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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宅醫療】如何幫到漸凍人症患者︰
AngelCare的應用

一、什麼是漸凍症?

隨著醫療理念的進步和政策的支持,「在宅醫療」逐漸興起,此模式對於漸凍症患者及其家庭而言,不僅解決了亟待滿足的全天候醫療需求,更深入提供了個性化多層次的日常護理需求,並在疾病末期守護了患者的尊嚴與賦予家人身心靈支持。本篇主要講述由老友宅醫團隊研發的科技工具——AngelCare宅天使如何應用於在宅醫療,為漸凍人症患者及其家人帶來福祉。

二、在宅醫療的科技賦能:AngelCare整合照護網絡

漸凍症患者除醫療需求外,日常護理缺口(如翻身拍背、壓瘡預防、輔具操作)更是家屬痛點。香港勝在有姐姐(外籍看護),照顧率達72%,然多大部分外傭專業技能不足,AngelCare 宅天使作為照顧者專用 APP,整合醫療需求、護理需求、協作需求和其他需求,將碎片化照護轉化為系統化執行流程,驅動外傭精準落實每項任務,從根源提升品質與患者安全。

附:香港主要家居照顧服務機構資訊

機構名稱 服務對象 服務內容 收費模式 服務區域 聯絡方式
東華三院 輪候資助院舍或經評估的嚴重殘疾人士,包括肢體傷殘、智障人士及家屬 個人照顧、接送服務、物理/職業治療康復訓練、護理服務 每月上限988(全套) 或按次收費按次收費(每小時33起) 香港中西南區、離島、東區及灣仔 2803 2103
循道衛理楊震社會服務處 符合資格的嚴重肢體殘障人士及照顧者39 居家復健訓練、護理服務、輔具使用指導 個人照顧每小時33 物理治療每次51(45分鐘) 九龍城、油尖旺、深水埗及將軍澳(坑口除外) 2337 9966
基督教家庭服務中心 需長期居家護理的嚴重殘疾人士(如脊髓損傷、漸凍症患者) 護士到診、疼痛管理、呼吸機護理支援 護理服務每次42(45分鐘) 復健訓練每小時33 觀塘、黃大仙區 3996 8515
香港耀能協會 嚴重肢體傷殘、腦癱患者及家屬 居家環境安全改造、吞嚥訓練、關節活動度維持計劃 按服務類別收費(例如家居改造評估$945/小時) 沙田、大埔、北區、西貢及將軍澳坑口區 2602 8900
保良局 新界區嚴重殘疾人士,包括需呼吸機依賴或長期臥床患者 綜合照顧(含物理治療、營養指導、情緒支援)及緊急醫療轉介 每月988(全套)個別服務收費(如護士到診42/次) 荃灣、元朗、天水圍 2486 3888
鄰舍輔導會 肢體傷殘、多重障礙人士及照顧者 居家復康運動、壓瘡預防護理、輔具租借 護理服務每次33 物理治療51/次 屯門、葵涌、青衣 2618 0411
長者社區照顧服務券計劃(保良局) 60歲以上長者及殘疾人士(需符合社區券資格) 復康運動(由物理治療師提供)、護理服務、家居安全評估 分級收費(如物理治療945/小時,護理服務909/小時) 屯門、元朗區 9310 0867
路向四肢傷殘人士協會 四肢傷殘人士及家屬(側重社區融入支援) 輔具應用培訓、心理輔導、照顧者喘息服務 會員免費(非會員按活動收費) 全港(主要透過線上支援) 網站:4limb.org
機構名稱 服務對象 服務內容 收費模式 服務區域 聯絡方式
東華三院 輪候資助院舍或經評估的嚴重殘疾人士,包括肢體傷殘、智障人士及家屬 個人照顧、接送服務、物理/職業治療康復訓練、護理服務 每月上限988(全套) 或按次收費按次收費(每小時33起) 香港中西南區、離島、東區及灣仔 2803 2103
循道衛理楊震社會服務處 符合資格的嚴重肢體殘障人士及照顧者39 居家復健訓練、護理服務、輔具使用指導 個人照顧每小時33 物理治療每次51(45分鐘) 九龍城、油尖旺、深水埗及將軍澳(坑口除外) 2337 9966
基督教家庭服務中心 需長期居家護理的嚴重殘疾人士(如脊髓損傷、漸凍症患者) 護士到診、疼痛管理、呼吸機護理支援 護理服務每次42(45分鐘) 復健訓練每小時33 觀塘、黃大仙區 3996 8515
香港耀能協會 嚴重肢體傷殘、腦癱患者及家屬 居家環境安全改造、吞嚥訓練、關節活動度維持計劃 按服務類別收費(例如家居改造評估$945/小時) 沙田、大埔、北區、西貢及將軍澳坑口區 2602 8900
保良局 新界區嚴重殘疾人士,包括需呼吸機依賴或長期臥床患者 綜合照顧(含物理治療、營養指導、情緒支援)及緊急醫療轉介 每月988(全套)個別服務收費(如護士到診42/次) 荃灣、元朗、天水圍 2486 3888
鄰舍輔導會 肢體傷殘、多重障礙人士及照顧者 居家復康運動、壓瘡預防護理、輔具租借 護理服務每次33 物理治療51/次 屯門、葵涌、青衣 2618 0411
長者社區照顧服務券計劃(保良局) 60歲以上長者及殘疾人士(需符合社區券資格) 復康運動(由物理治療師提供)、護理服務、家居安全評估 分級收費(如物理治療945/小時,護理服務909/小時) 屯門、元朗區 9310 0867
路向四肢傷殘人士協會 四肢傷殘人士及家屬(側重社區融入支援) 輔具應用培訓、心理輔導、照顧者喘息服務 會員免費(非會員按活動收費) 全港(主要透過線上支援) 網站:4limb.org

總 結

在香港,漸凍症患者可以透過「在宅醫療」實現全病程守護:慢性病居家管理、急性併發症在宅住院、科技整合照護,大幅降低非必要住院與感染風險。這不僅是醫療模式的革新,更是對生命自主的尊重。即使軀體困於方寸之地,心靈仍能擁抱生活的溫度。

【在宅醫療】如何幫到漸凍人症患者︰
在宅急症照護

一、什麼是漸凍症?

