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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家離世

Dying at Home

【老友宅醫】在家離世臨終服務

【紓緩治療、安寧服務】晚期疾病醫護照顧最後一程路

【紓緩治療、安寧服務】晚期疾病醫護照顧最後一程路

其實,末期患者最渴望的是臨終關懷。是在熟悉環境中,由親人陪伴,與朋友保持聯絡,平靜離世。這份「在家離世」的心願,是充滿人性與尊嚴的選擇。家屬若忌諱死亡,可能讓病人失去表達機會。事實上,大多數長者對病情惡化有所察覺,清楚生命將盡,也思考過死亡與身後事。許多長者並不如想像中那樣害怕死亡,也非不堪一擊。

【老友宅醫】在家離世 臨終關懷服務

可以回家嗎?

伯伯罹患晚期癌症,住院多時,自覺治療效果有限,在醫院耗著也不是辦法。他覺得很辛苦,想回家接受寧養照顧。「我想走的時候是睡在自己的床上。可以嗎?」

【老友宅醫】家人都支持

家人都支持

伯伯目前狀況尚穩,主要症狀是血壓偏低與腳痛,雖然家人都支持他回家,確擔心是否需經常回醫院覆診。

【老友宅醫】醫療團隊支援

醫療團隊支援

伯伯回家後很開心,親友來見他也很方便,「老友宅醫」醫護顧問協助紓緩疼痛,提供照護知識與心理支援,並安排全面的善終服務及寧養服務。

【老友宅醫】最後一程

最後一程

伯伯在家人陪伴下安心走了,「老友宅醫」安排醫生上門,確認伯伯離世後,為家屬簽署了「死因醫學證明書」,隨後由殯葬人員接續處理。

正確了解「在家離世」

觀看歷史,這在香港一直是可行的。自開埠以來,在家離世在香港甚至是其他華人社會曾是普遍傳統。早年粵語長片中亦有醫生上門確認死亡的場景,而傳統做法如在家中搭棚、經窗口移送棺木等,在台灣、日本鄉村及新加坡的組屋底層仍可見其痕跡,顯示這並非遙遠之事。

2016年,香港大學、中文大學及醫學組織聯會的調查均顯示,約三成受訪港人希望在家離世。2013年,基督教聯合醫院調查顯示,晚期病人希望在家善終。為此該院推出「家居晚晴計劃」,為末期病人提供家居支援,包括護士家訪、醫生簽發免送院前死亡證明等,然而真正能實現的寥寥無幾。

不少人更誤以為在家離世不合法或手續繁複,以為必須報警、遺體會遭解剖,因而怯步。因此,正確認識在家離世至關重要。

為何選擇在家離世?

患者更安詳:

2015年英國一項研究將352名癌末患者分為兩組,分別於醫院及家中離世。結果顯示,家人於家中離世者,僅12%家屬長期未釋懷,遠低於醫院組的25%。家中熟悉的環境有助患者安詳離世,亦減輕家屬後續痛苦。

生活品質提升:

2016年日本研究指出,選擇在家善終的末期患者,平均存活時間比住院者更長,其中壽命預估2至8週者,在家平均存活36天,住院者為29天。且在熟悉環境中能減輕痛楚與焦慮。

傳統習俗支持:

中國傳統本就重視「壽終正寢」,自然離世並不會使住宅變成「凶宅」,只有非自然死亡才屬此類。

三種在家離世處理途徑

在家離世選項

處理場景對比

場景‌ 途徑一:報警處理 (999) 途徑二: 呼叫救護車 途徑三: 私人安排 (醫生上門確認)
觸發場景 發現時已明確身故 發現時處於彌留狀態(仍有生命跡象,但狀況危殆) 身故前已有醫生跟進,身故後由熟悉病情的醫生上門確認並簽發死亡證明
核心處理 警方介入調查,家屬需錄口供 進行急救並送院;若在入院後24小時內離世,須轉介法醫官評估是否解剖。 無需報警。由醫生根據過往病歷,在符合條件下直接簽發自然死亡證明。
遺體運送 由俗稱「黑車」的公眾殮房車運送,可能使用鐵箱、帆布床等工具,過程較顯眼,引起四鄰矚目。 由救護車「白車」 以醫療床運送。 低調的私人靈車運送,常使用輪椅或更私隱的方式,過程低調莊重
是否解剖 由法醫官決定 由法醫官決定 無需轉介法醫,遺體也無需解剖
主要影響 程序公事公辦,可能打擾鄰居、需配合警方調查、遺體可能需解剖,整體耗時較長。 可能進行非家屬所願的積極急救;送院後程序與途徑一類似,存在不確定性。 最大程度保護私隱,避免警方盤問和不必要急救,流程快捷確定,讓逝者更有尊嚴

要啟動上述流程,尤其是希望採取更順暢的途徑三,關鍵在於獲得醫生的 「死因醫學證明書(表格18)」 ,這通常需要滿足 「醫生於死者去世前14日內曾作診治」 和「死因自然」的條件。

根據香港法律,只有醫生才有權證實病人已經死亡。

在家離世的6個關鍵條件

要讓患者安心回家,需同時滿足以下6項核心條件,並建立完整的支援系統:

01

患者明確意願

患者清楚表達不願住院、希望在家善終。

02

家庭共識與照顧能力

家人支持患者在家離世的決定,由2-3位具備基礎體力與知識的照顧者組成團隊,通過輪替分擔工作,並在專業醫護指導下進行。

03

環境合適

乾淨清潔的家居環境,並符合安全照護需求。

04

症狀穩定

患者症狀能在家有效處理症狀。

05

專業醫療團隊支援

有註冊醫生及醫療團隊定期評估。

06

屬於自然死亡

若病人於離世前14日內曾有醫生接觸,並判定屬自然死亡,可由接觸醫生直接簽署死亡證明,而無需轉介法醫解剖。

全程醫療與照護支援

我們提供全程醫療支援,讓患者與家屬安心在家走完最後一程。

全面評估階段

病情評估:

