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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家離世】
在家離世後遺體可以放多久

當摯親在家中安詳離世,在最初的悲傷與不捨之後,一個非常實際且緊迫的疑問往往浮現:我們接下來該怎麼辦?遺體可以在家中停留多久? 這個問題背後,有著對逝者的尊重、對法律程序的陌生以及對後續事宜的茫然。本文旨在為您提供清晰實用的指引,幫助您在艱難時刻,理清步驟,從容妥善地處理相關事宜。

一、法律規定48小時內須移送

根據香港《公眾衞生及市政條例》第112條,遺體在居所內存放的時間不得超過 48 小時。這意味著當親人在家安詳離世後,家屬有相對充裕的時間與先人道別,而不必在短短幾小時內匆忙移走遺體。

不過,實務上我們建議家屬在取得相關醫學證明文件後的 12 至 24 小時內,安排殯儀承辦商(靈車)將遺體接往殮房或殯儀館,以確保遺體狀態得到最好保護。

二、 環境與溫度影響大

1.首要影響因素:

遺體狀態變化的速度主要取決於環境溫度。溫度越高,變化越快。

2.臨時措施:

維持室內涼爽、通風是重要的臨時措施。可使用空調降溫,但僅為權宜之計。

3.專業方案:

若需更長時間(如等待遠方親人),應立即聯繫殯儀服務機構,將遺體移送至有專業冷藏設施的地方存放。

三、 考慮專業暫存服務

醫院殮房服務:

可將遺體移送至醫院殮房暫存。公立醫院殮房提供此項服務。

收費標準:

根據醫院管理局政策,首28日免收費用,第29日起按日計費(第29-35日每日200港元,第36日起每日550港元)。

殯儀館服務:

香港的殯儀館均提供專業的遺體冷藏保存服務,這是最穩妥、最普遍的選擇。

四、遺體處理流程與暫存方案全覽

1.此表格概述了從離世到安葬各階段的關鍵步驟、負責方及核心注意事項:

階段關鍵步驟 負責方/所需文件 法定時限與核心注意事項
第一階段
立即處理
取得死因醫學證明書註冊醫生(可預約上門服務醫生到診簽署)必須為自然死亡。如情況可疑,須立即報警。
此證明書是後續所有手續的起點。
初步安置遺體家屬/殯儀服務人員保持環境涼爽、通風,此僅為短期權宜之計。
第二階段
法定登記
辦理死亡登記家屬(申報人),攜醫生證明書及身份證明文件
前往死亡登記處
必須在醫生簽發證明書後14天內完成。
可網上辦理(符合條件者),逾期可被檢控。
第三階段
後續安排
申辦火化/安葬許可家屬,憑《死亡登記證明書》(死亡證)向食環署申請建議至少申領2-3份死亡證正本,以供辦理不同機構事宜。
舉行告別儀式及安葬家屬與殯儀服務提供者整個流程通常需15-30日,
主要時間用於等待火化爐期及籌備儀式。

2.此表格為家人整理了三種現時主要的遺體暫存方式,可根據家人實際情況選擇

存放地點
描述 建議最長存放時間 優點與注意事項
家中在離世地點臨時安置。盡可能短,通常不超過24小時

優點:給予家人私人告別空間。

注意:強烈受室溫影響,需保持涼爽,應盡快安排後續移運。
醫院殮房
(公立)
遺體移送至公立醫院暫存。法律無硬性上限,但鼓勵盡早安排。

優點:首28日免費,適合需要時間籌備的家庭。

注意:28日後按日收費,需辦理相關手續後方可移送。

殯儀館
冷藏設施
交由專業殯儀機構保存。可按需安排,較為靈活。

優點:專業恆溫保存,最為穩妥;可一站式處理後續殯儀事宜。

注意:涉及服務費用,需選擇持牌可靠的機構。

五、專業澄清:自然死亡不屬凶宅

「凶宅」一詞往往源於對「非自然死亡」的恐懼。但在法律與地產實務中,因長期病患或高齡衰老而導致的自然離世,被視為人生的必然過程。

醫學證明:

只要有註冊醫生證明死因,該個案即屬「自然死亡」。

物業估值:

自然死亡個案通常不會被列入「凶宅」紀錄,對物業買賣的實質影響極其輕微。

心態轉變:

能夠在子孫環繞、環境熟悉的家中壽終正寢,在傳統習俗中反而被視為「五福臨門」的福氣。

六、關鍵流程:表格18與表格2

要在不驚動警方的情況下,合法且體面地處理家中遺體,關鍵在於及時獲得註冊醫生的醫學證明

這亦我地 老友宅醫 服務的核心價值:

1. 醫生即場簽發:

醫生會上門確認患者屬於自然死亡,並簽發《死因醫學證明書》(表格 18)及《醫學證明書(火葬)》(表格 2)。

2. 免除解剖恐懼:

有了這兩份由註冊醫生簽署的文件,遺體便不需像一般「報警處理」的個案般被送往公眾殮房解剖,能最大程度保全先人的遺體完整。

3 簡化行政: 