漸凍症患者的尊嚴善終,需依賴在宅醫療(慢性病和長期照護)→在宅住院(急性病的居家住院替代方案)→在宅急症照護(急症的短期居家急診治療) 的無縫串聯。本篇為你詳解在宅住院的具體實施模式,在宅急症照護如何透過分級響應機制,為漸凍人症患者搭建黃金救援網絡,並解析簽訂預設醫療指示對患者末期守護的重要性。

二、在宅急症照護:漸凍症患者的黃金救援網絡

在宅急症照護是在宅住院的一種具體實施模式,針對急性感染症(如肺炎、尿道炎),由多專業團隊到宅提供短期強化治療(6-14天),含床邊檢驗、抗生素注射與遠距監控,降低住院成本與感染風險。

漸凍症患者因呼吸肌麻痺、咳痰能力喪失,突發性呼吸衰竭與感染風險極高。當發生「痰堵窒息」「血氧驟降」或「吸入性肺炎」時,傳統送急診需耗時搬運(擔架床+輪椅的士),可能錯過黃金救援時間。老友宅醫團隊透過分級響應機制,實現「居家即急診」的關鍵介入:

1. 上門處理:

需要專業人員實地處置的情況,安排合適的醫護到宅治療

2. 遙距診症:

非緊急情況可提供視訊教學或藥物配送

3. 轉介入院:

經醫師上門或者視像評估,判定必須住院者,可安排進入公立醫院,也可聯絡駐院醫師協調入住有意向的私家醫院。並安排「非緊急救護運送」由住家直送病房,而毋需進入急診室。

入院潛在風險

對失能或認知障礙患者(如漸凍症、失智症),傳統入院雖能治療急性病症(如肺炎),卻因公立醫院人力短缺及環境限制,衍生嚴重照護缺口:基礎護理缺失(如延誤翻身導致壓瘡、未定時換尿片引發泌尿道感染),認知障礙者更因環境劇變產生譫妄或焦慮,加上防跌約束措施加速肌肉萎縮與關節僵硬,患者往往陷入「入院尚能行走、出院臥床失能」的惡性循環。

醫療系統性缺口使住院成為雙面刃。而在宅急症照護模式在提供遠距指導的同時,同步安排醫生出動,必要時並轉介入院,實行「治療急性病症」與「維持生活品質」並行的策略,出院時直接銜接居家醫療團隊接管復健,最大限度保障患者的尊嚴與生理功能完整性。

漸凍症患者的呼吸衰竭多屬神經性退化,非感染引發時,過度插管反而加速病情惡化。

為什麼漸凍症更需要「在宅急症照護」?

1. 移動風險排除:

患者外出就醫需動用擔架床+輪椅的士(平均耗時3小時),搬運過程可能加重呼吸窘迫。

2. 感染鏈切斷:

醫院急診室充斥多重耐藥菌,免疫低下的漸凍症患者感染MRSA風險高達常人的5倍。

3. 預設醫療指示執行:

當患者簽署DNR(不施行心肺復甦),在宅團隊以舒適照護替代侵入急救,落實善終權。

三、在宅醫療的末期守護:預設醫療指示

為什麼要簽署預設醫療指示?

漸凍症患者可以簽署「預設醫療指示」(DNR),即明確侵入性急救。這不僅可避免無效急救,更確保患者能在家中在親人的陪伴下安詳離世。若患者未曾在政府醫院簽署DNR,在宅醫療團隊可協助上門補簽,簽署後,團隊不再施予心肺復甦(CPR),只會使用藥物減少氣促與不適,防止衰弱患者承受插喉、電擊等痛苦。醫生確認死亡後簽發死因證明書,由殯儀館七人外型車代替傳統靈車(低調輪椅),直抵住所低調運送遺體  。

簽署預設醫療指示有什麼意義?

對患者:

避免入院搶救,可以留在熟悉環境中,沒有醫療器械束縛,以自主尊嚴畫下句點

對家屬:

親手參與基礎照護(擦拭、更衣),實現無遺憾道別

對社會:

節省急診與ICU資源

總 結

在香港,漸凍症患者可以透過「在宅醫療」實現全病程守護:慢性病居家管理、急性併發症在宅住院、科技整合照護,大幅降低非必要住院與感染風險。這不僅是醫療模式的革新,更是對生命自主的尊重。即使軀體困於方寸之地,心靈仍能擁抱生活的溫度。

【在宅醫療】如何幫到漸凍人症患者︰
常見併發症的處置

一、什麼是漸凍症?

當漸凍症進入中後期,反覆併發症成為最大挑戰。此時公立醫療雖提供基礎跟進,但面對突發感染、呼吸危機或假日空窗,家屬往往被迫頻繁送急症。可以透過「在宅住院」模式,將醫院級處置帶進家中。

二、在宅住院的急性處置:常見併發症

在宅住院是指將急性住院治療移轉至家中,由醫護團隊提供接近醫院水準的治療,執行如抽血、靜脈注射、傷口處理等醫院級處置,適用於病情穩定但需密集治療者。

常見併發症的居家處置︰避免不必要的入院

漸凍症是一種病因未明的進行性神經退化疾病,其核心病理在於控制肌肉的運動神經元不可逆地壞死。隨著神經元死亡,大腦下達的指令無法傳遞至肌肉,導致全身隨意肌(包括呼吸肌、吞嚥肌、四肢肌肉)逐步萎縮、無力與失協調。這一根本病變直接引發多系統嚴重併發症。為延緩併發症惡化,「在宅住院」模式針對各併發症提供居家處置:

三、案例分享

60歲的陳先生在2024年6月開始出現呼吸功能惡化,在浸會醫院更換過胃喉,到12月已高度依賴呼吸機時,呼吸道醫生和腦神經科醫生建議氣切手術,否則肺炎有機會插喉,進入ICU。但病人感到極度不適,並多次表示「不希望開氣孔手術,亦不想再插喉治療」,不希望再入公立醫院。家人咨詢老友宅醫團隊後,決定啟動「在宅住院」計劃。

案例中的陳先生某夜血氧驟降至85%,家屬緊急聯絡團隊後,醫生攜帶攜帶式血氧監測儀與非侵襲性正壓呼吸器到宅。透過:
  • 分析呼吸機數據,調整EPAP(呼氣正壓)參數
  • 給予霧化支氣管擴張劑(如Salbutamol)
  • 指導家屬「搖擺式拍背法」促進痰液排出
  • 2小時內血氧回升至93%,成功避免插管
  • 全程處置於宅完成,避免氣管插管及ICU住院

「老友宅醫」FB 用家案例

總 結

在香港,漸凍症患者可以透過「在宅醫療」實現全病程守護:慢性病居家管理、急性併發症在宅住院、科技整合照護,大幅降低非必要住院與感染風險。這不僅是醫療模式的革新,更是對生命自主的尊重。即使軀體困於方寸之地,心靈仍能擁抱生活的溫度。

【在宅醫療】如何幫到漸凍人症患者︰
在宅醫療的介入

一、什麼是漸凍症?