醫護團隊詳細評估病情,訂立個人化紓緩治療方案。

家居環境評估:

檢視居住空間、安全動線與設備需求,提供調整建議。

家屬意願評估:

充分溝通,了解家庭需求與準備程度,制定合宜的照護計劃

醫療與症狀管理

上門醫療:

包括吊鹽水/營養液、注射抗生素、抽血、超聲波、心電圖、放腹水等。

設備租借與指導:

提供製氧機、霧化機,並指導拍痰技巧、傷口護理與壓瘡預防。

藥物與止痛管理:

調校藥物、針灸止痛,並經醫生診斷並開具處方後可以提供送藥到府服務,或指引社區藥房取藥。

持續性支援網絡

加入年費計劃者可設立專屬群組,讓您能直接接觸醫護團隊,快速獲得專業指導與支持。

送藥到府

醫生開具處方後,可安排最快2小時送藥到府,或選擇自行至藥房領取。

心理與靈性關懷

心理醫生或輔導員提供情緒支援,協助患者與家屬面對恐懼、完成「四道」(道謝、道愛、道歉、道別)。社工協助資源連結與家庭溝通。

在家離世服務步驟

清晰流程:從規劃到善後

1

初期規劃
表達意願 → 家庭會議 → 聯繫支援團隊 → 提供醫療資料 → 安排醫生上門評估

2

居家準備
環境評估 → 租借或購買醫療設備 → 安排照顧班表 → 預先對接殯儀公司

3

照護期

跨專業業醫療團隊按需支援 → 症狀管理與心理支持

4

彌留階段
團隊加強支援 → 家人陪伴完成「四道」 → 通知醫生與殯儀禮賓司待命

5

離世當日
醫生上門確認死亡、簽發表格18(死因醫學證明書) → 殯儀禮賓司辦理死亡登記、移送遺體。

6

善後安排
領取死亡證 → 安排火葬/土葬 → 舉行告別儀式。

如此,便無需報警,遺體也不會被解剖。若未滿足上述條件,則必須報警處理,可能帶來不必要的程序與情緒負擔。

在家離世服務概要: 死亡當日

1

家屬通知相關機構職員,病人快將 / 已離世,醫生及殯儀禮賓司將盡快到達病者家, 確定病人死亡:

  1. 醫生簽署醫學證明書(火葬)(表格 2)
  2. 醫生簽署死因醫學證明書 (表格 18)
  3. 醫生簽署  “Declare of conflict of interest”form (FTN letterhead form)
  4. 醫生簽署  “Statement of Medical Condition” form (FTN letterhead form)

2

殯儀禮賓司帶同以下簽署妥當的文件到政府合署

  1. 生死註冊處領取「死亡證」及「死亡登記證明書(容許遺體運送)(表格 12) 」
    • 九龍死亡登記處︰
      長沙灣長沙灣道303號長沙灣政府合署1樓
    • 港島聯合辦事處 ︰
      香港灣仔皇后大道東213號胡忠大廈18樓
    • 星期一至五, 早上 9 時至 12 時 30 分; 下午 2 時至 4 時 30 分; 星期六早上 9 時至 12 時 30 分)
    • 或有需要於星期日及公眾假期(早上 10 時至 12 時 30 分)辦理一般自然死亡登記,市民須前往入境事務處生死登記總處(香港金鐘道66號金鐘道政府合署低座3樓)
  2. 表格2
  3. 表格 18
  4. Declare of conflict of interest
  5. Statement of Medical Condition
  6. 死者身份證正本
  7. 家屬須提供以下資料以便填寫「補充資料」申辦死亡證

3

殯儀禮賓司打電話殯儀館辦理遺體安放殯儀館事宜。

  1. 提供殮葬商名稱 ; 負責執行同事姓名及電話
  2. 先人資料

4

殯儀禮賓司及靈車仵工(下午四時前) 帶同以下文件運送遺體安放殯儀館。

  1. 表格 2
  2. 表格 18
  3. 死亡登記證明書(表格 12) - (容許遺體運送)
  4. Statement of Medical Condition
  5. 醫生註冊證書副本

殯儀禮賓司與家屬確實喪禮及火葬安排

殯儀禮賓司帶同以下文件到衞生署領取 火葬許可證(表格 3) :

  1. 表格 2
  2. 表格 18
  3. 死亡登記證明書(表格 12) - (容許遺體運送)
  4. Declare of conflict of interest
  5. 醫生註冊證書副本
  6. 先人身份證正本
  7. 授權書: 致衛生署署長
  8. 家屬身份證副本
  9. 火葬申請書
  10. 殯儀禮賓司身份證正本

殯儀禮賓司帶同以下文件到食物環境衛生署(火葬塲組) , 訂火葬時間、日期、地點 :

  1. 死亡登記證明書(表格 12) - (容許遺體運送)
  2. 火葬許可證(表格 3)
  3. 與先人關係聲明書
  4. 先人身份證正本
  5. 申請安排私人火葬表格
  6. 殯儀禮賓司身份證正本

結語:讓最後一程,充滿愛與尊嚴

選擇在家離世,不是放棄治療,而是選擇以最舒適、最有尊嚴的方式,完成生命的終章。這條路上,您不孤單——專業的醫療團隊、貼心的照顧指引、清晰的法律流程,將全程陪伴您與家人,讓告別不再冰冷,而是充滿溫暖與平靜。

如果您正在考慮居家善終,歡迎與我們聯繫,展開一次溫馨而專業的評估對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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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家離世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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