陌生,充滿藥水味與儀器聲。 熟悉溫馨,充滿個人回憶與安全感。
照顧核心 以疾病監控與維持生命徵象為主。 完全自主,依喜好安排飲食與會客。
照顧核心 以疾病監測與維持生命徵象為主 以緩解痛苦、生活質素與尊嚴為先
家人角色 有限的探訪,參與感較低。 深度陪伴,共同創造最後的珍貴回憶。
身後手續 需等待 2-3 天領取文件,流程較慢。 醫生即場簽發死亡證書,手續簡單快速。

「在家離世」以生活質素為核心,圓滿個人心願;「傳統醫療」以專業醫療為後盾,應對複雜病情與緊急需求。

三、簡單五步:為摯愛預備安寧之路

規劃在家離世需遵循五個關鍵步驟:

1. 醫療評估(確認病人狀況適合居家照護);

2. 環境預備(租賃醫療床或輔具);

3. 專業團隊對接(聯繫提供上門醫療及止痛管理的團隊);

4. 法律文件簽署(如預設醫療指示);5. 殯儀諮詢(預先與殯儀公司商討遺體接送流程)。

四、街坊最關心的 5 個問題

絕對唔會。 香港地產界與法律對「凶宅」有明確定義,自然老死或病逝屬於「善終」,不會對房價產生負面影響。這反而是中國傳統中「壽終正寢」的福氣。

唔使報警。 只要有醫生在 14 天內診治過,離世後醫生會直接上門開證。隨後會有專業殯儀團隊(低調靈車服務)以極其隱密、得體的方式(如使用普通七人車)接走,不會驚動街坊鄰里。

你唔係單打獨鬥。我們可以安排護士上門教導簡單護理,並提供專業的「屍體處置」衛生建議(如佩戴手套、處理分泌物等),確保過程安全、潔淨且充滿敬意。

相比私家醫院昂貴的每日住院費,居家照護能將預算精準投入在提升病人舒適度(如止痛貼、上門護理)上,長期看來更具成本效益。

我們會配備「平安藥包」,醫生也會 24 小時提供電話諮詢或急診上門,即時透過紓緩藥物減輕病人痛苦,確保他在平安中渡過。

總結:

生命的長短未必能控制,但「點樣行完最後一段路」可以由自己決定。選擇傳統醫療是為了安全感,選擇在家離世則是為了那份無可替代的尊嚴與愛。無論您的決定為何,最重要是讓愛,陪伴至最後一刻。

在家離世】安樂死與在家離世有什麼分別?

「安樂死」與「在家離世」在法律與執行上有本質區別。安樂死(Euthanasia)涉及醫護主動終止生命,目前在香港屬違法行為;而「在家離世」屬於合法的紓緩治療延伸,核心在於停止無效醫療(如插喉、電擊),讓病人在家人陪伴下經歷自然死亡。2024年《維持生命治療的預作決定條例》進一步保障了市民選擇「自然死亡」與「預設醫療指示」(AD)的法律權利。

一、自然過程 vs. 人為終止

安樂死

安樂死(Euthanasia)源自希臘語,意為「好的死亡」。它指由醫護人員主動採取行動(如注射致命劑量的藥物),直接終止病人生命。核心是解除痛苦優於生命維持。

在家離世

在家離世屬於紓緩治療(Palliative Care)的延伸。它不加速死亡,而是停止無效的創傷性搶救。例如插喉、電擊。讓病人在熟悉的家中,由家屬陪伴,經歷自然的器官衰竭直到呼吸停止。它的核心是尊重自然,提升臨終質量

香港醫務衛生局明確指出:“預設醫療指示與安樂死是兩個截然不同的概念。”

二、 為何安樂死在香港不可行?

在香港施行或協助安樂死均觸犯《刑事罪行條例》,可能面臨謀殺或誤殺指控。相比海外安樂死高達 12-18 萬港元的門檻與法律風險,在家離世提供了一條合法且低成本(約 3 萬港元起)的替代方案,能避免醫院冰冷的儀器環境與有限的探訪時間,讓病人在熟悉的床上圓滿告別。

在香港,任何形式的安樂死或醫助自殺均屬違法。

  • 刑事責任:協助或施行安樂死可能觸犯《刑事罪行條例》。面臨謀殺、誤殺等指控。香港醫務委員會也認定這違反專業倫理。
  • 高昂成本:部分人士轉向瑞士等海外機構。總開支可高達 12萬至18萬港元以上。善終選擇變得「階級化」。