文件在手,家屬即可自行聯絡靈車移送,無需經歷繁瑣的錄口供或調查程序。

常見問題

專業的遺體接送團隊(靈車)通常會使用擔架與專用覆蓋物,外觀上與一般的救護車接送並無太大分別,充分保障家屬的私隱。

法律規定死者須在離世前 14 天內曾接受過註冊醫生的診治。因此,我們建議有此意向的家庭提前聯絡 DoctorNow 安排上門診斷,建立醫療紀錄,確保流程順利。

雖然法律允許 48 小時,但在香港悶熱潮濕的環境下,我們建議將室溫調低至 18°C 以下,並在 12-24 小時內安排移送,這對遺體保護最為理想。

不需要。只要有醫生簽發的死亡證明,這是一項合法的民事行為,不涉及任何罰款。

總結:放下困擾:讓告別回歸愛

我們明白,面對遺體存放的恐懼,往往源於對未知流程的不安。在家離世並非「處理屍體」,而是「守候靈魂」。透過專業醫療人員的介入,將法律手續與醫療確認交由專業人士引導,您可以將所有精力,放在與親人最後的相處上。

【在家離世】晚期病人離世地點選擇:
醫院與在家離世流程全解析

前言:在慌張與心願之間的抉擇

當晚期病人的身體狀況出現顯著變化,例如呼吸變得沉重、吞嚥困難或進入昏迷狀態時,身邊的家屬難免會感到極度焦慮。那一刻,腦海中常會浮現一個兩難的問題:「應否即時叫救護車送院?送院後流程會點?留喺屋企又有咩支援?」

這份焦慮源於對未知的恐懼。事實上,「送院」與「留家」並無絕對的正誤之分,兩者皆為可行的選擇。本文將從法律程序、醫療處理及遺體安置三大維度,客觀分析在香港現行制度下,這兩種路徑的實質分別。

一、人之常情:為什麼家屬在關鍵時刻會考慮送院?

面對患者病情轉差、維生指數波動、心理慌張或擔憂支援不足,家人的求助本能是非常自然的。

為什麼家人仍會選擇送院?

病人表現出極度不適、氣促、辛苦或疼痛

血氧、血壓或脈搏出現顯著變化

病人進入昏迷狀態

親人離世家人往往會感到慌張無助

出現了屋企無法處理的情況,必須尋求醫院的儀器或急救

二、法律考量:香港法例下的「24 小時原則」

不論選擇哪種路徑,了解《死因裁判官條例》是保障病人權益的關鍵:

送院後的 24 小時法律邏輯: 

根據香港法例第 504 章,若病人在進入醫院後 24 小時內離世,通常會被列為「須報告的死亡個案」。這意味著遺體必須交由死因裁判官處理。

法醫介入的可能性: 

在此法律框架下,遺體需移送至公眾殮房。若死因未能即時確定,法醫有機會進行解剖。對於希望病人遺體保持完整的家屬來說,這意味著摯親可能要在離世後「捱一刀」以釐清死因,往往是家屬心理壓力的來源。

在家離世的「自然死亡」定義:

若病人在離世前 14 天內曾獲得註冊醫生的定期診治,且死因明確屬自然疾病,醫生可即場簽發證明書,有效避免警察入屋調查或法醫解剖,保障遺體完整。

三、尊重生命抉擇:權衡醫院與在家離世的醫療支援與心願圓滿

選擇「入院治療」與後續抉擇

醫院離世提供即時醫護支援並由院方處理死亡文件,唯隱私受限且存在入院不足24小時患者離世有機會面臨法醫程序的情況,親人離世後亦有機會出現因解剖需要再「捱一刀」的情況。

選擇「在家寧養」的安寧考量

在家離世則圓滿「落葉歸根」的心願,讓患者在熟悉環境與親人陪伴下免受解剖之苦,惟家屬需在專業團隊支援下承擔較大的護理壓力。

若家庭達成共識,選擇在家接受臨終舒緩治療,最大的優點在於病患能於熟悉環境中,與至親共度生命終章。然而,留家決策亦有隱憂,居家醫療設備有限,一旦突發不適,親人恐將陷入照護壓力與無助。

 

四、化解疑慮:專業支援如何補足「在家離世」的挑戰

針對家屬在選擇「在家離世」時最擔心的實際困難,「老友宅醫」團隊提供了一套完整的支援方案,確保家庭在無助時刻獲得專業後盾:

解決「突發不適難以急救」:

平安藥 醫生會根據病人情況預先處方專屬的「平安藥」。當病人出現氣促、疼痛或煩躁時,家屬可根據指示及時給藥,緩解症狀,讓病人無需經歷奔波急症室的折騰。

解決「儀器安排繁瑣」:

一站式租賃支援 家屬無需自行尋找。團隊可提供製氧機、吊奶機等專業儀器租借。經醫護評估所需參數後,會安排送機上門並指導使用,確保設備無縫銜接。

解決「法例與監察疑慮」:

WhatsApp 醫護組每週跟進無需病人和家人頻繁往返診所複診。「老友宅醫」設有專屬 WhatsApp 支援組,每星期由專人同事主動跟進每個個案。透過定期記錄病情身體狀況及維生指數,確保醫療團隊掌握最新資訊,以符合簽發死因證明的法例要求。家人亦可隨時在群組詢問,獲得即時回覆。

解決「突發不適難以急救」:

多元資助計劃對於擔憂自費負擔的家庭,「老友宅醫」與「HOBBYHK」合作,提供由香港交易所 (HKEX) 社區項目資助及社創基金支持的計劃。

常見問題

根據《死因裁判官條例》,若病人在入院後 24 小時內死亡,法律上會被視為「死因可能不明」。為排除意外或醫療疏忽,院方必須向死因裁判官報告,由法醫決定是否需要透過解剖來釐清死因。

了解《死因裁判官條例》》>>

完全合法。只要病人離世前有註冊醫生進行定期診治(通常為 14 天內),且死因明確屬自然疾病(如末期癌症),即可按自然死亡程序處理。 了解更多在家離世資訊 >>
當然可以。家屬的心理平安最重要,最終擁有絕對的決定權。建議先諮詢專業團隊,是為了讓你掌握完整的流程資訊,避免因送院後帶來的程序壓力(如法醫介入)而產生預期外的負擔。 了解更多遙距醫療守護服務 >>
團隊會預先為病人準備「平安藥」(舒緩藥物)。當症狀轉差時,醫護人員會指導家屬用藥或安排緊急上門評估,透過舒緩治療減輕病人的生理痛苦,未必一定要靠醫院儀器。 了解更多在家舒緩資訊 >>
不一定。但若死因未明或屬特定情況,個案可能需交由法醫處理,法醫會決定是否需要解剖。 在家離世與call999離世的分別 >>
平安藥是由醫生預先處方的舒緩藥物,能針對性減輕臨終時的氣促、躁動與疼痛,效果不亞於醫院的常規處置。 了解更多平安藥資訊 >>

溫馨提示: 請確保家中已備妥病人最近期的病歷紀錄及「不急救紙」(DNACPR),這對任何路徑的流程都至關重要。

總結:尊重意願,獲取透明資訊

在面對生命末期的抉擇時,並無絕對的正誤。最重要的是充分了解不同路徑帶來的法律程序與護理模式差異,從而做出最符合病人尊嚴、最不留遺憾的決定。

【在家離世】
老友宅醫在家離世、呼叫救護車及
call999報警的分別

在家離世,選擇第一步,後續大不同。未參與在家安寧計劃者,call999 或 呼叫救護車有機會啟動法醫程序,遺體送公眾殮房,有機會解剖,死亡證需等1-3個月;若已加入在家安寧計劃者,選老友宅醫,由醫生上門確認自然死亡後,即場簽發文件,免法醫、免解剖,遺體送私營設施,文件最快可即日完成。關鍵在於離世前14日內有醫生跟進並確認為自然死亡。

已加入計劃者,若你不知道怎麼做,請直接在WhatsApp群組通知,獲得最專業的指引。

當病人於家中離世時或出現突發轉差時,不同處理方式,會帶來不同走向。家屬第一時間揀邊個處理方式,直接影響病人離世後的處理情景:會唔會入法醫程序、會唔會有機會解剖、遺體會放喺邊度,同埋要等幾耐先可以辦死亡文件。

call999報警

如病人在家離世後才召喚999,而當時沒有醫生在場確認自然死亡,通常會出現以下情況:

  • 警方介入調查,家屬需錄口供
  • 需要由法醫進行死因研究
  • 有機會解剖
  • 黑車運送遺體,一般會送往公眾殮房暫存
  • 死亡證需待相關程序完成後才發出(一般需時1至3個月不等

即:由自然離世處理,轉為法醫及法律程序跟進。

呼叫救護車

如病人處於彌留狀態(仍有生命跡象,但狀況危殆),送院後不足24小時離世,會出現以下情況:

  • 需要由法醫進行死因研究
  • 有機會解剖
  • 可能需要警方跟進及記錄
  • 白車運送遺體
  • 可能進行非家屬所願的積極急救;

即:送院後程序與999類似,存在不確定性。

call老友宅醫

如病人已由老友宅醫醫生跟進,並於家中自然離世:

  • 醫生會上門確認離世
  • 即場簽發死因證明文件
  • 不需要進入法醫程序
  • 不需要解剖
  • 遺體直接安排送往私營殯儀設施或冷藏設施
  • 可即日辦理死亡證及後續文件(一般約30分鐘完成)

    即:按自然離世流程處理,無需進入法律程序。

老友宅醫在家離世VS.call999報警、呼叫救護車的分別

 call999報警呼叫救護車選擇老友宅醫
是否進入法醫程序有機會有機會
是否解剖有機會有機會無需解剖
遺體運送與存放由俗稱「黑車」的公眾殮房車運送由救護車「白車」 以醫療床運送遺體送往私營殯儀設施或冷藏設施
文件處理時間較長可即日完成文件及安排後續

*根據香港法律,只有醫生才有權證實病人已經死亡。

實現在家離世的關鍵,在於加入在家安寧計劃,獲得醫生簽署的 死因醫學證明書(表格18)。這通常需滿足兩項法定條件:

  1. 醫生於死者去世前14日內曾作診治。
  2. 死因明確為自然死亡。

重要提醒

如病人已加入在家安寧計劃,當病情出現變化或離世時,請直接於WhatsApp群組通知我們,我們會安排醫生跟進及處理後續流程。

在家安寧面對突發情況,家人如何作出合適選擇?