漸凍症(肌萎縮側索硬化症,ALS)是一種逐漸剝奪患者運動能力的神經退化性疾病。患者面臨諸多身體和心理上的挑戰,尤其是在中後期階段。

全身好像被冰漸漸凍結,最終會喪失呼吸的能力,因呼吸衰竭離世——這是漸凍人症患者面對的殘酷現實。2014年「冰桶挑戰」風靡全球,讓大眾開始關注漸凍人症(肌萎縮性脊髓側索硬化症,ALS)患者。然而當熱潮退去,香港約200名患者仍面臨嚴峻現實:確診平均需時近1年、看過4名醫生、進行5次複雜檢查,當三分之二患者已嚴重殘疾時,日常活動能力僅及晚期癌症患者的三分之一。

漸凍症中後期病情特點

1. 嚴重吞嚨困難:

進食易嗆咳,難以吞嚥固體食物。

2. 呼吸困難:

出現胸悶、憋氣,尤其在躺臥時。

3. 情緒困擾:

易出現憂鬱、焦慮等情緒波動。

4. 四肢癱瘓:

幾乎無法活動,無法自主翻身或坐穩,生活完全依賴。

5. 壓瘡:

長期臥床導致皮膚缺血壞死。

二、在宅醫療的介入

家,是漸凍人症患者最渴望停留的港灣。『在宅醫療』的介入,正是將專業醫療資源帶入這個港灣,此模式對於漸凍症患者及其家庭而言,不僅解決了亟待滿足的全天候醫療需求,更深入提供了個性化多層次的日常護理需求,並在疾病末期守護了患者的尊嚴與賦予家人身心靈支持。

然而,要實現患者的尊嚴善終,關鍵在於串聯「在宅醫療」(慢性病與長照)、「在宅住院」(急性病居家處置)、「在宅急症照護」(居家急症應對)這三階段服務。為深入解析此醫療體系如何具體幫助患者及家庭,本系列將分為以下四篇文章闡述:

本文作為首篇,將詳細介紹以居家為中心的在宅醫療服務:
其啟動時機、服務內容與團隊角色,為患者築起第一道堅實的支持防線。

漸凍症患者三個核心需求:

1. 醫療需求:

隨著病情持續進展,患者需要嚴密監控和管理呼吸衰竭(依賴呼吸機、咳痰機)、吞咽困難導致的營養與脫水風險(需管灌喂食)、複雜症狀(疼痛、痙攣、流涎等)以及緊急狀況(如痰堵、呼吸機故障)。在宅醫療能提供專業設備維護、藥物調整和生命體征遠程監測,確保醫療支持的及時性和連續性。

2. 護理需求:

患者自理能力逐漸喪失,需要全方位、高度個性化的日常照護,包括:安全移動/翻身防褥瘡、個人衛生清潔、進食以及環境無障礙改造。在宅住院可靈活配置護理人員和治療師,根據患者失能程度和居家環境,提供量身定制的護理方案和輔具支持。

3. 末期守護:

當疾病進入終末期,重點轉向尊嚴維護與舒適照護。在宅醫療能無縫銜接安寧療護,在家實現:控制末期症狀(呼吸困難、疼痛、焦慮)、落實預設醫療指示(如是否急救)、提供心理支持,讓患者在家人陪伴下,實現“善終”。

在宅醫療的四個特點和優勢:

1. 無縫銜接公家資源:

延續公立醫院治療方案,避免因住院中斷而失去長者醫療券、傷殘津貼等福利。還可以與政府外派團隊(如社康姑娘)共同合作照護,形成「公+私」雙軌保障。

2. 急症居家化:

科技賦能醫療,近九成急症危機可實現居家處理,如靜脈輸液、抗生素注射及抽痰,結合遠程監測,有效分流急診壓力,避免患者前往急診室。

3. 全天候響應:

針對傳統門診空窗時段(夜晚/節假日),由在宅醫療補位。透過即時通訊軟件,提供遙距監察服務。

4. 針對重症疾病:

一些重大疾病患者有頻繁外出覆診的需求。部分患者居所無電梯,需要爬樓梯;坐輪椅患者需要提前預約輪椅的士;長期臥床者則需要使用擔架床,出門就醫極為困難。漸凍症患者由於特殊情況無法在診所就醫,必須前往急診室。這種情況下,可以上門提供專業護理和應急處理,毋需外出。

總 結

在香港,漸凍症患者可以透過「在宅醫療」實現全病程守護:慢性病居家管理、急性併發症在宅住院、科技整合照護,大幅降低非必要住院與感染風險。這不僅是醫療模式的革新,更是對生命自主的尊重。即使軀體困於方寸之地,心靈仍能擁抱生活的溫度。

【紓緩治療、安辭在家】癌末需要的平安藥

當癌症進展到末期的時候,不管是病人或是家屬,身心都一定十分煎熬!生命的最後時間(臨終)可能是幾個月、幾周、幾天或幾小時,如何給予好的照顧,讓病人在最後一段時間可以走的舒適, 本篇文章我們解說一下癌末需要的平安藥︰嗎啡貼、鎮靜劑口服及Scopolamine 東莨菪鹼貼如何幫助病人減輕痛苦。

減少疼痛及減少氣促感覺

癌症的疼痛絕對是讓許多癌友最受不了的問題,有可能是癌症引起或是治療所引起的,持續的疼痛會造成病人生活品質的降低,因此家屬與病人可以和醫護人員討論,詳細評估生理狀況之後,共同擬定一個疼痛治療計劃。

使用嗎啡(Morphine)類的止痛︰

嗎啡有許多優點,不會影響疾病變化,也不會和疾病的治療衝突,不會對胃、肝或腎臟造成傷害,然而它也有一些副作用,像是便秘、噁心、嘔吐、想睡覺、意識不清和排尿困難等等,若發生副作用的時候,可以與醫師討論是否需要調整用藥。對晚期病人主要有三個功用。第一是止痛,第二是減少氣促感覺,第三有少少興奮作用及平衡晚期疾病所引起的不適。

但我們先了解一下嗎啡止癌末疼痛注意事項。

減少失眠及心理焦慮

鎮靜劑口服幫忙癌症病人抗焦慮及安睡︰

病人因為其他身體不適或疼痛干擾而影響睡眠,癌症帶來焦慮、不安、憂鬱等等狀況,這個問題不只病人可能發生,家屬也有這樣的可能,與醫生討論是否需要藥物改善,透過諮詢、陪伴、團體治療等方式,或是透過靈性力量的提升,陪伴病人走過最後的一段路。

減少死亡嘎嘎聲

Scopolamine 東莨菪鹼貼可改善嘎嘎聲聲音︰

當病人最後時刻死亡前昏迷後的會產生嘎嘎聲,這是由於病人的呼吸會由於喉嚨內液體的積聚而發出一種 窒息的聲音,醫生們有時候將其稱作“死亡喉音”(death rattle),在生命末期的常見症狀(25%-50%),在醫生們看來,“死亡喉音”本身並沒有什麼危害性,病人也不會有感覺痛苦或不適,但在旁人(親友或照顧者) 聽來確非常痛苦。科學證明東莨菪鹼在臨終關懷中治療死亡嘎嘎聲(死亡喉音)有效減少喉嚨內液體的積聚,醫生可根據病人情況準備此處方藥藥貼或注射藥物,令患者可以安寧地離開。