選擇安樂死是為了讓病患免於痛苦、平靜離世的一種理想,但現實中並不可行。許多人感到無奈,只能被迫接受傳統離世路徑——在醫院或寧養院的病床上,於陌生而冰冷的醫療儀器環繞中,結束生命。

在醫院離世後,遺體通常會被迅速移往公眾殮房,後續的悼念儀式非常短促(僅有一至兩小時),家屬未有足夠時間好好告別,不免遺憾。

「在自己熟悉的床上,在家人陪伴下溫暖地離去」顯得遙不可及。而實際上,一條合法、自主且充滿尊嚴的選擇已然存在:在家離世。

三、在家離世是否合法?

在家離世在香港完全合法,且受衛生政策支持。 只要符合三個條件,過程可免除警方調查。

  1. 患者被確診為末期疾病。
  2. 離世前14天內曾有註冊醫生診治。
  3. 醫生簽發「死因醫學證明書」(表格18)

符合上述流程者,遺體可直接由殯儀公司接走,無需報警或交由法醫解剖

四、在家離世的迷思

迷思一:在家離世等於放棄治療?
事實:在家離世的核心是紓緩治療,目標是積極控制疼痛及其他不適症狀(如氣喘、嘔吐),讓病人舒適、無痛。它並非「不治療」,而是將目標從「治愈」轉為「安寧」。

迷思二:家中缺乏醫療設備,臨終狀況很混亂?
事實:寧養團隊會提供上門評估,按需租借病床、抽痰機、氧氣機等設備,並指導家人使用。護士及醫生亦會定期到訪或提供遙距支援,應對突發狀況。

迷思三:必須有醫護人員24小時駐守家中?
事實:在家離世模式中,主要照顧者是家人,但會得到專業團隊的培訓和後援,告知家人在不同情境下(如病人躁動、呼吸轉變)如何處理及何時求救。

迷思四:手續繁複,不但要報警,遺體還要解剖?
事實:只要符合上述合法條件(末期病患、14天內有醫生診治),負責醫生確認為自然死亡並簽發死亡證,不需要報警亦不會面對解剖。

迷思五:只有富人才能負擔在家離世?
事實:本港有多項資助寧養服務(如下文所述),醫管局亦提供家居寧養服務。總體開支可能遠低於長期住院或前往海外尋求安樂死的費用。

五、 在家離世VS.安樂死,如何選擇?

兩者皆體現病人自主權,但法律與成本差異巨大。安樂死在港非法、開支極高且程序複雜;在家離世則受法律保障,總開支約為安樂死的四分之一,且支持政府資助與醫療券使用。在家離世讓生命之光隨自然節奏緩緩變暗,是目前香港最能兼顧法律安全與臨終尊嚴的選擇。

安樂死

(Euthanasia)

  • 香港法律
    非法 (可能觸犯謀殺或協助自殺)

  • 死亡時間
    可預計、人為設定

  • 遺體處理
    複雜,涉及刑事或法醫調查

  • 主要開支
    醫療審核、執行費、跨國機票住宿

  • 估計總費用
    約HKD 120,000 - 180,000

  • 政府資助

  • 付款方式
    通常需一次性預付

在家離世

(Dying at Home)

  • 香港法律
    合法 (受政府推廣及法律保障)

  • 死亡時間
    不可預計、自然發生

  • 遺體處理
    簡明,醫生簽字後由殯儀館接走

  • 主要開支
    醫生上門診症、器材租借、法律文件

  • 估計總費用
    約HKD 30,000

  • 政府資助
    有 (醫管局服務及長者醫療券)

  • 付款方式
    按服務項目分段收費

總結:

選擇安樂死是主動關燈離場,而在家離世則是在溫暖家園中,讓生命之光隨自然節奏緩緩變暗。我們雖無法決定終點時刻,卻能在至親陪伴下,自主選擇以最安寧、最有尊嚴的方式,走完這最後一程。