常見問題

如病人已加入老友宅醫在家安寧計劃,只需即時於WhatsApp群組通知我們,我們會安排醫生跟進並上門處理後續程序。

一般情況下,如病人已在我們醫生跟進的在家安寧計劃內,並屬自然離世,無需自行召喚999,只需通知我們即可。

我們會根據通知時間安排醫生上門,一般會於辦公時間內盡快處理;如屬夜間或凌晨,我們會於最早可行時間安排跟進。

如屬於已跟進的在家自然離世個案,並由醫生上門確認,一般不需要報警或轉介法醫程序

(如非計劃內個案或特殊情況,則需按法定程序處理。)

醫生確認後,會由合作殯儀團隊安排接送遺體,並送往私營殯儀設施或冷藏設施作後續安排。

可以短時間安排(視乎情況及環境),醫護團隊會協助提供適當建議,例如環境溫度及基本處理方式。

不是,家屬可以自由選擇殯儀公司,我們亦可以提供合作公司作參考及協助安排。

在香港,如由註冊醫生確認屬自然死亡,並按程序簽發相關文件,在家離世是合法及可行的。

可以先保持冷靜,於WhatsApp群組通知我們,我們會提供指引及安排醫生評估情況。

群組內包括醫生及醫護團隊,可提供:病情查詢及醫療建議、臨終階段支援、離世通知及流程處理、醫生上門安排協助

總結:

當病人於家中離世時或出現突發轉差時,不同處理方式,會帶來不同走向。家屬第一時間揀邊個處理方式,直接影響病人離世後的處理情景:是否進入法醫程序、是否需要解剖、遺體會放喺邊度,要等幾耐先可以辦死亡文件。

【在宅醫療】如何幫到漸凍人症患者︰
AngelCare的應用

一、什麼是漸凍症?

隨著醫療理念的進步和政策的支持,「在宅醫療」逐漸興起,此模式對於漸凍症患者及其家庭而言,不僅解決了亟待滿足的全天候醫療需求,更深入提供了個性化多層次的日常護理需求,並在疾病末期守護了患者的尊嚴與賦予家人身心靈支持。本篇主要講述由老友宅醫團隊研發的科技工具——AngelCare宅天使如何應用於在宅醫療,為漸凍人症患者及其家人帶來福祉。

二、在宅醫療的科技賦能:AngelCare整合照護網絡

漸凍症患者除醫療需求外,日常護理缺口(如翻身拍背、壓瘡預防、輔具操作)更是家屬痛點。香港勝在有姐姐(外籍看護),照顧率達72%,然多大部分外傭專業技能不足,AngelCare 宅天使作為照顧者專用 APP,整合醫療需求、護理需求、協作需求和其他需求,將碎片化照護轉化為系統化執行流程,驅動外傭精準落實每項任務,從根源提升品質與患者安全。

附:香港主要家居照顧服務機構資訊

機構名稱 服務對象 服務內容 收費模式 服務區域 聯絡方式
東華三院 輪候資助院舍或經評估的嚴重殘疾人士,包括肢體傷殘、智障人士及家屬 個人照顧、接送服務、物理/職業治療康復訓練、護理服務 每月上限988(全套) 或按次收費按次收費(每小時33起) 香港中西南區、離島、東區及灣仔 2803 2103
循道衛理楊震社會服務處 符合資格的嚴重肢體殘障人士及照顧者39 居家復健訓練、護理服務、輔具使用指導 個人照顧每小時33 物理治療每次51(45分鐘) 九龍城、油尖旺、深水埗及將軍澳(坑口除外) 2337 9966
基督教家庭服務中心 需長期居家護理的嚴重殘疾人士(如脊髓損傷、漸凍症患者) 護士到診、疼痛管理、呼吸機護理支援 護理服務每次42(45分鐘) 復健訓練每小時33 觀塘、黃大仙區 3996 8515
香港耀能協會 嚴重肢體傷殘、腦癱患者及家屬 居家環境安全改造、吞嚥訓練、關節活動度維持計劃 按服務類別收費(例如家居改造評估$945/小時) 沙田、大埔、北區、西貢及將軍澳坑口區 2602 8900
保良局 新界區嚴重殘疾人士,包括需呼吸機依賴或長期臥床患者 綜合照顧(含物理治療、營養指導、情緒支援)及緊急醫療轉介 每月988(全套)個別服務收費(如護士到診42/次) 荃灣、元朗、天水圍 2486 3888
鄰舍輔導會 肢體傷殘、多重障礙人士及照顧者 居家復康運動、壓瘡預防護理、輔具租借 護理服務每次33 物理治療51/次 屯門、葵涌、青衣 2618 0411
長者社區照顧服務券計劃(保良局) 60歲以上長者及殘疾人士(需符合社區券資格) 復康運動(由物理治療師提供)、護理服務、家居安全評估 分級收費(如物理治療945/小時,護理服務909/小時) 屯門、元朗區 9310 0867
路向四肢傷殘人士協會 四肢傷殘人士及家屬(側重社區融入支援) 輔具應用培訓、心理輔導、照顧者喘息服務 會員免費(非會員按活動收費) 全港(主要透過線上支援) 網站:4limb.org

