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現家中有人離世,處理方式須先判斷情況,不可一概而論。
【情況一:預期中的末期自然離世,且病人已有註冊醫生定期跟進(如已安排紓緩或在家離世服務)】保持鎮定,即時聯絡負責跟進的註冊醫生。根據香港法例,醫生上門確認屬自然死亡後,可簽發《死因醫學證明書》(表格18),家屬再辦理死亡登記及安排殯儀。夜間離世可開冷氣維持約16–20°C暫存遺體,待醫生翌日確認。
【情況二:死因不明、突發離世、懷疑非自然死亡,或現場有外傷/異常情況】應即時致電999,由警方及救護員按程序處理,切勿自行移動遺體或清理現場。
【情況三:不確定死因,或未有醫生跟進】宜先確保自身安全,致電999尋求指引;同時可嘗試聯絡病人平日就醫的醫療機構。若無醫生跟進,離世後報警可能導致遺體送公眾殮房及法醫程序。
【香港程序概要(適用於符合條件的自然離世)】醫生簽發表格18 → 24小時內死亡登記 → 安排殯儀移離遺體。較公立醫院取回遺體(最快約一星期)更快捷,但前提是已有醫生跟進且死因明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