附:香港在家離世服務機構一覽

機構名稱 主要服務 / 計劃‌ ‌ 服務特色‌ 成本參考‌
老友宅醫 在宅醫療及晚期居家支援 在家離世計劃 全套費用約2-3萬港元,已包醫師上門診治、提供平安藥同吊鹽水、簽署死亡證,以及專屬WhatsApp群組隨時支援。
聖雅各福群會 “安.好”居家寧養服務(賽馬會安寧頌計劃) 為港島區60歲以上末期病人提供身、心、社、靈全人照護。服務期平均約127天。 基本服務免費。醫生上門、藥物、部分器材及殯葬費需自付。估計約 2-3萬港元。
靈實司務道寧養院 “豐盛生命”家居照顧計劃 提供“在家及住宿”無縫銜接服務。由資深舒緩科護士擔任個案經理。協調跨專業團隊上門。 按次收費,需致電查詢具體費用。
聖匠堂安寧服務 “安寧在家”居家照顧支援服務(賽馬會安寧頌計劃) 服務屯門、元朗及天水圍區晚期病患者。提供護士跟進、心理輔導、靈性關懷及圓願活動。 作為慈善計劃,可能有免費或資助部分,需具體查詢。
東華三院 “圓滿人生服務” 側重為無依長者提供殯儀規劃及後事執行支持。強調生前規劃。 可能提供經濟審查後的資助服務,需具體查詢。

【在家離世】百歲老人可否選擇在家離世?

百歲老人完全可以選擇在香港在家離世。這並非單純的「留在家中」,而是一套結合「身、心、社、靈」的專業在宅醫療(Hospital at Home)流程。核心在於透過紓緩醫療管理症狀(如氣喘、疼痛),而非強行延命。只要長者意願明確、家屬達成共識,並有專業團隊如「老友宅醫」提供醫療銜接,高齡長者即可在熟悉環境中尊嚴謝幕。

「爸爸98歲,真的可以在家安詳離開嗎?」

我是陳美儀,爸爸今年98歲。去年爸爸握著我們的手說:「阿女阿仔,我不想在醫院走。」就是這句話,讓我開始尋找方法。

一開始,我以為很簡單,我原以為,在家離世就是讓父親在家,最後請醫生上門簽一張死亡證。但老友宅醫姑娘阿晴清楚地告訴我:「我們提供的,絕不是這樣。這是一個以醫療為核心的過程,目標是讓長者在最後階段免受痛苦,安寧且有尊嚴。」

一、百歲長者,點樣先算「適合」在家離世?

阿晴告訴我,評估百歲長者是否適合居家安寧,主要看四個維度:身體功能(症狀是否可控)、心智意願(長者是否想留在家)、家庭支持(照顧者共識)及醫療銜接(是否有醫生上門)。重點在於將目標從「治癒疾病」轉向「症狀管理」,利用嗎啡貼、製氧機等醫療手段,確保長者在自然衰竭過程中保持舒適。

她拿出一份簡單的評估表,和我一起回顧媽媽的情況:

評估維度 核心問題 百歲老人的情況
身體功能 主要不適症狀(如疼痛、氣喘)是否可控? 有氣喘和關節痛,但藥物可以緩解。
心智與意願 長者是否清晰表達過在家離世的意願? 非常清晰,爸爸多次表示想留在家中。
家庭支持 家人是否達成共識,並能獲得外界協助? 我們家属意見一致,並願意尋求專業團隊幫助。
醫療銜接 是否有途徑獲得上門醫療及紓緩治療服務? 正在了解「老友宅醫」這類在宅醫療服務。

「即使有多種慢性病,只要主要症狀能通過專業的紓緩治療得到控制,長者的意願明確,家庭有支持,那麼實現高質素的在家離世是完全可行的。重點不是『治療疾病』,而是『管理症狀』,讓長者舒適、安寧。」

二、在家離世的法律程序和迷思

在過程中,我也曾擔心過各種問題,但團隊提前給了我清晰的答案:

關於法律:

百歲老人自然離世後,只需聯繫最後診治他的醫生(團隊會安排)上門簽發 《死因醫學證明書》(表格18) ,我們在14天內前往死亡登記處辦理手續即可。這與在醫院離世的程序本質相同。

破解迷思:

  • 「報警」迷思:自然死亡個案不需要警方介入
  • 「凶宅」迷思:只有死於非命先算凶宅,自然離世唔影響單位價值
  • 「好複雜」迷思:只要預先規劃,程序可以好順暢

三、最後階段的守護

最後幾個月的具體支援:

後期有氣喘、疼痛和傷口問題。

  • 醫療控制
    醫生上門評估後,為老人調校了止痛藥,並使用嗎啡貼和脷底丸來及時緩解劇痛。當他無法進食時,團隊安排了在家吊鹽糖水補充營養。
  • 呼吸舒緩:
    他們代租了製氧機,護士親身教導我如何使用霧化機和正確拍痰,讓老人呼吸順暢很多。
  • 中醫調理:
    中醫師定期來為老人針灸和配方,幫助他舒緩不適、改善睡眠。
  • 專業護理:
    專科護士上門處理他的壓瘡和傷口,並安排了氣墊床防範新壓瘡。當我疲憊時,他們外派了護理員協助餵食、清潔和翻身,大大減輕我的壓力。
  • 隨時諮詢:
    我們有一個即時通訊群組,無論何時遇到問題,醫護團隊都會迅速回應,藥物也能直接快遞到戶。

最後階段的守護:

最後幾星期,老人全天臥床。團隊的守護更加細緻。

  • 物理治療師上門做紓緩運動和輔助拍痰,減少他的不適。
  • 針對可能出現的感染,護士可以上門抽血、種菌,甚至安排上門超聲波檢查,免去奔波。
  • 他們預先提供了清晰的晚期病人照顧指引,讓我心裡有底,知道如何應對各種情況。

老人雖然身體虛弱,但在專業管理下,沒有遭受太多痛苦,面容平靜。

四、老人安詳離開之後

老人是在自己熟悉的床榻上離去的。我聯絡團隊後,阿晴和醫生以安靜、尊重的方式到來確認。

法律程序:

醫生簽發了死因醫學證明書(表格18),並一步步指導我在14天內完成死亡登記,一切條理清晰。

後事安排:

他們根據我的意願,提供了可靠的合作方名單,協助銜接了低調靈車和佛教助念服務,整個過程莊重而簡潔。

>

發現
長者安詳離世

>

聯繫預先安排機構
如「老友宅醫

>

醫護人員到府
確認生命跡象

>

機構醫生簽發
死因醫學證明書

>

14天內辦理
死亡登記

>

取得死亡證
辦理後續事宜

總結:真實感受

從具體的疼痛管理、傷口護理、營養支援,到最後的文件辦理和殯儀銜接,他們用專業填補了家屬的無助。這讓我能全心陪伴媽媽,完成「道謝、道愛、道別」的心願,而不是慌亂地處理繁瑣事務。 如果家人也想在家走,我的經驗是:這需要提前規劃,並找到一個能提供具體、全面醫療舒緩支援的團隊。百歲長者能否在家離世?我父親的經歷告訴我:可以,而且可以走得舒適、安詳。 關鍵在於,是否有專業的力量,將這份心意轉化為一個可行、平穩、有尊嚴的過程。

【紓緩治療】末期患者選擇在家離世,有否安排醫生跟進之分別

末期患者在家離世的核心挑戰在於症狀控制與法律程序。有醫生跟進的方案能提供系統化的紓緩治療(如止痛、水腫管理)、上門醫療設備配置(製氧機、吸痰機),以及最重要的:醫生能在離世後 24 小時內上門簽發死亡證,免除報警與解剖程序。相較之下,無醫生跟進則面臨頻繁往返醫院覆診的體力負擔,且離世時須報警處理,家屬往往因慌亂而無法好好道別。

當未期病患者離開醫院

患者從醫院回家休養,有無醫生跟進決定了路途與居家初期的安全性。輕度至重度患者若有上門醫生跟進,可獲得非緊急救護運送中的監察,並由醫生直接對接醫院藥物與設備需求;若無醫生跟進,家屬須自行處理覆診與配藥,對於臥床患者而言體力與心理壓力極大。專業介入確保了「從醫院到家中」的無縫銜接。