機構名稱服務對象服務內容收費模式服務區域聯絡方式
東華三院輪候資助院舍或經評估的嚴重殘疾人士,包括肢體傷殘、智障人士及家屬個人照顧、接送服務、物理/職業治療康復訓練、護理服務

每月上限988(全套)

或按次收費按次收費(每小時33起)

香港中西南區、離島、東區及灣仔2803 2103
循道衛理楊震社會服務處符合資格的嚴重肢體殘障人士及照顧者39居家復健訓練、護理服務、輔具使用指導

個人照顧每小時33

物理治療每次51(45分鐘)

九龍城、油尖旺、深水埗及將軍澳(坑口除外)2337 9966
基督教家庭服務中心需長期居家護理的嚴重殘疾人士(如脊髓損傷、漸凍症患者)護士到診、疼痛管理、呼吸機護理支援

護理服務每次42(45分鐘)

復健訓練每小時33

觀塘、黃大仙區3996 8515
香港耀能協會嚴重肢體傷殘、腦癱患者及家屬居家環境安全改造、吞嚥訓練、關節活動度維持計劃按服務類別收費(例如家居改造評估$945/小時)沙田、大埔、北區、西貢及將軍澳坑口區2602 8900
保良局新界區嚴重殘疾人士,包括需呼吸機依賴或長期臥床患者綜合照顧(含物理治療、營養指導、情緒支援)及緊急醫療轉介每月988(全套)個別服務收費(如護士到診42/次)荃灣、元朗、天水圍2486 3888
鄰舍輔導會肢體傷殘、多重障礙人士及照顧者居家復康運動、壓瘡預防護理、輔具租借

護理服務每次33

物理治療51/次

屯門、葵涌、青衣2618 0411
長者社區照顧服務券計劃(保良局)60歲以上長者及殘疾人士(需符合社區券資格)復康運動(由物理治療師提供)、護理服務、家居安全評估分級收費(如物理治療945/小時,護理服務909/小時)屯門、元朗區9310 0867
路向四肢傷殘人士協會四肢傷殘人士及家屬(側重社區融入支援)輔具應用培訓、心理輔導、照顧者喘息服務會員免費(非會員按活動收費)全港(主要透過線上支援)網站:4limb.org

總 結

在香港,漸凍症患者可以透過「在宅醫療」實現全病程守護:慢性病居家管理、急性併發症在宅住院、科技整合照護,大幅降低非必要住院與感染風險。這不僅是醫療模式的革新,更是對生命自主的尊重。即使軀體困於方寸之地,心靈仍能擁抱生活的溫度。

參考來源:
  1. https://www.healthyd.com/ articles/ body/香港首個漸凍人症資料庫-發病年齡-原因-存活期    >>連接
  2. 協會建資料庫掌握漸凍人症患者情況促設專科門診協助- RTHK  >>連接
  3. 全港首個漸凍人症資料庫發布約半數患者僅餘9個月>>連接
  4. swd.gov.hk/storage/asset/ section/ 1229/tc/Subv_SAMPLE FSAs 2015/Rehabilitation Services/Sample FSA of HCS_TC.pdf >>連接
  5. https://www.hkcd.com/hkcdweb /content/2023 /08/13/ content_8594629.html>>連接

生死有「智」、「紙」定平安 | 一文識「三寶」

平安三寶包括平安紙(遺囑)、持久授權書(EPOA)和預設醫療指示(AD)。平安紙是一份保護個人意願得到遵守的法律文件,用於指定去世後的資產分配。持久授權書是指在個人失去行為能力時,授權他人代為處理財務和法律事務,確保其財產能夠得到妥善管理。預設醫療指示可以表達個人在生命垂危時是否維持生命治療,減少家人因不同意見而產生的困擾和爭執。

與其他發達城市一樣,香港正面對人口老化的嚴峻挑戰。研究指出,到2026年,香港65歲或以上的人口將佔總人口超過24.6%,標誌著香港正步入「超高齡社會」。因應這個趨勢,政府近年積極推動生死教育,致力打破談論死亡的禁忌,協助市民以正面態度面對死亡議題,並加深理解「平安三寶」的內容及其重要。