總 結

生命的最後時間(臨終)可能是幾個月、幾周、幾天或幾小時,最佳方法可以令到病人舒服啲瞓覺中離開,對家屬和醫療照護提供者來說,能提前知道病人的期望並與病人敞開心討論生命末期的計畫是很重要的。這能幫助家庭成員比較容易的在病人生命末期為他們做出重大決定。

【家居到診】如何幫到長期臥床病患

「居家安老」、 「在宅療養」無疑是大多數長者的理想生活方式,能在熟悉的家庭環境中接受治療,有助於減少病患的焦慮和壓力,讓他們感到更放鬆。

傳統又繁瑣的就醫過程對臥床病患來說常常充滿挑戰。病患需要忍受長時間等待應診、擁擠及危機四伏的候診室以及 不便利的交通運輸。其中過程都可能加劇他們的焦慮和不安,讓脆弱的心理狀態變得更加不穩定。

相對而言,家居到診服務為病患提供了另一種可行的選擇。

醫療團隊現在可以提供上門服務,他們進入患者家中,更便於了解生活環境和設備,全面掌握病情變化,及時調整治療方案,針對具體需求提供量身定制的專業醫療照護。這項服務有效減輕患者和家屬的壓力,使患者能在親友陪伴下接受治療。同時,還能提供細緻的家庭護理指導和照護技巧,減輕日常負擔。家居到診不僅提升了醫療質量,也改善了病患和家屬的生活品質。

在家診症VS出外就醫優勢:

  • 便利性:不需出門,減少交通和等候時間及費用。
  • 舒適度:在熟悉的環境中接受治療,更放鬆舒適的治療體驗。
  • 私密度:在家診症能更好地保護病人隱私。醫生亦可透過視像或電話問診,全程在家中進行,避免在公共場所討論或洩露病情。對注重私隱的病人來說,無疑是一大優勢。
  • 個性化護理:醫療團隊能更好地了解生活環境,提供量身定制的護理方案。家居到診有利於打造良性醫患互動模式。醫生能夠直觀了解病患居住環境、生活作息至飲食習慣等影響病情的重要因素。病患也能更放鬆和坦誠地與醫生溝通病情。在熟悉的環境中,病人通常會感到更安全和自在,更能如實反映自己的症狀和感受。這樣的互動模式使醫生獲取更全面和準確的病情資訊,從而制定出更有針對性的治療方案。
  • 降低感染風險:減少在醫院的潛在交叉感染機會。對於體質虛弱的患者或陪診者來說,選擇在家診症更為安全。許多長者和免疫力較低的患者,頻繁外出就醫更容易接觸到病毒,增加感染的機會。家居到診能有效減低感染風險,為他們提供更安全的環境。
  • 減輕壓力:醫療團隊能提供家庭護理指導、照護技巧,減輕日常負擔。減少了患者和家屬的心理壓力。

家居到診服務的一般流程和運作模式

服務範圍和適用群體

家居到診的服務範圍主要覆蓋日常健康檢查、慢性病管理、術後康復、紓緩治療等各個領域。適合以下群體︰

  • 行動不便者(長期臥床/癱瘓患者)
  • 癌症/晚期疾病患者
  • 中風患者
  • 手術後康復需要持續照護的患者
  • 需呼吸機協助呼吸之患者
  • 選擇在家離世患者
  • 慢性病患者(如高血壓、糖尿病患者)
  • 居住在偏遠地區的長者
  • 殘障人士等群體 

預約流程

一般來說患者可以通過電話、網上平台或移動應用程式等方式預約家居到診服務。服務機構會根據患者的具體情況,安排合適的醫護人員上門並提供專業的咨詢和指導。

收費標準

家居到診的收費模式因地區和服務內容不同而有所差異。一般而言,收費包括診療費、耗材費等,雖然價格相對高於普通門診,但考慮到節省了就醫時間和交通成本,性價比仍然很高。另外,政府針對特殊群體亦提供補貼或醫保報銷。

持續跟進與管理

家居到診服務不僅提供單次上門就診,更注重對患者的長期跟進與健康管理。醫護團隊會定期透過電話或即時通訊應用程式關心及評估患者情況,調整治療方案,確保患者的病情得到持續控制。

家居到診如何幫到長期臥床病患?

專業醫療團隊協作

家居到診服務通常由多個專業領域的醫護人員組成團隊,包括內科醫生、護士、物理治療師、營養師等。他們通過密切合作為患者制定全面的治療方案,充分發揮各自的專業優勢。

 

遠程醫療支持

在家居到診的過程中,醫護團隊可能會利用遠程醫療技術如視頻諮詢、遠程監測等,實時與醫生進行會診,進一步為患者提供專業的醫療建議。

完善的設備配置

為了滿足在家中進行初步檢查和診療,除了基本藥品和治療用品外,家居到診服務還配備了便攜式的醫療設備,如便攜式超聲波儀器、心電圖機等,亦可根據需求提供氧氣機、 抽痰機等租借服務 , 在有效幫助病患之餘,同時減輕家人負擔。

緊急響應機制

家居到診團隊會密切關注患者的病情變化,一旦發現問題會迅速啟動緊急方案,必要時安排患者及時入院診治。

患者溝通與反饋

定期搜集患者以及家屬、照護者的意見和建議,及時了解和改進服務質量。

家庭護理培訓

醫護團隊除了提供專業診療外,還會針對性教導家屬及照護者一些基本的家庭護理技巧,如用藥指導、飲食建議、日常照護等,幫助管理病情。

總 結

家居到診服務通過專業的醫療團隊、先進的診療技術、長期的跟踪管理以及社區資源的整合,有效地確保了醫療服務的質量和安全性。不僅提高了患者的就醫體驗,降低了患者的就醫障礙,也進一步推動了家庭醫療服務的發展。

【紓緩治療】在家/居處離世詳情

當生命走到盡頭,我們可能會考慮在家離世。一個尊嚴而體面的離世流程,不僅能讓逝者安詳地離開,更能令親友得到心靈的慰藉。本文參考立法會衞生事務委員會晚期照顧討論:關預預設醫療指示和病人在居處離世的晚期照顧立法建議,讓我們更了解在家/居處離世詳情。

參考文件:
2023年5月12日立法會衞生事務委員會 晚期照顧討論文件: 有關預設醫療指示和病人在居處離世的立法建議

在家/居處離世立法建議背景

  • 在香港立法規管預設醫療指示的建議早在 2004 年提出。
  • 預設醫療指示以及讓末期病人可以在居處離世是尊重病人選擇、提高臨終病人的生活質素的重要政策措施。
  • 預設醫療指示通常是指以書面作出的陳述,以便訂立人在精神上有能力作出決定時,在陳述中指明自己一旦無能力作決定時所拒絕的維持生命治療。
  • 而在居處離世則通常指病人可在其選擇的地方度過最後的日子,例如在家中、安老院或護養院, 而不一定在醫院。