 沒有醫生跟進  有醫生跟進
症狀輕度患者︰
可自助行動者
患者需按公立醫院安排之日子回醫院覆診。若藥物已用完,亦需親自前往醫院覆診及配藥。 聯絡上門醫生隨時提供服務,最佳方案是上門醫生到醫院一同接患者回家,在車上,醫生可提供緊急醫療服務及維生指數監察,盡力讓患者安全回家。上門醫生根據患者情況,調整藥物及用藥方式和設置醫療設備。
症狀中度患者︰
體弱需要家人協助行動者
患者需按公立醫院安排之日子回醫院覆診。若藥物已用完,亦需親自前往醫院覆診及配藥。 聯絡上門醫生隨時提供服務,最佳方案是上門醫生到醫院一同接患者回家,在車上,醫生可提供緊急醫療服務及維生指數監察,盡力讓患者安全回家。上門醫生根據患者情況,調整藥物及用藥方式和設置醫療設備。
症狀強度患者︰
不能行動的臥床者
患者需按公立醫院安排之日子回醫院覆診。若藥物已用完,亦需親自前往醫院覆診及配藥。 可安排上門醫生陪同患者乘坐非緊急救護運送服務回到家中。在車上,醫生可提供緊急醫療服務及維生指數監察,盡力讓患者安全回家。上門醫生根據患者情況,調整藥物及用藥方式和設置醫療設備。
儀器 知道如何選擇或選用租用儀器 上門醫護可以提供儀器的購買或租用服務
急救 未期患者的家屬可決定確定是否需要急救。或直接送回醫院。 雖然確定並簽署放棄急救同意書 (DNR)。但有問題時可立即聯絡上門醫生處理。

在家是否可進紓緩治療?

居家紓緩治療(Palliative Care)並非消極放棄,而是積極管理。有醫生跟進能處理呼吸困難、失眠、痛楚等末期症狀,並引導家屬正確使用醫療儀器。此外,醫療團隊通常包含社工與心理醫生,能為患者與照顧者提供壓力緩解。無醫生跟進者常誤以為痛苦是必然的,導致患者生活質素低下,照顧者亦易產生力不從心之感。

 沒有醫生跟進  有醫生跟進
身體不適及痛楚 沒有全面系統的跟進,患者及家人誤以為晚期病患所帶來的痛楚無可避免。又因為要經常回醫院覆診而增加親友的負擔。 晚期疾病為患者帶來身體不適及痛楚,最常出現如呼吸困難丶水腫丶失眠等。上門醫生可通過 有系統的紓緩治療服務減輕症狀。同時亦能以更靈活的照顧模式,應對身體活動能力下降和食慾不振等問題。
家居照顧服務 可能只可靠不專業的親友協助照顧。 通過醫療團隊的協助及指導,親友或護工可以更業細心照顧陪伴,除了類似常規的照顧工作,比如換片扶身吃飯等。在患者累了或睡覺時,看護也坐在她身邊留意她的不適,睡醒時陪她聊天。
心靈關懷 未期患者及親友心靈都有很大壓力而不知道如何處理 通過醫療團隊的協助及指導,可安排社工及心理醫生協助未期患者及親友心靈安撫。
儀器 不知道如何使用儀器協助患者 通過醫療團隊的協助及指導下證正確使用儀器減輕患者症狀。

未期病患者在家離世

這是兩者差別最關鍵的階段。 有醫生跟進: 醫生在 24 小時內上門確認死亡並簽發《死因醫學證明書》,遺體可隨即由殯儀館接走,家屬有充足時間進行換衣、誦經等宗教儀式。 無醫生跟進: 必須報警處理,遺體需移送殮房並可能面臨解剖,家屬無法在熟悉的環境中平靜告別,且文件處理時間較長。

 沒有醫生跟進  有醫生跟進
發現患者離世 家人因為沒有醫護指導,所以不可能不知道患者是否將會離世,而是可能送入醫院急救,或報警處理。 由照顧者發現患者即將離世的,親友陪伴下等待醫生及殯葬禮儀師在24小時內到達患者家人也希望遺體是最佳狀況保存逝者身體。
時間道別 因為需要報警處理,親友手忙腳亂中,可能沒辦法心做最後告別。 在家善終的個案,他們的親友絕大部分都能在家中熟悉的環境,第一時間知道患者離世。有足夠的時間告別。有足夠的時間可以幫助先人換上乾淨,舒服的新衣服,可以好好地惜放自己的情緒和好好地跟至親道別。
宗教 因為需要報警處理,不能改動現場情況。 所以沒有辦法進行宗教儀式。 可以進行任何宗教儀式,某些有宗教信仰的人士,再過身後,會進行頌經助念的儀式大約10個鐘,希望先人早登樂土。呢種儀式係華人社會中其實都頗為常見的。據我們瞭解,香港有不少佛教義工團體都有提供類似服務。
文件 需要報警處理,由法院審批簽發死因醫學證明書。 註冊醫生在病人離世前十四日內見過病人,並在離世後廿四小時內上門證實不屬於「非自然死亡」,註冊醫生是可以在死者家中簽發死因醫學證明書。
殮房 因為報警處理,會擾到其他同大廈住戶。遺體會先留在殮房等候處理橡檢查。 安排殯儀服務移動遺體 (安排輪椅及普遍七人車,不打擾到其他住戶)到已安排好的殯儀館。
領回遺體 獲死因裁判官豁免剖驗的遺體最早可以在領取「批准屍體埋葬/火葬證明書」時一同領回。家屬需辦理確認及領取遺體手續。需時比較長。 沒有領回遺體過程
殯葬事宜 需要更長時間家屬才能收到「死因醫學證明書」。家屬才可以安排殯葬事宜。 即日就可以由死者家屬拿著前往死亡登記處辦理死亡登記。家屬便可以安排殯葬事宜。
換衣 因為需要報警處理,不能改動現場情況。所以不能換衣等。 有足夠的時間可以幫助先人換上乾淨,舒服的新衣服,可以好好地惜放自己的情緒和好好地跟至親道別。