相信不少人早就耳聞「平安三寶」的概念,但我們仍然需要注意,這三者在實質操作上,實施方式、註冊程序和適用範疇上大有區別。

平安紙

「平安紙」,又稱為遺囑,是一份極為重要的法律文件,能夠確保財產在離世後按照本人意願分配。這份文件不僅可以保障您的最後心願得以實現,還能避免家人因財產分配問題而產生爭議

立平安紙好處多:
  1. 明確財產分配:
    詳細指定每項資產的分配,包括金錢、房地產及其他資產。
  2. 指定執行人:
    選擇信任的人執行遺願更安心,確保一切按照真實意願進行。
  3. 安排未成年子女的監護:
    如果您有未成年子女,可以在平安紙中指定他們的監護人。
  4. 表達喪葬安排:
    說明本人對於葬禮或其他身後事的意願。
  5. 減少家庭糾紛:
    明確的遺產分配可以大大避免家人之間因財產問題而產生的矛盾。
立平安紙的合法程序:
  1. 以書面形式撰寫遺囑內容
  2. 兩名見證人同時在場見證並簽名
  3. 見證人不可為受益人
  4. 確保立遺囑人具備行為能力
  5. 明確表達遺囑意圖

雖然訂立平安紙可能讓人感到不適,很多人甚至認為“唔關我事”,但它確實是一項負責任的行為,能為您和您的家人提供保障和平安。及早考慮訂立平安紙,可以確保自己的心願得到尊重和執行。

持久授權書

假如日後自己因身體抱恙或精神欠佳,無法妥善處理個人事務,該如何是好?
這時,持久授權書便能發揮其重要作用。「持久授權書」是一份法律文件,允許個人(稱為授權人)可以預先授權一位信任的人(稱為受權人),在自己日後喪失行為能力時,代為處理財務事務。有別於「一般授權書」,它更像是一份「放心紙」。
持久授權書VS一般授權書
持久授權書 一般授權書
授權人失去精神行為能力時 仍然有效 在授權人失去精神行為能力時即告失效
適用範圍 財產和財務事務 範圍較廣泛,涵蓋各種事務
法律要求 必須在律師和醫生的見證下簽署,需向高等法院註冊才能生效 程序較為簡單
撤銷條件 一旦授權人失去精神行為能力,就不能輕易撤銷,除非經過法院程序。 隨時由授權人撤銷
訂立持久授權書有什麼好處呢?
  1. 安心:
    失去行為能力後之事宜有人跟進,不用擔心。
  2. 省事:
    家人毋需向法院申請監護令,省時又省力。
  3. 自主:
    可以自行選擇最信任的人來幫忙。
  4. 防爭議:
    避免家人為誰來處理事務而爭吵。
持久授權書主要功能
  1. 財務管理
    受權人可以在授權人失去行為能力後,合法地處理財務事宜,例如支付醫療費用和日常開支。
  2. 預防性安排
    透過持久授權書,授權人可以提前安排可信任的人士代為管理資產,避免因失智或其他原因導致財務混亂。
  3. 靈活性
    可根據需要對受權人的權限進行限制或設定生效條件。

請記住,只有當您無法自己作出決定時,這份文件才會生效。在此之前,我們還是可以自己自主地管理一切事務。訂立持久授權書,就像買了一份保險。這份法律文件的最終目的,是確保我們的事務能夠得到持續且妥善的照料。建議您在身體健康、思維清晰時,認真考慮訂立持久授權書。

預設醫療指示

「 預設醫療指示」是一份重要的法律文件,能夠提前表達自己對未來醫療決定的意願,特別是在無法自主表達時。主要針對維持生命治療(LST,life sustaining treatment)的選擇,例如是否使用人工呼吸機或心肺復甦術、插胃喉等。

現在的醫療技術進步快速,即使在生命的最後階段,也有很多方法延長病人的生命,但是我們要知道,有些治療方法雖然可以讓人活多一段日子,但反而會讓病人感到更痛苦,無法安詳離開。每個人的想法不盡相同,醫生和家人可能會不太確定該怎麼做。因此,有精神行為能力的病人若決定不接受LST, 就可以簽訂「 預設醫療指示」。

訂立預設醫療指示有什麼好處呢?
  1. 尊重個人意願:
    即使在失去表達能力時,病人的醫療決定仍能得到尊重。
  2. 減輕家人壓力:
    避免家人在危急時刻必須做出艱難的醫療決定。
  3. 提供明確指引
    為醫療團隊提供清晰的治療方向。
  4. 避免不必要的痛苦:
    可提前拒絕接受某些侵入性治療。
訂立時需要注意以下幾點:

法規動態:香港立法會於2024年11月三讀通過《維持生命治療的預作決定條例草案》賦予 AD 明確的成文法约束力,確保醫護人員遵從指示時獲得法律保障,並設18個月準備期,預計最快於 2026年 全面實施。