法律依據

  • 香港現時並無法例或案例訂明預設醫療指示的法律地位。根據普通法的一貫規定,進行任何治療須獲有關病人同意,因此遵照普通法規定訂立的預設醫療指示具法律約束力。事實上,醫院管理局(醫管局)一直有根據普通法讓其病人於有需要時訂立預設醫療指示。雖然如此,由於有關做立法會CB(4)413/2023(04)號文件 2 法尚未立法成文,因此預設醫療指示對訂立該指示的人士及業界均產生不確定因素。同時,自2012年以來,每年由醫管 局病人訂立的預設醫療指示數目有上升趨勢,其中列明拒絕接受心肺復甦術的指示由 2013 年的 325 份增至2021年的1742份。
  • 在居處離世方面,根據《死因裁判官條例》(第 504 章),現時如一名病人於家中自然死亡,而該病人死前被診斷患有末期疾病,或在死前14日內的最後患病期間曾得到一名註冊醫生的診治,則其死亡不屬須予報告的死亡個案。 然而,根據第 504 章附表 1 第 1 部第 16 項,所有在殘疾人士院舍或並非護養院的安老院(指明院舍)1 發生的死亡個案 (包括自然死亡的個案),一概屬須予報告的死亡個案,不論死者死前是否有被診斷患有末期疾病,或是否有在死前 14 日內的最後患病期間曾得到一名註冊醫生的診治2 。雖然須報告在指明院舍發生的死亡個案的有關規定,對院舍的住客而言是重要的保障措施,但亦同時導致院舍較為抗拒接受讓在院舍居住的末期病人選擇在其院舍離世。
  • 政府正著手草擬法例,目標是在2023年內提交《條例 草案》及在居處離世的相關修訂。政府將繼續推進多項相關工作,包括努力推展晚期照顧和有關生死議題的公眾教育, 以及加強醫療、安老服務和緊急救援人員的培訓和發展等。

選擇在家離世步驟

  1. 確定選擇在家離世患者病情是否符合以下3類︰
  • 第一類是末期癌症而選擇不再接受治療者。
  • 第二類是患有器官衰竭者例如心臟衰竭、呼吸系統衰竭丶腎臟衰竭。
  • 第三類就是無法進食的植物人或末期認知障礙症患者。
  1. 患者或家人決定有在家離世的意願,需要表明自己不希望接受任何急救及維生程式,病人或家屬盡早簽署《不作心肺復甦法檔》和《預設醫療指示》。
  2. 家人是否一致支持患者在家離世的想法,家居環境是否有足夠空間放置醫療器材及物資? 合適居住環境及配套比如︰家中設施如一張合適的醫療牀、製氧機、吸痰機、血壓計、血氧計等,最好是在病人回家之前准備妥當。
  3. 患者必須有醫療團隊根據病歷提供支援,容許照顧者貼身照顧及醫護人員上門評估與診斷,法律規定醫生需要至少每十四天上門診斷,家人能否負擔醫生的費用,以及其他藥物、護士、照顧員及租借醫療用品及器材等開支?
  4. 心理社交支援:做好一切心理準備,建立互相合作團隊(醫護、社工、親友),因患者臨終前身體會有不同的變化,最終可能需要被送回醫院,或最終在醫院離世。

最後離世時刻的安排

  1. 照顧者發現患者即將離世,在親友陪伴下等待醫生及殯葬禮儀師在24小時內到達,患者及家人希望遺體是在最佳狀況下得到保存。
  2. 可以進行任何宗教儀式,某些有宗教信仰的人士離世後,會進行頌經助念的儀式大約有十幾種,可以幫助先人早登樂土。這種儀式在華人社會中頗為常見。據我們瞭解,香港有不少佛教義工團體都有提供相關服務。
  3. 有足夠的時間可以幫助先人換上乾淨、舒服的新衣服,可以好好地釋放自己的情緒,好好地與至親道別。
  4. 病人離世前十四日內見過病人的註冊醫生,在病人離世後二十四小時內上門證實其不屬於「非自然死亡」,就可以在死者家中簽發死因醫學證明書。
  5. 殯儀服務團隊上門移動遺體 (安排輪椅及普通七人車,在不打擾其他住戶的前提下)到提前安排好的殯儀館。
  6. 死者家屬即日即可前往死亡登記處辦理死亡登記。家屬隨後可以安排殯葬事宜。

總 結

患者及家屬跟據患者病情及環境各因素考慮是否選擇「在家離世」。 如果有專業的醫護團隊幫忙就輕鬆多了,「老友宅醫」提供在家善終服務,包括跟家人聯絡及上門評估病人情況、照顧者角色、家庭環境、遺體運送路線等。病人離世當日,「老友宅醫」醫生使用心電圖機等儀器確認病人離世後, 即可填寫相關文件,簽署「死因醫學證明書」。隨後將會安排殯葬公司上門跟進後續事宜。

【紓緩治療】末期患者選擇在家離世,有否安排醫生跟進之分別

末期病患者選擇從醫院回家休養,繼而在家安詳離世,期間所面對的醫療問題及困難會令照顧者、家屬及患者自身感到力不從心,這是一個無法避免又充滿變數的問題。在本文中我們將詳細列出,從醫院回家,在家中休養接受治療,在家中離世等不同階段,是否有醫生跟進的區別。

當未期病患者離開醫院

在患者精神健全情況下,可行使病人權益,不管病情如何,都有權利拒絕接受醫院治療,自行簽紙離開醫院,但需要自行承擔風險。

 沒有醫生跟進  有醫生跟進
症狀輕度患者︰
可自助行動者
患者需按公立醫院安排之日子回醫院覆診。若藥物已用完,亦需親自前往醫院覆診及配藥。 聯絡上門醫生隨時提供服務,最佳方案是上門醫生到醫院一同接患者回家,在車上,醫生可提供緊急醫療服務及維生指數監察,盡力讓患者安全回家。上門醫生根據患者情況,調整藥物及用藥方式和設置醫療設備。
症狀中度患者︰
體弱需要家人協助行動者
患者需按公立醫院安排之日子回醫院覆診。若藥物已用完,亦需親自前往醫院覆診及配藥。 聯絡上門醫生隨時提供服務,最佳方案是上門醫生到醫院一同接患者回家,在車上,醫生可提供緊急醫療服務及維生指數監察,盡力讓患者安全回家。上門醫生根據患者情況,調整藥物及用藥方式和設置醫療設備。
症狀強度患者︰
不能行動的臥床者
患者需按公立醫院安排之日子回醫院覆診。若藥物已用完,亦需親自前往醫院覆診及配藥。 可安排上門醫生陪同患者乘坐非緊急救護運送服務回到家中。在車上,醫生可提供緊急醫療服務及維生指數監察,盡力讓患者安全回家。上門醫生根據患者情況,調整藥物及用藥方式和設置醫療設備。
儀器 知道如何選擇或選用租用儀器 上門醫護可以提供儀器的購買或租用服務
急救 未期患者的家屬可決定確定是否需要急救。或直接送回醫院。 雖然確定並簽署放棄急救同意書 (DNR)。但有問題時可立即聯絡上門醫生處理。

在家是否可進紓緩治療?