什麼類型的病患可以選擇在家離世?

並不是所有確診為末期患者的人都可以選擇在家離世,以下三類是較為適合的類型:

  • 第一類是末期癌症而選擇不再接受治療者。
  • 第二類是患有器官衰竭者例如心臟衰竭、呼吸系統衰竭、腎臟衰竭。
  • 第三類就是無法進食的植物人或末期認知障礙症患者。

第一類和第二類病人到了疾病後期需要頻繁進出醫院,因此感到莫大困擾。他們都非常渴望能回家治療,能夠選擇紓緩治療,在家度過餘下的日子,是很多病人的最大願望。

選擇在家離世需要準備的事項

  1. 患者一直有在家離世的意願,並表明自己不希望接受任何急救及維生程式,患者或家屬應盡早簽署《不作心肺復甦法檔》和《預設醫療指示》。
  2. 家人是否一致支持患者在家離世的想法,家居環境是否有足夠空間放置醫療器材及物資?合適的居住環境及配套比如︰家中設施如一張合適的醫療牀、製氧機、吸痰機、血壓計、血氧計等,最好在病人回家之前準備妥當。
  3. 患者必須有醫療團隊根據病歷提供支援,容許照顧者貼身照顧及醫護人員上門評估與診斷,法律規定醫生需要至少每十四天上門診斷,家人能否負擔醫生的費用,以及其他藥物、護士、照顧員及租借醫療用品及器材等開支?
  4. 心理社交支援:做好一切心理準備,建立互相合作團隊(醫護、社工、親友),因患者臨終前身體會有不同的變化,最終可能需要被送回醫院,或最終在醫院離世。

總 結

患者及家屬跟據患者病情及環境各因素考慮是否選擇「在家離世」。 如果有專業的醫護團隊幫忙就輕鬆多了,「老友宅醫」提供在家善終服務,包括跟家人聯絡及上門評估病人情況、照顧者角色、家庭環境、遺體運送路線等。離世當日「老友宅醫」醫生使用心電圖機等儀器確認病人離世後, 即可填寫相關文件,簽署「死因醫學證明書」。隨後安排殯葬公司跟進後續事宜。

【紓緩治療】在家離世與在醫院離世流程分別

「在家離世」與「醫院離世」的根本差異在於自主權與生活質素。醫院提供完善的急救設備與 24 小時監測,但受限於探訪時間與吵雜環境;在家離世則以熟悉的家園為核心,打破時間與人數限制,讓病人在至親陪伴下完成「道別、道愛、道謝、道歉」。流程上,在家離世需依賴專業上門醫療團隊,確保疼痛管理(Palliative Care)與法律文件(表格 18)的即時處理。

離世最後一程分別

醫院環境相對集體化,病人的心理需求常讓位於行政流程,陪伴時光因探訪制度而「限時限刻」。在家善終則實現了深度陪伴,病人能在清醒時隨時與親友促膝長談,並由 2-3 名專屬照顧者提供細膩護理。醫療設備如醫療床、氧氣機可透過租借配置,讓家宅轉化為專業的寧養空間,兼顧安全感與溫馨感。