待法例通過後,若家屬能出示合法的指示(及不作心肺復甦術文件),消防處救護員將獲授權不為末期病人進行不必要的急救,真正落實「在家安辭」。

需要註意的是:雖然法例尚在過渡階段,但現時根據普通法訂立的 AD 仍受醫院管理局及私人醫療機構尊重在普通法框架下,通常會被醫療團隊和家屬尊重。任何人包括家人也不可撤銷病人所簽訂的預設醫療指示。

  1. 必須在精神狀態良好時訂立。
  2. 建議在醫生的指導下完成,以確保理解各種醫療選項。
  3. 需要有見證人在場簽署。
  4. 定期檢討並更新,以確保反映最新意願。

預設醫療指示不僅關乎個人尊嚴,也是對家人的一份關愛。重要的是要讓家人知道我們的想法,令到大家安心,同時也減輕了家人的精神負擔。建議大家及早考慮訂立預設醫療指示,為自己和家人提供一份安心保障。

總 結

這三份文件共同構成了平安三寶,使個人在面對生命終結或健康危機時,有能力掌控自己的未來和資產分配。透過合理的規劃,可以減少家庭成員在面對困難時的壓力與糾紛。

【在家離世】在家離世的6個常見問題及7個注意事項

不論在醫院或療養院,醫生經常聽到患者說:「我很想把握時間同子女、孫子、親朋好友再聚聚,希望最後的時光我可以在家度過。我好想好想再次回到熟悉的家中、在自已床上走完最後一段路。」
「醫生,我可以回家嗎?」 

生老病死是人生必經階段。當病情「無可逆轉」時,即是進入人生的最後階段,家人是否可以讓晚期重病末期患者回家度過最後時光? 如何安排善終服務及寧養服務?

在家離世是甚麼?

許多晚期患者及其家人都認為只要還待在醫院,生命就能繼續下去。他們擔心家裡的設施遠不及醫院,無法及時得到救治……比如惡性腫瘤(癌症)的治療向以手術、放療(電療)、化療等治療手段為主。有些晚期癌症患者在沒有更好的治療方法時,離開陌生、孤單的醫院並居家接受安寧治療,反而可能對其生活和意志起到積極作用。

根據以往經驗,大多數選擇在家安寧的末期病患個案,都曾經歷過頻繁入院而病情卻始終無法逆轉,當藥物和手術治療都無法將病人醫好,而病人必然要面對死亡時,其自身及家人都會選擇停止接受介入式治療,避免承受無謂的痛苦。醫生也會建議病人考慮在家安寧。

除了醫生宣告「投降」,甚至預告了病人的生命限期之外,安寧治療不等於完全放棄治療或等死。許多癌症末期患者最渴望的就是臨終關懷!如果能夠回到熟悉的地方,並享受到家人的陪伴、幫助和溫暖,隨時聯絡朋友,正是對其最大的心理安慰和支持啊!

為何選擇在家離世?
什麼病患適合紓緩治療?

患者必須已被醫生確認為末期患者,病情已經不可逆轉,「無可逆轉」是指醫學確診為末期病的患者,最普遍是末期癌症,末期的心衰竭、呼吸衰竭和腎衰竭等。

但不是所有病患都適合在家離世,比較合適的,大概只有三類:

  • 第一類是末期癌症而選擇不再接受治療者。
  • 第二類是患有器官衰竭者例如心臟衰竭、呼吸系統衰竭、腎臟衰竭。
  • 第三類就是無法進食的植物人或末期認知障礙症患者。

第一類和第二類病人到了疾病後期需要頻繁進出醫院,因此感到莫大困擾。他們都非常渴望能回家治療,能夠選擇紓緩治療,在家度過餘下的日子,是很多病人的最大願望。

在家離世是否合法
以及7個需要準備的事項

  • 患者一直有在家離世的意願,並表明自己不希望接受任何急救及維生程式,患者或家屬應盡早簽署《不作心肺復甦法檔》和《預設醫療指示》。
  • 家人是否一致支持患者在家離世的想法,有沒有擔心大體存放問題,同住家人能否承載親人在家離世整個過程可能會產生的情緒?
  • 家居環境是否有足夠空間放置醫療器材及物資?合適的居住環境及配套比如︰家中設施如一張合適的醫療牀、製氧機、吸痰機、血壓計、血氧計等,最好在病人回家之前準備妥當。
  • 患者必須有醫療團隊根據病歷提供支援,容許照顧者貼身照顧及醫護人員上門評估與診斷。
  • 經濟上的考慮,由於醫生需要至少每十四天上門診斷,家人能否負擔醫生的費用,以及其他藥物、護士、照顧員、上門醫療服務及租借醫療用品及器材等開支?
  • 除了醫生外,有無其他專業團隊的協助?例如護士處理患者的徵狀、為照顧者提供醫療指導;社工或精神科醫生服務為家人提供情緒支援及生死教育;身後事則由殯儀公司處理,如遺體運送及出殯安排。
  • 心理社交支援:做好一切心理準備,建立互相合作團隊(醫護、社工、親友),因患者臨終前身體會有不同的變化,最終可能需要被送回醫院,或最終在醫院離世。

6個對在家離世的迷思/誤解

1︰選擇在家離世不用再看醫生?