 沒有醫生跟進  有醫生跟進
身體不適及痛楚 沒有全面系統的跟進,患者及家人誤以為晚期病患所帶來的痛楚無可避免。又因為要經常回醫院覆診而增加親友的負擔。 晚期疾病為患者帶來身體不適及痛楚,最常出現如呼吸困難丶水腫丶失眠等。上門醫生可通過 有系統的紓緩治療服務減輕症狀。同時亦能以更靈活的照顧模式,應對身體活動能力下降和食慾不振等問題。
家居照顧服務 可能只可靠不專業的親友協助照顧。 通過醫療團隊的協助及指導,親友或護工可以更業細心照顧陪伴,除了類似常規的照顧工作,比如換片扶身吃飯等。在患者累了或睡覺時,看護也坐在她身邊留意她的不適,睡醒時陪她聊天。
心靈關懷 未期患者及親友心靈都有很大壓力而不知道如何處理 通過醫療團隊的協助及指導,可安排社工及心理醫生協助未期患者及親友心靈安撫。
儀器 不知道如何使用儀器協助患者 通過醫療團隊的協助及指導下證正確使用儀器減輕患者症狀。

未期病患者在家離世

 沒有醫生跟進  有醫生跟進
發現患者離世 家人因為沒有醫護指導,所以不可能不知道患者是否將會離世,而是可能送入醫院急救,或報警處理。 由照顧者發現患者即將離世的,親友陪伴下等待醫生及殯葬禮儀師在24小時內到達患者家人也希望遺體是最佳狀況保存逝者身體。
時間道別 因為需要報警處理,親友手忙腳亂中,可能沒辦法心做最後告別。 在家善終的個案,他們的親友絕大部分都能在家中熟悉的環境,第一時間知道患者離世。有足夠的時間告別。有足夠的時間可以幫助先人換上乾淨,舒服的新衣服,可以好好地惜放自己的情緒和好好地跟至親道別。
宗教 因為需要報警處理,不能改動現場情況。 所以沒有辦法進行宗教儀式。 可以進行任何宗教儀式,某些有宗教信仰的人士,再過身後,會進行頌經助念的儀式大約10個鐘,希望先人早登樂土。呢種儀式係華人社會中其實都頗為常見的。據我們瞭解,香港有不少佛教義工團體都有提供類似服務。
文件 需要報警處理,由法院審批簽發死因醫學證明書。 註冊醫生在病人離世前十四日內見過病人,並在離世後廿四小時內上門證實不屬於「非自然死亡」,註冊醫生是可以在死者家中簽發死因醫學證明書。
殮房 因為報警處理,會擾到其他同大廈住戶。遺體會先留在殮房等候處理橡檢查。 安排殯儀服務移動遺體 (安排輪椅及普遍七人車,不打擾到其他住戶)到已安排好的殯儀館。
領回遺體 獲死因裁判官豁免剖驗的遺體最早可以在領取「批准屍體埋葬/火葬證明書」時一同領回。家屬需辦理確認及領取遺體手續。需時比較長。 沒有領回遺體過程
殯葬事宜 需要更長時間家屬才能收到「死因醫學證明書」。家屬才可以安排殯葬事宜。 即日就可以由死者家屬拿著前往死亡登記處辦理死亡登記。家屬便可以安排殯葬事宜。
換衣 因為需要報警處理,不能改動現場情況。所以不能換衣等。 有足夠的時間可以幫助先人換上乾淨,舒服的新衣服,可以好好地惜放自己的情緒和好好地跟至親道別。

什麼類型的病患可以選擇在家離世?

並不是所有確診為末期患者的人都可以選擇在家離世,以下三類是較為適合的類型:

  • 第一類是末期癌症而選擇不再接受治療者。
  • 第二類是患有器官衰竭者例如心臟衰竭、呼吸系統衰竭、腎臟衰竭。
  • 第三類就是無法進食的植物人或末期認知障礙症患者。

第一類和第二類病人到了疾病後期需要頻繁進出醫院,因此感到莫大困擾。他們都非常渴望能回家治療,能夠選擇紓緩治療,在家度過餘下的日子,是很多病人的最大願望。

選擇在家離世需要準備的事項

  1. 患者一直有在家離世的意願,並表明自己不希望接受任何急救及維生程式,患者或家屬應盡早簽署《不作心肺復甦法檔》和《預設醫療指示》。
  2. 家人是否一致支持患者在家離世的想法,家居環境是否有足夠空間放置醫療器材及物資?合適的居住環境及配套比如︰家中設施如一張合適的醫療牀、製氧機、吸痰機、血壓計、血氧計等,最好在病人回家之前準備妥當。
  3. 患者必須有醫療團隊根據病歷提供支援,容許照顧者貼身照顧及醫護人員上門評估與診斷,法律規定醫生需要至少每十四天上門診斷,家人能否負擔醫生的費用,以及其他藥物、護士、照顧員及租借醫療用品及器材等開支?
  4. 心理社交支援:做好一切心理準備,建立互相合作團隊(醫護、社工、親友),因患者臨終前身體會有不同的變化,最終可能需要被送回醫院,或最終在醫院離世。

總 結

患者及家屬跟據患者病情及環境各因素考慮是否選擇「在家離世」。 如果有專業的醫護團隊幫忙就輕鬆多了,「老友宅醫」提供在家善終服務,包括跟家人聯絡及上門評估病人情況、照顧者角色、家庭環境、遺體運送路線等。離世當日「老友宅醫」醫生使用心電圖機等儀器確認病人離世後, 即可填寫相關文件,簽署「死因醫學證明書」。隨後安排殯葬公司跟進後續事宜。

【在家離世】據香港法律,是否只有醫生才有權證實病人已經死亡?

「在家離世」就是指晚期病人能在熟悉的環境、在家人的陪伴、幫助和關懷下,走完人生最後的路程。病人離世後,是否只有醫生才有權證實其已經死亡?