醫院離世 在家離世
環境 不熟悉及吵雜環境睡眠質量很差,附近病人有些咳嗽,有些痛苦地呻吟,病人在醫院沒有辦法好好休息。 可在在熟悉環境下,睡眠質量比較好。睡覺也很安心,睡醒叫人也有回應,這些都是醫院沒有辦法做到的。
照顧 護士同時照顧多人,沒想到辨法即時瞭解病人個人所需。 或護工細心照顧陪伴,最好有兩至三個照顧者,除了類似常規的照顧工作,比如換片扶身吃飯等。在患者累了或睡覺時,看護也坐在她身邊留意她的不適,睡醒時陪她聊天。
探望時間 親友不可隨時探望,需跟據醫院規定時間探望,在有限時間內,不同床位家屬同時到場,親友同患者沒辨法在公眾場合下談私秘的話。 沒有時限制,當她清醒時狀態較好時, 而選擇在家善終,基本上不會存在這個問題,一來,家人們生活環境與病人在一起,省卻了許多來回醫院浪費的時間。二來,在病人臨終時,同樣得到我們醫療團隊的支援知道病情階段,一直陪伴到最後。可以隋時安排她見想見的人,留在家中,很多人可以來探訪她,精神好點就聊聊天,看出來她很開心,在自家環境中安心談私秘的話。
陪伴 大都數時間患者是孤獨無助的等待死亡來臨,當即將面對死亡來臨時,因為見不到親友,內心是慌張不安的。親友也沒辦法瞭解患者所需,更沒有辨法長時間陪伴左右互相安撫。 最重要是面對死亡的患者特別想有人陪她聊天,陪伴她。隨時瞭解患者所需。家人通過照顧她陪伴她令我們可以在她最後日子為她做一些事,大半年過程中她很開心,也沒有感覺太痛苦或身體太疼痛,走時也完成所有心願,走的很安詳。選擇「在家離世」患者是在親友陪同下,平靜安詳的離開。
儀器 醫院目標是救人,醫院救人設備更完善。 可以購買或選用租用儀器
急救 未期患者的家屬可決定確定是否需要急救。 需確定並簽署放棄急救同意書 (DNR)

最後的道別

道別的「寬度」與「長度」是兩者的顯著差異。醫院告別室通常僅限 2 小時,且環境冰冷,家屬常在慌亂中匆忙完成後事;在家離世則無時間限制,家屬能有尊嚴地為先人清潔、更衣,並根據宗教信仰進行長時間的誦經或儀式(如助念 10 小時)。這種充分的哀傷撫慰(Grief Support)能顯著降低家屬往後的心理遺憾。

醫院離世 在家離世
通知 一般在醫院離世的病人,醫院會通知家人趕去醫院道別,因為路況等原因,有家人趕不到而錯過最後一眼。 在家善終的個案,他們的親友絕大部分都能在家中熟悉的環境,第一時間知道患者離世。有足夠的時間告別。
時間 大部分醫院設有告別室(或類似房間),親屬可舉行簡單送別大部分醫院設有告別室(或類似房間),親屬可舉行簡單送別。允許家人跟先人道別的時間大概係2小時。 在家善終的個案,他們的親友絕大部分都能在家中熟悉的環境,有足夠的道別的時間。
人數 不同醫院有不同人數規定 沒有人數規定
情感 因為之後醫院還需要進行遺體包紮,運送事宜。事實上,家人由接受病者離開,到表達悲哀的心情及滿腹道別的言語,在醫院這樣一個陌生且冰冷的環境中,2小時的時間一定不足夠。亦曾經有資深的註冊護士關注過此情況,她們見過不少的家人都是忙亂地換了衣服就要離開病房了,都深感歎惜家人的情緒在那刻無法表達出來.耐何,香港的公營醫療系統確實是繁忙到一個點。 有足夠的時間可以幫助先人換上乾淨,舒服的新衣服,可以好好地惜放自己的情緒和好好地跟至親道別。

離世前當日程式

法律程序上,在家離世往往更為高效。只要符合「14 天內曾獲醫生診治」的法律條件,註冊醫生可在離世當日簽發《死因醫學證明書》,家屬即日可辦理死亡登記與安排殯葬。相比之下,醫院離世領取文件通常需時 2-3 天,且領回遺體的手續較繁瑣。在家離世透過「老友宅醫」等專業團隊統籌,能確保從確認死亡到遺體運送的流程無縫銜接,不驚擾鄰里。