很多香港人不知道自己有此權利。很多末期病患因長期卧床而生褥瘡需要頻繁就醫,往往有許多不便。如果醫療團隊可以根據病歷提供支持,除了家庭醫生上門提供治療外,亦可安排專科治療、紓緩治療團隊,其中包括︰中西醫師、護士、物理治療師、職業治療師、營養師、心理學家、社工等。條件許可的話,上門醫療服務是最佳選擇。 ( 了解紓緩治療和晚期照顧  )

2︰在家離世是否要立即報警?

香港有九成人都在醫院過身,很多人以為一定要在醫院過身才合法,不知道在家死亡如何處理。一旦病人在家離世,便一定要報警處理,再將遺體送往剖驗,其實都屬謬誤。

在家離世的身後事流程是這樣的:就香港法例,註冊醫生在病人離世前十四日內見過病人,並在離世後廿四小時內上門證實不屬於「非自然死亡」,即可在死者家中簽發死因醫學證明書,再由死者家屬持證前往死亡登記處辦理死亡登記,繼而安排殯儀服務運送遺體。

3︰居住單位會變成凶宅?

其實凶宅主要針對死於非命,即是他殺或自殺的個案。我們處理大部分的個案都是八九十歲以上的長者,能夠在家中自然死亡,對中國人來說是好事,不是構成凶宅的因素。因為好死(a good death)這個詞不但中國文化中有,西方文化中也存在。 在家離世,在家人親友的陪伴下,安詳地死去應該算是「好死」。

舊時人們都是在家去世的,並在家中正室停屍,所以有「壽終正寢」的說法;喪禮會在家旁搭建的喪棚內舉行。馬來西亞的有錢華人現在仍然有此習俗。

4︰家人要學清潔遺體?

當面對死亡時,家人在病人臨終前要準備什麼?首先,準備設施很重要,此外,有時病人深夜在家中離世,可能要翌日早上才能移動遺體。因此家人需要學會如何正確清潔遺體、調校適當的室溫,幫助病人有尊嚴地離開。

5︰不在醫院過身的可能要

解剖……?

提前安排妥當並不一定需要解剖。只有醫生才有權證實病人已經死亡。

6︰存放大體不能超過48小時?

根據香港第132章 《公眾衞生及市政條例》第112條 在住用處所存有屍體的限制

  • 任何人如在用作供人居住的處所內存有人類屍體,或導致或准許在用作供人居住的處所內存有人類屍體,為期超過48小時,則除非該屍體是放置於經緊密加封的棺木內,否則該人即屬犯罪。
  • 任何人在沒有主管當局書面准許下,在用作供人居住的處所內存有任何放置於棺木內的屍體,或導致或准許在用作供人居住的處所內存有上述屍體,為期超過7天(包括第(1)款所提述的48小時的時段),則即使棺木已經緊密加封,該人仍屬犯罪。

所以遺體必須於四十八小時內移送到一個合法存放的地方,即是任何的殮房、殯儀館。所以在病人未過身之前,建議家人預先向殯儀公司查詢有關安排,做足準備。

3個選擇在家離世的好處

1︰為什麼在家睡得更安寧

吃得更舒服?

很多末期病人在醫院或療養院可能會因為吃不好、睡不好,要求出院回家。因為醫院一般情況下都是多人同房,互相影響,飲食也眾口難調。在最後日子里,我們為何不選擇讓老人家睡得更好,吃得更舒服?

2︰家人在身邊更溫馨?

黃爺爺晚年是幸福的,辛苦帶大的諸位子女都很孝順,而且各有成就及幸福家庭。他離世前只有一個心願,就是子女不論多忙每天都要來家里看看他。子孫們尊重其心意,每天盡量多次探望。如果住在醫院冷冰冰的病房裡,黃爺爺就無法天天見到家人,特別是公立醫院探病有規定時間,並非想來就來。

3︰一般自然死亡取回遺體時間比較

在醫院一般自然死亡取回遺體是需要時間的,獲死因裁判官豁免剖驗的遺體最早可以在領取「批准屍體埋葬/火葬證明書」時一同領回。

  • 公立醫院 最快死後3個工作日
  • 私立醫院 最快死後2日個工作日
  • 在家離世沒有以上問題,不需要取回遺體。

總 結

為什麼「在家離世」變得如此困難呢?因為根據香港法律,在家離世必須有提供上門診症的醫生,因為只有醫生才有權證實病人已經死亡,而且需要註冊醫生才能簽署死因醫學證明書。 如果有專業的醫護團隊幫忙就輕鬆多了,「老友宅醫」提供在家善終服務包括跟家人聯絡及上門評估病人情況、照顧者角色、家庭環境、遺體運送路線等。離世當日「老友宅醫」醫生確認病人自然離世後, 填寫相關文件,簽署「死因醫學證明書」。若家屬有需要,可協助轉介合作的殯葬服務單位,惟絕非強制,家屬可自行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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