在家離世現況

2015年英國倫敦大學國王學院將352個癌症病人及家屬分為兩組。第一組有177位病人在醫院離世,另一組有175人在家中過身。研究人員透過對家屬進行問卷調查,了解病人於生命最後一星期的痛苦程度及安詳感,結果發現在醫院離世者,有25%的家屬往後的時間仍未感到釋懷,相反家人在家中離世的則只有 12% 。

2016年香港大學、中文大學、醫學組織聯會分別做了一項調查,結果不約而同地發現,約30%受訪香港人希望「在家離世」。然而有報道顯示,香港醫療界估計每年「在家離世」的個案只有約3%,相對台灣40%、新加坡27%,香港的數字可謂差強人意。

香港法律規定

「在家離世」的法律基礎建於《生死登記條例》 ( 第 174 章 )

(1) 第20條 關於死亡證明書的條例

(2) 附表二 在《死因裁判官條例》(第504章)下的責任 第II部

(3) 附表二 在《死因裁判官條例》(第504章)下的責任 第III部 第2條

選擇「在家離世」的病人需跟據以下2條香港法律規定賦予醫生相關權力才能確保「在家離世」合法性,

(1)和(2) 授權醫生簽發死因醫學證明書的簽證權力,並發給死者家屬。

(3) 患者死亡前的 14 日內的得到註冊醫生的診治,並死於自然便不用通告死因裁判官、不用報警。

(1)
第20條 關於死亡證明書的條例

關於死因證明書的條文就死因證明書而言,以下條文適用 ——

(a) 登記官須應註冊醫生的書面申請,向其提供一本符合訂明格式的死因證明書的印製表格簿冊; (見表格 18)

(b) 如有任何人於死前最後患病期間經由一名註冊醫生診治,則該名醫生須在該人死後隨即在符合本條訂明的格式的證明書上簽署,並盡其所知及所信,在證明書上述明死因,同時將該死因證明書送交須根據本條例申報關於該宗死亡個案資料的人,而該人於申報關於該宗死亡個案資料時,須將該證明書送交登記官員;證明書上所載死因須記錄於登記紀錄內:
但除非該名醫生曾親自檢視該人的屍體,並信納該人已死亡,否則不得在該證明書上簽署;或如該人是在醫院內死亡的,則除非該名醫生接獲另一名註冊醫生的通知,謂該另一名註冊醫生曾親自檢視該屍體,並信納該人已死亡,否則不得在該證明書上簽署; (由 1967年第 40號第 2條修訂;由 1997年第 27號第 71條修訂;由 1997年第 80號第 59條修訂 )

(2)
附表二 在《死因裁判官條例》(第504章)下的責任 第II部

在《生死登記條例》( 第 174 章 ) 下的責任

現憑《生死登記條例》( 第 174 章 ) 第 20 條制定,如任何人在死前最後患病期間經由一名註冊醫生診治,則該名醫生須在下列規限下在該人死後向一名合資格申報人簽發死因證明書,該證明書內須包括一項陳述,述明在該段最後患病期間曾否施用麻醉藥,如曾施用,則述明施用何種麻醉藥。上述的規限是除非該名註冊醫生曾親自檢視該人的屍體,並信納該人已死亡,否則不得在證明書上簽署;或如該人是在醫院內死亡的,則除非該名醫生接獲另一名註冊醫生的通知,謂該另一名註冊醫生曾親自檢視該屍體,並信納該人已死亡,否則不得在該證明書上簽署。該申報人有責任將證明書送交登記官員。

辦理死亡登記的合資格申報人
( 即只應向該等人發給此證明書 ) ——

  1. 在死者死亡時在場的死者親屬。
  2. 在死者死前最後患病期間照顧死者的死者親屬。
  3. 在死者死亡時在場的人。
  4. 在死者死前最後患病期間照顧死者的人。
  5. 符合以下說明的房屋的佔用人:死者在該房屋內死亡。
  6. 安排埋葬死者屍體的人。
(3)
附表二 在《死因裁判官條例》(第504章)下的責任 第III部 第2條

《死因裁判官條例》( 第 504 章 ) 附表 1 第 1 部指明各類須予報告

的死亡個案如下 ——

  1.  某人的死亡,而在醫學上的死亡原因是註冊醫生不能在死因證明書上準確地陳述的。
  2. 某人 ( 不包括在其死亡前被診斷為已患期末期疾病的人 ) 的死亡,而該人在其死亡前的 14 日內的最後患病期間並無得到註冊醫生的診治。
  3. 意外或受傷 ( 不論在何時受傷 ) 所導致的死亡。

醫生如何發出死亡證明

選擇「在家離世」的病人,必須安排醫生每兩星期上門探訪,了解病情及教導照顧者護理技巧,並講解病人離世時的生理反應,隨時跟進病情。

醫生將根據病人的病情以及他們的臨床經驗,來判斷病人是否已經死亡。隨後醫生將填寫死亡證明,並簽署證明。

根據香港法律,任何非醫療人員试图證明病人已經死亡都是非法的。這是因為只有醫生才具有專業的醫療知識和技能,能夠準確地判斷一個人是否已經死亡。此外,填寫和簽署死亡證明也需要符合一定的法律程序和格式,這些都需要由專業人士來完成。

總 結

根據香港法律,只有醫生才有權證實病人已經死亡。這是因為醫生具有專業的知識和技能,能夠準確地判斷一個人是否已經死亡,並能按照法律程序填寫和簽署死亡證明。「老友宅醫」為此一直肩負著醫療及統籌的角色,與患者、照顧者、家人及其他身心靈專家同行,攜手協力讓患者在相對平靜舒適的環境中完成生命的最後一程。

【紓緩治療】在家離世與在醫院離世流程分別

當生命的旅程走到盡頭,我們需要一個尊嚴而體面的離世流程,讓逝者安詳地離開,也讓親友得到心靈的慰藉。大家是否考慮過未期患者臨終前後問題,在家善終與醫院離世會有甚麼分別?本篇文章將詳細分析一下在家離世與在醫院離世的流程及親友感受。