醫院離世 在家離世
通知 由在院醫院確定病人即將離世的,醫院會通知家人到達。 由照顧者發現患者即將離世的,親友陪伴下等待醫生及殯葬禮儀師在24小時內到達患者家人也希望遺體是最佳狀況保存逝者身體。
道別時間 家人跟先人道別的時間大概係2小時。 有足夠的道別的時間。
宗教 若先人及家屬有宗教信仰,亦可進行簡短的宗教儀式,因為時間關係,如在醫院離世,要進行完整的宗教形式基本上是不可能。 可以進行任何宗教儀式,某些有宗教信仰的人士,再過身後,會進行頌經助念的儀式大約10個鐘,希望先人早登樂土。呢種儀式係華人社會中其實都頗為常見的。據我們瞭解,香港有不少佛教義工團體都有提供類似服務。
換衣 因為時間有限,不少的家人都是忙亂地換了衣服就要離開病房了。 有足夠的時間可以幫助先人換上乾淨,舒服的新衣服,可以好好地惜放自己的情緒和好好地跟至親道別。
文件 醫院主診醫生會發出相關的文件,包「死因醫學證明書」予家屬。時間大約2-3天。 註冊醫生在病人離世前十四日內見過病人,並在離世後廿四小時內上門證實不屬於「非自然死亡」,註冊醫生是可以在死者家中簽發死因醫學證明書。
殮房 遺體會先留在醫院殮房等候處理。 安排殯儀服務移動遺體 (安排輪椅及普遍七人車,不打擾到其他住戶)到已安排好的殯儀館。
領回遺體 在醫院一般自然死亡取回遺體是需要時間,獲死因裁判官豁免剖驗的遺體最早可以在領取「批准屍體埋葬/火葬證明書」時一同領回。家屬需辦理確認及領取遺體手續。公立醫院最快死後1星期或私立醫院最快死後2日可領回遺體。 沒有領回遺體過程
殯葬事宜 大約2-3天後,家屬收到「死因醫學證明書」。家屬才可以安排殯葬事宜。 即日就可以由死者家屬拿著前往死亡登記處辦理死亡登記。家屬便可以安排殯葬事宜。

什麼類型的病患可以選擇在家離世?

並不是所有確診為末期患者的人都可以選擇在家離世,以下三類是較為適合的類型:

  • 第一類是末期癌症而選擇不再接受治療者。
  • 第二類是患有器官衰竭者例如心臟衰竭、呼吸系統衰竭丶腎臟衰竭。
  • 第三類就是無法進食的植物人或末期認知障礙症患者。

第一類和第二類病人到了疾病後期需要頻繁進出醫院,因此感到莫大困擾。他們都非常渴望能回家治療,能夠選擇紓緩治療,在家度過餘下的日子,是很多病人的最大願望。

選擇在家離世需要準備什麼

實施前必須完成三項準備:

  1. 簽署《預設醫療指示》(AD)與《不作心肺復甦法》(DNACPR);
  2. 配置醫療物資(如氣墊床、吸痰機);
  3. 確保專業醫療團隊每 14 天上門診斷,以符合香港法律規定。
  • 患者一直有在家離世的意願,並表明自己不希望接受任何急救及維生程式,患者或家屬應盡早簽署《不作心肺復甦法檔》和《預設醫療指示》。
  • 家人是否一致支持患者在家離世的想法,家居環境是否有足夠空間放置醫療器材及物資?合適的居住環境及配套比如︰家中設施如一張合適的醫療牀、製氧機、吸痰機、血壓計、血氧計等,最好在病人回家之前準備妥當。
  • 患者必須有醫療團隊根據病歷提供支援,容許照顧者貼身照顧及醫護人員上門評估與診斷,法律規定醫生需要至少每十四天上門診斷,家人能否負擔醫生的費用,以及其他藥物、護士、照顧員及租借醫療用品及器材等開支?
  • 心理社交支援:做好一切心理準備,建立互相合作團隊(醫護、社工、親友),因患者臨終前身體會有不同的變化,最終可能需要被送回醫院,或最終在醫院離世。

總 結

患者及家屬跟據患者病情及環境各因素考慮是否選擇「在家離世」。

如果有專業的醫護團隊幫忙就輕鬆多了,「老友宅醫」提供在家善終服務包括跟家人聯絡及上門評估病人情況、照顧者角色、家庭環境、遺體運送路線等。離世當日「老友宅醫」醫生使用心電圖機等儀器確認病人離世後, 即可填寫相關文件,簽署「死因醫學證明書」。隨後安排殯葬公司跟進後續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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