離世最後一程分別

醫院離世 在家離世
環境 不熟悉及吵雜環境睡眠質量很差,附近病人有些咳嗽,有些痛苦地呻吟,病人在醫院沒有辦法好好休息。 可在在熟悉環境下,睡眠質量比較好。睡覺也很安心,睡醒叫人也有回應,這些都是醫院沒有辦法做到的。
照顧 護士同時照顧多人,沒想到辨法即時瞭解病人個人所需。 或護工細心照顧陪伴,最好有兩至三個照顧者,除了類似常規的照顧工作,比如換片扶身吃飯等。在患者累了或睡覺時,看護也坐在她身邊留意她的不適,睡醒時陪她聊天。
探望時間 親友不可隨時探望,需跟據醫院規定時間探望,在有限時間內,不同床位家屬同時到場,親友同患者沒辨法在公眾場合下談私秘的話。 沒有時限制,當她清醒時狀態較好時, 而選擇在家善終,基本上不會存在這個問題,一來,家人們生活環境與病人在一起,省卻了許多來回醫院浪費的時間。二來,在病人臨終時,同樣得到我們醫療團隊的支援知道病情階段,一直陪伴到最後。可以隋時安排她見想見的人,留在家中,很多人可以來探訪她,精神好點就聊聊天,看出來她很開心,在自家環境中安心談私秘的話。
陪伴 大都數時間患者是孤獨無助的等待死亡來臨,當即將面對死亡來臨時,因為見不到親友,內心是慌張不安的。親友也沒辦法瞭解患者所需,更沒有辨法長時間陪伴左右互相安撫。 最重要是面對死亡的患者特別想有人陪她聊天,陪伴她。隨時瞭解患者所需。家人通過照顧她陪伴她令我們可以在她最後日子為她做一些事,大半年過程中她很開心,也沒有感覺太痛苦或身體太疼痛,走時也完成所有心願,走的很安詳。選擇「在家離世」患者是在親友陪同下,平靜安詳的離開。
儀器 醫院目標是救人,醫院救人設備更完善。 可以購買或選用租用儀器
急救 未期患者的家屬可決定確定是否需要急救。 需確定並簽署放棄急救同意書 (DNR)

最後的道別

醫院離世 在家離世
通知 一般在醫院離世的病人,醫院會通知家人趕去醫院道別,因為路況等原因,有家人趕不到而錯過最後一眼。 在家善終的個案,他們的親友絕大部分都能在家中熟悉的環境,第一時間知道患者離世。有足夠的時間告別。
時間 大部分醫院設有告別室(或類似房間),親屬可舉行簡單送別大部分醫院設有告別室(或類似房間),親屬可舉行簡單送別。允許家人跟先人道別的時間大概係2小時。 在家善終的個案,他們的親友絕大部分都能在家中熟悉的環境,有足夠的道別的時間。
人數 不同醫院有不同人數規定 沒有人數規定
情感 因為之後醫院還需要進行遺體包紮,運送事宜。事實上,家人由接受病者離開,到表達悲哀的心情及滿腹道別的言語,在醫院這樣一個陌生且冰冷的環境中,2小時的時間一定不足夠。亦曾經有資深的註冊護士關注過此情況,她們見過不少的家人都是忙亂地換了衣服就要離開病房了,都深感歎惜家人的情緒在那刻無法表達出來.耐何,香港的公營醫療系統確實是繁忙到一個點。 有足夠的時間可以幫助先人換上乾淨,舒服的新衣服,可以好好地惜放自己的情緒和好好地跟至親道別。

離世前當日程式

醫院離世 在家離世
通知 由在院醫院確定病人即將離世的,醫院會通知家人到達。 由照顧者發現患者即將離世的,親友陪伴下等待醫生及殯葬禮儀師在24小時內到達患者家人也希望遺體是最佳狀況保存逝者身體。
道別時間 家人跟先人道別的時間大概係2小時。 有足夠的道別的時間。
宗教 若先人及家屬有宗教信仰,亦可進行簡短的宗教儀式,因為時間關係,如在醫院離世,要進行完整的宗教形式基本上是不可能。 可以進行任何宗教儀式,某些有宗教信仰的人士,再過身後,會進行頌經助念的儀式大約10個鐘,希望先人早登樂土。呢種儀式係華人社會中其實都頗為常見的。據我們瞭解,香港有不少佛教義工團體都有提供類似服務。
換衣 因為時間有限,不少的家人都是忙亂地換了衣服就要離開病房了。 有足夠的時間可以幫助先人換上乾淨,舒服的新衣服,可以好好地惜放自己的情緒和好好地跟至親道別。
文件 醫院主診醫生會發出相關的文件,包「死因醫學證明書」予家屬。時間大約2-3天。 註冊醫生在病人離世前十四日內見過病人,並在離世後廿四小時內上門證實不屬於「非自然死亡」,註冊醫生是可以在死者家中簽發死因醫學證明書。
殮房 遺體會先留在醫院殮房等候處理。 安排殯儀服務移動遺體 (安排輪椅及普遍七人車,不打擾到其他住戶)到已安排好的殯儀館。
領回遺體 在醫院一般自然死亡取回遺體是需要時間,獲死因裁判官豁免剖驗的遺體最早可以在領取「批准屍體埋葬/火葬證明書」時一同領回。家屬需辦理確認及領取遺體手續。公立醫院最快死後1星期或私立醫院最快死後2日可領回遺體。 沒有領回遺體過程
殯葬事宜 大約2-3天後,家屬收到「死因醫學證明書」。家屬才可以安排殯葬事宜。 即日就可以由死者家屬拿著前往死亡登記處辦理死亡登記。家屬便可以安排殯葬事宜。

什麼類型的病患可以選擇在家離世?

並不是所有確診為末期患者的人都可以選擇在家離世,以下三類是較為適合的類型:

  • 第一類是末期癌症而選擇不再接受治療者。
  • 第二類是患有器官衰竭者例如心臟衰竭、呼吸系統衰竭丶腎臟衰竭。
  • 第三類就是無法進食的植物人或末期認知障礙症患者。

第一類和第二類病人到了疾病後期需要頻繁進出醫院,因此感到莫大困擾。他們都非常渴望能回家治療,能夠選擇紓緩治療,在家度過餘下的日子,是很多病人的最大願望。

選擇在家離世需要準備的事項

  • 患者一直有在家離世的意願,並表明自己不希望接受任何急救及維生程式,患者或家屬應盡早簽署《不作心肺復甦法檔》和《預設醫療指示》。
  • 家人是否一致支持患者在家離世的想法,家居環境是否有足夠空間放置醫療器材及物資?合適的居住環境及配套比如︰家中設施如一張合適的醫療牀、製氧機、吸痰機、血壓計、血氧計等,最好在病人回家之前準備妥當。
  • 患者必須有醫療團隊根據病歷提供支援,容許照顧者貼身照顧及醫護人員上門評估與診斷,法律規定醫生需要至少每十四天上門診斷,家人能否負擔醫生的費用,以及其他藥物、護士、照顧員及租借醫療用品及器材等開支?
  • 心理社交支援:做好一切心理準備,建立互相合作團隊(醫護、社工、親友),因患者臨終前身體會有不同的變化,最終可能需要被送回醫院,或最終在醫院離世。

總 結

患者及家屬跟據患者病情及環境各因素考慮是否選擇「在家離世」。

如果有專業的醫護團隊幫忙就輕鬆多了,「老友宅醫」提供在家善終服務包括跟家人聯絡及上門評估病人情況、照顧者角色、家庭環境、遺體運送路線等。離世當日「老友宅醫」醫生使用心電圖機等儀器確認病人離世後, 即可填寫相關文件,簽署「死因醫學證明書」。隨後安排殯葬公司跟進後續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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